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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强、李晋娴: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十四五”金融发展战略研究

来源:红网 作者:张强、李晋娴 编辑:陈晓丹 2020-09-10 08:3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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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是位于长江中游荆江段以南、以我国第二大淡水湖—-洞庭湖为中心的广大河湖冲积——淤积平原和环湖岗丘区,具体到湖南省,主要包括岳阳、常德、益阳三市和多个市辖区、县、乡镇,土地面积达45355平方公里。洞庭湖区地处中部地区,区域内土地资源、水资源丰富,接纳湘、资、沅、澧四水,北靠长江,交通运输便利,是一个连接东西、沟通南北的重要经济区域,在湖南省和长江中游的经济发展和开放开发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在经济“新常态”及湖南省“两型”社会建设的大背景下,洞庭湖区域同时肩负着建设全省发达的生态经济区、绿色经济区和低碳经济区,为长株潭“3+5”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提供强大支撑和广阔腹地的光荣使命和艰巨任务。

一、洞庭湖生态经济区经济发展状况

湖南省内洞庭湖区域(岳阳市、常德市、益阳市)在本省占有重要的社会经济地位。在“新常态”下,其经济发展状况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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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增速较快,相对放缓。在2000年到2009年期间,洞庭湖区的整体经济指标都快速上升。GDP总值从2000年的981.31亿元增长到2009年的3103亿元,10年间GDP总量翻了三倍多,平均增长速度达到11.83%,“十二五”期间更是超过15%。相比较而言,近年随着全国经济社会进入“新常态”,洞庭湖区域的经济增速也明显放缓,但总体仍然处于较快水平。其中,第一产业增速为3.3%,第二产业增速为7.5%,第三产业增速10.2%。“十三五”期间洞庭湖区域经济增速相对“十二五”明显放缓,但相比较全国平均水平,仍保持较快的增速。

2、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第三产业显著提升。在“十三五”期间洞庭湖区的产业结构持续变化,目前已较“十二五”期间有较大改善。2009年三次产业比重为19.03:45.22:35.75;到2018年,三次产业比重已调整为10.67:39.46:49.87,与世界银行所依据的标准结构14∶35∶51相比,已经比较接近。但第一产业的产值比重下降有些过大,与洞庭湖区域“鱼米之乡”的美誉不符,第二产业的产值比重仍偏高,第三产业较“十二五”期间有显著发展,并仍有一定的提升空间。

3、能源消耗有所下降,降速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如表2所示,近年,在一系列节能减排政策刺激下,洞庭湖区域每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较快,能源消耗总量和每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电耗仍在上升,但增速明显放缓。对比湖南省和长沙市的能耗数据,洞庭湖区域的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速度低于湖南省平均水平,而能源消耗总量的增速和每万元生产总值电耗上升的速度高于湖南省平均水平。表明节能减排相关政策的激励和执行效果在洞庭湖区域并不十分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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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洞庭湖生态经济区金融发展现状及问题

相比较于势头良好的经济发展,洞庭湖区域的金融发展始终跟不上经济发展的步伐。金融发展总体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金融对经济的贡献率较低,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的协调性差。区域的金融相对于经济体的集中程度、丰富程度和效率程度差距都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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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融业占比低,金融机构数量较少。洞庭湖区域第三产业发展迅速,但金融业的发展明显滞后于其他服务业的发展水平,金融业产值在地区生产总值的占比仅2.88%,远低于4.53%的全省平均水平,相比长沙市的差距更加明显。此外,洞庭湖区域内金融机构数量偏少,机构聚集度较低,金融资源密度不高。岳阳、常德、益阳三市的注册金融机构总和仅长沙市的一半。金融机构类别单一,可提供的金融服务类型较少,金融业基础设施建设任重道远。

2、融资规模不足,融资渠道单一。融资规模不足,发展资金较为短缺,岳阳、常德、益阳三市的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总额仅长沙市的四分之一。特别是洞庭湖县域地区,大中型企业数量少,小微企业大多自有资本不足,严重依赖外部融资。由于县域中小企业发展的基础差,规模小,技术水平弱,产品档次低,抗风险能力差,大多数企业没有发展后劲。“十二五”“十三五”规划虽然要求社会资金适当向中小企业倾斜,但是对于县域中小企业来说,不管从融资渠道还是融资额度来说,其所得到的扶持都较少,这使得洞庭湖地区县域经济发展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3、投资环境具有一定优势,但仍待改进。环洞庭湖区域交通便利,京广、柳枝两条铁路线和107国道分东西纵贯南北,经岳阳城陵矾港的长江和南面309国道分南北横穿东西;同时自然资源、人力资源等丰富;“十三五”规划政策性导向也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了洞庭湖区域的投资环境。但是区域内经济发展不均衡,在县乡一级层面上外商投资企业少,部分县(市)引进外资较少。市场发育程度方面,洞庭湖区域市场规模相对较小,市场健全程度也相对较低,商品市场、资金市场、劳动力市场和信息交流市场发展不均衡,不同要素市场间也难以高效合理配合,市场联动存在阻碍。同时,区域内市场对外开放程度不足,域内经济发展主要依赖于域内融资,利用外资较少,域内商品和服务也不能及时的输送出去,外资进入壁垒仍然较高。市场消费水平方面,洞庭湖区域居民收入和消费水平仍然较低,收入阶层分布不均,收入差距相对较大,消费结构也相对单一,不利于市场消费水平的提高。

三、洞庭湖生态经济区金融发展机遇分析

洞庭湖区域虽然金融发展一直处于比较薄弱的状态,但其独特的自然条件、地理位置和政策支持下,仍具备不小的发展潜力。

1、洞庭湖区域具备金融腹地开发之优势。洞庭湖区域具备充分的条件和潜力可拓展为省会长沙市金融腹地的区域。从地理位置来看,洞庭湖三市构成的“小三角”位于长株潭地区、重庆市和武汉市所构成的“大三角”之中,联结了中部地带的重要经济节点,是中西部战略缓冲之地。在交通上,洞庭湖区域拥有较好的交通区位优势和便捷的交通条件。其中铁路方面,东有武广高铁、京广铁路,西南有洛湛铁路,石长铁路,“3+5”城市群城际轨道交通网建设也已部分竣工,能提高长株潭与洞庭湖区城市群之间直达运输的畅通能力,构建起区域大交通网络。公路方面有京珠高速、随岳高速、长张高速、长常高速、107、319、207国道。水路方面有长江、湘江、洞庭湖水系贯通。此外,随着“十四五”的临近,多个进一步凸显洞庭湖区位优势的发展战略规划均在酝酿当中。

2017年7月15日,国家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发展战略实施三周年之际,湖南发改委公布了新的公路规划和高铁规划,明确“区域内建成一小时立体交通圈。要加速环湖公路建设;南县至益阳的高速公路建设;岳阳、荆州飞机场建设;尽快打通铁、公、水、空立体交通的最后一公里,实现立体交通无缝对接;力争建设连接湖区五市(益阳、岳阳、常德、荆州、长沙)多点的高铁圈”。2019年10月24日,湖南省政协召开的“长株潭城市群引领创新型省份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对策研究”专题协商会上,确立了建设“大长沙城市圈”发展战略,并建议在省“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明确 “大长沙城市圈”替代“长株潭城市群一体化”称谓。将打造包含洞庭湖区域在内的“大长沙城市圈”定位为长株潭城市群建设的升级版,并且突破长株潭三市的行政区划边界,为湖南下一步申建国家中心城市奠定基础。2020年6月,在长沙政府采购网公布的关于“十四五”的多个规划编制公开招标公告中,涉及了包括洞庭湖区在内的“3+5”城市群水运发展、公路发展、交通运输发展、科技创新专项等多项“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项目。

2、洞庭湖区域是省内重要的经济增长极。洞庭湖区域GDP规模占全省的23.51%(2018年),岳阳市和常德市分别为湖南第二、第三大城市,具有较强的经济潜能,对金融服务的需求空间较大。岳阳、常德、益阳均为酝酿中的“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重要建设地区。省会长沙市在抢占中部崛起的战略制高点的过程中,洞庭湖区域的发展向南融合,与长株潭区域合力共建,将共同营造湖南省经济发展的新增长极,为中部崛起提供更为宽广坚实的支撑。

3、长沙金融中心对腹地辐射之契机。真正的区域金融中心必须具有体制上的市场化、区域上的辐射性和产品上的适用性等特征,不以金融资源集中为特点,反以金融资源扩散为基本职能,不断发现本城市以外的金融需求,打破条块分割,实现金融资源配置的优化。随着“3+5”城市群发展规划的逐渐落地,洞庭湖区域与现有的长株潭区域之间的联结将逐步加强,最终形成一体化的“大长沙”城市群。2018年洞庭湖区域存贷比为58.38%,存在可观的闲置资金,可向长沙转移与集中,促成长沙金融中心的极化发展。当长沙金融取得经济规模,发展梯度向顶端攀升之后,能对腹地区域形成较强的“涓流效应”,使长沙金融中心的金融要素和金融活动趋向于向洞庭湖腹地的传导和扩散。充分利用长沙先进金融区的金融工具、技术、管理、创新的溢出效应,借以提高金融服务水平、金融创新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使得地区金融“能级”提升。因此,金融腹地的开拓是洞庭湖区域金融发展的良机。

四、洞庭湖生态经济区金融发展战略选择

绿色金融引领发展,争创绿色经济示范区。洞庭湖生态经济区的金融发展的动力、方向和路径都与洞庭湖这一自然生态要素倏尔不可分离。洞庭湖生态经济区的一切发展路径都需要经由洞庭湖这一自然生态背景和区位特点,促进发展的措施都需要紧密结合洞庭湖区域的自然要素来制定。在“十四五”的在战略规划中,洞庭湖生态经济区的金融发展应当紧紧围绕促进人湖共生、和谐共存的状态转型,这应是指导洞庭湖区金融发展的总原则和大方向。

在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时期,累积了大量的环境污染问题,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国家将环境保护、污染治理和节能减排工作放到了战略高位。绿色金融作为环境经济政策重要组成部分日益得到重视。在“十四五”期间推动洞庭湖区域建设绿色经济示范区,是全面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四化两型”战略,抢占新一轮发展制高点,提升长远竞争力的理想手段。湖区三市应积极搭建完善排污权交易和碳排放交易平台,推进绿色信贷的实施,以绿色金融助推绿色经济,为污染排放和能源消耗做“减法”,为经济和社会同步发展做“乘法”,形成广泛的社会影响。

当前,洞庭湖区域的能耗下降速度总体低于湖南省平均水平,亟待绿色金融推动节能减排,走绿色经济的发展道路。包括:

1、加强绿色信贷制度建设,构建绿色信贷利益协调机制。

洞庭湖区域内的商业银行要联合“3+5”城市群的其他城市,共同制定完善的绿色信贷业务指引和操作细则。首先把好准入关,完善绿色信贷准入机制。严格执行国家和地区产业准入标准,将评价环境风险作为信贷业务调查的重要环节,加强审查,将各类违背国家产业政策法规的项目阻挡在外。其次严格把好存量关,建立信贷退出机制。通过对湖域内的高污染高排放企业进行监测,对能耗、污染持续不达标企业采取信贷退出手段。对于发展潜力较大、通过技术改造可实现环保达标的企业,主动提供技术改造贷款,促使洞庭湖区内现有化工产业向节能降耗、高附加值发展模式转变。

加强绿色信贷政策的实施,会对湖区内的传统产业产生较大影响,对于地方经济发展可能会带来冲击。同时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银行信贷业务的发展,需要逐步构建绿色信贷实施的利益协调机制。进一步提高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在地方政绩考核中的权重,增强政府支持绿色产业的动力,加快推进环境资源税的制度改革,引导企业合理节约开发资源。还可以考虑由洞庭湖区域三市联合长株潭的各级政府,出资建立“绿色金融支持基金”,对向绿色产业、绿色经济项目贷款的银行给予贴息补偿,对改造提升技术、经营绿色产品、积极参与节能减排的企业给予奖励和税收补贴。“3+5”城市群各政府间也要构建利益协调和补偿机制,联合推进绿色产业的壮大,协同一致持续发展。

2、创新绿色信贷产品和服务。

加强产品创新,建立洞庭湖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治理专项贷款,加大对节能减排项目的支持力度,支持高污染高排放行业的节能减排和技术改造升级。对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大容量低能耗的火电项目,及水电、风电、生物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项目提供更多融资保障和便捷服务。支持工业污染防治、城市环境保护、农村环境保护、流域区域污染治理、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环保服务企业兼并、收购、重组等的重大工程和项目建设,提供多样化信贷便利和利率优惠,为生态环境治理领域的企业和项目给与更多灵活选择。

为洞庭湖区建设低碳农业生产体系,提供充分融资支持。洞庭湖区近年来农业产值增长相对较缓,农业产值比重下降较快。作为历史悠久的“鱼米之乡”、湖南省重要的农业生产基地,洞庭湖区不应放弃自身天然的优势,而应大力发展低碳农业生产体系,实现第一产业的转型发展。通过给予灵活多样的绿色信贷融资模式,在贷款利率、贷款规模、期限和还款方式、提供担保的门槛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促进发展湖区节水农业、循环农业、有机农业,推广生态养殖,发展标准化、规模化畜禽养殖,强化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鼓励农村发展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型能源。

3、激活排污权交易市场,有序推进线上交易。

洞庭湖区在人口增加和快速城镇化进程中,湖泊严重萎缩、水质变差、生态环境遭受破坏,生物多样性受到严重威胁。2012年10月,湖南省排污权交易平台正式启动,首批试点城市株洲,针对化工、石化、火电、钢铁、造纸、食品、建材等9类污染较重企业,启动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促进了整个产业结构调整和污染物总量削减。这一制度在株洲市的实施对于洞庭湖的水域污染治理和经济发展具有很大示范效应与借鉴意义。

2015年2月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印发了《湖南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资金使用规定(试行)》,进一步明确了排污权使用和交易的相关细则。目前,洞庭湖区域内排污权交易市场面临的最大困境是交易量小,企业参与的积极性不足,无法发挥排污权交易制度节能减排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因此,活跃排污权交易市场是促进洞庭湖区排污权交易的工作重心。首先需进一步拓宽交易的主体。除排污权的需求企业和供给企业外,应允许投资者、环保者和金融机构加入,允许排污权相关的金融衍生品的创新,以活跃排污权交易市场。其次,放宽为企业办理排污权交易的借、贷、储存等业务的中介机构的市场准入,加大财政补贴力度,进一步提高市场活力。再次,还应对排污权交易的全过程建立公开透明的披露制度。

2019年9月29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关于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污权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开始推进全省排污权交易方式由“线下”向“线上”跨越发展。这也是进一步建立公开透明、高效的披露和交易制度的契机。同时,推行线上交易还有助于扩大排污权交易的影响力,提升公众和企业的参与度,。

全面推行排污权交易,还需要加强污染物排放监测和监管能力建设。2019年11月25日召开的湖南省洞庭湖湖长工作会议上,常德市、岳阳市、益阳市共同签署了《洞庭湖区域联合执法合作框架协议》,旨在通过强化跨区域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洞庭湖水域涉水违法行为。将对洞庭湖水域实行网格化管理,以实现湖泊责任体系全覆盖,共同推动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未来,洞庭湖区域还可扩大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的范围,确保对各类污染物的排放进行有效的跟踪监控。

4、建立环境评估智力支撑平台和绿色金融环境数据信息库。

搭建完善的绿色金融系统,还需要从内外两方面构建环境评估智力支撑平台。一是内部人才准备,此为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的重要支撑条件。从当前湖南省金融行业的人才结构来看,环境评估人才还不足以有效地为绿色金融业务开展提供智力支持。需要加大引进和培育环评和环境监测人才的力度,同时加强对现有业务员的专业培训,以适应开展绿色金融工作的要求。二是外部的智力支持。应加大与行业专家或第三方专业咨询认证机构的合作,借助社会智力来完成绿色金融业务开展需要的环境评估和监测。

金融机构还需要加强与政府节能减排、环保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建立环境保护部门与金融部门间的信息沟通机制,把环境污染和节能减排信息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逐步建立洞庭湖全区的对项目投资建设、生产、销售过程中污染物排放全程跟踪的环境数据档案库,为绿色金融业务的开展打通信息渠道,以便更好地了解企业环境信息,从而可以及时、准确地对提供金融支持会产生的环境风险做出正确判断。

此外,应尽快推进洞庭湖区域与长株潭的金融合作,将“金融腹地”机遇变成现实优势条件。通过与长株潭地区开展合作来参与中部地区竞争,积聚资金洼地效应,在金融一体化格局下实现长株潭与洞庭湖区域之间分工合理的金融市场体系。并逐渐完善金融人才交流机制,加强区域间金融人才互动和交流,尤其是绿色金融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通过技术咨询、顾问、专家租赁、短期服务等方式实现智力共享,满足金融机构绿色业务开展和创新的需求。

(作者张强,系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晋娴,系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助理教授,硕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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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强、李晋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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