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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松龄:洞庭湖区域自然资源高效利用的理论认识

来源:红网 作者:李松龄 编辑:陈晓丹 2020-09-08 13:5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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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落实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实行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1]

《决定》把资源高效利用制度作为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一个重要内容,并且明确提出通过自然资源确权、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落实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实现自然资源的高效利用。洞庭湖区域作为生态经济建设示范区,必须重视《决定》提出的自然资源高效利用问题,必须把自然资源高效利用作为“十四五”规划战略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自然资源高效利用不完全是自然资源经济效益最大化意义上的有效利用,而是在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前提下的自然资源有效利用。具体讲就是,追求自然资源利用的经济效益最大化不能以损害生态环境为前提,损害生态环境的自然资源利用经济效益最大化不是自然资源高效利用。自然资源高效利用是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利用经济效益最大化的有机统一。

自然资源高效利用的前提条件就是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必须具有完整性和排他性,这是中央之所以强调自然资源统一确权和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的原因。如果自然资源所有权的排他性失效,所有权权益外溢,人们就可以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不增加或较少增加私人成本的情况下,获得自然资源利用的外部性收益。如果这种情况发生,人们就会产生过度使用自然资源的寻租行为,生态环境受到破坏。这是一种损害生态环境的自然资源利用经济效益最大化行为,不是自然资源的高效利用。

湘资沅澧是流入洞庭湖的四条河流,如果上游自然资源,如森林资源或矿产资源的所有权权益出现外溢,资源过度利用的问题则难以避免,洞庭湖的水质必然受到破坏,水患也可能时有发生,洞庭湖的水环境变差。再如,网箱养鱼有损洞庭湖水质。如果养殖户不承担或者较少承担恢复水质的责任,过度养殖的问题则不可避免,洞庭湖水质受到破坏,鱼类的生存环境变差。二者都不是洞庭湖区域自然资源的高效利用。只有在使用者获得自然资源外部性收益的同时,承担相应的恢复和改善生态环境的成本,过度利用自然资源的问题才有可能避免,洞庭湖生态环境才有可能得以维护和改善。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对洞庭湖区域自然资源进行统一确权,重塑自然资源所有权的排他性,促使自然资源利用的外部性内部化。所以,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十四五”规划要把自然资源高效利用作为规划的一个研究内容,就必须重视自然资源的统一确权和产权制度建设的问题。

自然资源利用能够形成超额剩余价值,超额剩余价值转化为超额利润,为自然资源的使用者所得,是自然资源过度利用的又一个原因。在洞庭湖及其流域捕鱼付出的劳动量较少,鱼的个别价值较低,但能以社会价值出售,社会价值高于个别价值的部分就是超额剩余价值,转化的利润就是超额利润,归捕鱼者所有。

“如果采用新方法的资本家按1先令这个社会价值出售自己的商品,那么他的商品就是超出它的个别价值3便士出售,这样,他就实现了3便士的超额剩余价值。”[2]马克思不仅明确指出超额剩余价值就是社会价值高于个别价值的部分,而且认为只有采用新方法的资本家才能获得超额剩余价值。

为了追求超额剩余价值转化的超额利润,人们在洞庭湖及其流域过度捕捞,而且采用新的工具和手段捕鱼,严重损害洞庭湖鱼类的生存环境。在洞庭湖上游采矿或者砍伐森林而不承担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成本的情况,也会导致过度采矿和砍伐森林、损害洞庭湖生态环境的问题,可见,自然资源利用的超额剩余价值是影响洞庭湖生态环境的又一个重要因素。降低或者消除自然资源利用的超额剩余价值,有利于维护和改善洞庭湖区域的生态环境。

自然资源有偿使用是降低或者消除自然资源利用的外部性或超额剩余价值的重要方式,有利于维护和改善洞庭湖区域生态环境。中央提出的落实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是一项有利于维护和改善洞庭湖区域生态环境的政策主张。自然资源商品化市场化是自然资源有偿使用的前提。自然资源因为是商品,它才有价格,才需要通过市场进行评价和交换。自然资源的使用者要获得自然资源,就必须支付自然资源的交换价格,承担交换成本,自然资源利用的外部性因此而内部化为使用者的私人成本。因为自然资源的使用成本计入产品价值,自然资源产品的个别价值提高,超额剩余价值减少甚至消失,使用者过度使用或滥用自然资源的现象有可能避免,因而有利于生态环境的维护和改善。自然资源的所有者——国家和集体,不是单纯追求自然资源利用的经济效益最大化,而是更加重视自然资源利用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因此,国家和集体会把交换获得的自然资源价格收入,更多地用于生态环境的维护和建设,不断改善生态环境。之所以认为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是一种能够降低或者消除自然资源利用的外部性或超额剩余价值,有利于维护和改善洞庭湖区域生态环境的制度安排,就是因为这个道理。所以,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十四五”规划要把自然资源高效利用作为规划的一个研究内容,就必须重视加快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设的问题。

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建设必须完善两个方面的制度安排。一是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只有通过自然资源统一确权,才能形成自然资源所有权的完整性和排他性;只有所有权具有完整性和排他性,使用者才需要通过市场交换获得自然资源。自然资源市场交换的制度安排,就是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自然资源统一确权则是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基础。二是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不断完善自然资源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的市场运行机制。价格能否灵活反应是自然资源能否有效使用的必要条件。如果价格能够灵活反应自然资源在不同行业或部门的稀缺性程度,那么,在价格的引导下,自然资源就会从富余的行业或部门流向稀缺的行业或部门,它的使用效率和有效利用的程度提高。如果价格对不同行业或部门的自然资源稀缺性程度反应迟钝,它就起不了合理引导自然资源流动的作用,自然资源的使用效率和有效利用程度也就不可能提高。另一方面,如果价格能随自然资源稀缺性的增加而提高,使用者则能够依据价格信息减少自然资源的使用量,从而有利于生态环境的维护和改善。可见,价格反应灵活的市场机制能够提高自然资源的使用效率,能够调节使用者节约和有效使用自然资源的行为,有利于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价格能否灵活反应取决于自然资源的流动性和公平竞争的程度。自然资源自由流动、有序竞争的程度高,价格灵活反应的程度也高;否则,价格灵活反应的程度也低。提高自然资源自由流动和有序竞争的程度,能够增强价格的灵活反应性,能够提高自然资源的使用效率和有效利用的程度。然而,自然资源不同于一般商品,它的流动性较低,需要通过自然资源的资本化证券化,才能提高它的流动性;需要构建自然资源资本化的营运公司,经营自然资源资本,才能提高自然资源资本的营运效率。我国自然资源不同于一般商品的另一个特征是,它的所有者主体单一,垄断问题难以避免,在一定程度上障碍自然资源的公平有序竞争。因为坚持自然资源公有制的所有制形式,所以只有国家和集体是自然资源的所有者,自然资源行政性垄断的问题客观存在,公平有序竞争的程度较低,难以形成价格灵活反应自然资源稀缺性的市场运行机制。落实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关键在于消除自然资源的行政性垄断,形成和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自然资源价格的体制机制。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十四五”规划要坚持自然资源高效利用,就必须落实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也就必须重视主要由市场决定自然资源价格体制机制的建设。

落实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一是需要构建明确自然资源所有权归属的制度安排,界定自然资源利用中的权责利关系。因此,有必要建立和健全自然资源管理法实施条例,维护自然资源所有者的权益,避免因所有权外溢而产生的过度利用自然资源的现象。二是需要创新制度安排,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形成和完善自然资源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的市场运行机制。因此,有必要“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打破行政性垄断,防止市场垄断,加快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3]消除影响自然资源自由流动和有序竞争的行政性垄断;有必要通过完善市场法和公平竞争法,提高自然资源有序竞争程度;有必要“逐步形成与市场价格挂钩动态调整机制”,“推动政府定价机制由制定具体价格水平向制定定价规则转变”,[4]增强自然资源价格反应的灵活性。只有不断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和市场运行机制,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才能不断健全,自然资源才有可能提高使用效率,实现高效利用。所以,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十四五”规划要通过落实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实现自然资源高效利用,就必须重视维护和改善自然资源环境的法律法规建设。

自然资源高效利用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自然资源高效利用需要资源有偿使用的制度安排;自然资源统一确权、完善价格反应灵活的市场运行机制、维护自然资源产权和市场运行机制的法律法规等等又是资源有偿使用的制度构成要素,它们之间形成一种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辩证统一关系,共同推动自然资源的高效利用。所以,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十四五”规划研究需要而且必须运用辩证思维逻辑,认识自然资源高效利用中的各种因素和制度安排的对立统一关系,通过创新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推动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

参考资料

[1]《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出版社2019年版第32页。

[2]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第369页。

[3]习近平:决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人民出版社2017版第33-34页。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新华社北京2020年4月9日电。

(作者单位:湖南大学经济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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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松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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