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抓基层党建莫忘“法治思维”

来源:红网 作者:周玉生 编辑:程赛 2014-10-31 17:09:15
时刻新闻
—分享—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把依法治国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基层,抓基层党建工作也当树牢“法治思维”。
  
  树牢“法治思维”,才能运用法治手段、法治方法解决基层党建工作的新问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大量任务在基层,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如何,直接关系到基层治理法治化的成效。目前基层状况总体是好的,但与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要求相比,还有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现象和问题。比如,有的基层干部办事不公,优亲厚友,徇私枉法、贪污腐败,出现“小村大腐”、“小官大贪”等现象;有的地方危房改造、粮食补助、民政救济、扶贫资金、土地征用补偿等领域资金分配和发放过程中,出现“侵吞、截留、挪用”现象;一些司法执法监管部门的基层单位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现象,有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有的吃拿卡要、收回扣、拿红包,有的滥用职权、搞权力寻租,甚至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等。这些问题虽然是基层少数党员干部的个别现象,但影响了基层一级党委和国家在群众中的形象,损害了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法治的公信力。为此,在抓基层党建工作中,要树牢“法治思维”,深化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狠抓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深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集中解决基层基础保障问题,把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到基层实处,为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最后一步路”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树牢“法治思维”,才能找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管理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主要原因是宗旨意识不强、监督机制不健全、部分职能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纪检监察力量比较薄弱等等,但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没有讲规矩、守规矩。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通过健全适应基层治理法治化要求的基层党组织体系、选优配强适应基层治理法治化要求的党组织书记队伍、纯洁适应基层治理法治化要求的党员干部队伍,从基层治理法治化的视角抓基层党建工作,让基层党员干部讲规矩、守规矩。严格按照党内法规、宪法法律来规范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实现党员干部队伍管理的制度化。严把进入关、推进党员进入的制度化,强化管理关、进党员管理的制度化,畅通退出关、实现党员退出的制度化,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规则治理。同时,强化对基层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和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农违纪违法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增强对涉农违纪违法行为的威慑,彻底打消少数基层党员干部的侥幸心理。
  
  “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总书记的这一论断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必须树牢“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工作,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依法治国的坚强堡垒,让每名基层党员干部都成为依法治国的先锋模范。如此这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定会在基层落地生根。
  
  文/周玉生(作者单位:湖南省永州市委组织部)


(扫一扫,更多精彩内容!)

来源:红网

作者:周玉生

编辑:程赛

本文为论道湖南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ldhn.rednet.cn/c/2014/10/31/3509387.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论道湖南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