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 诚
2024年4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时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中国共产党要做的事情就是让老百姓过上更加幸福的生活。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农村民生为大。当前农村民生领域欠账还较多,因此,要针对农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加强农村民生建设,在已取得长足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农村民生保障水平。
一、挖掘增收潜力,增加农民收入,夯实民生基础
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制约着农村民生水平的提高。收入是民生之源,增加农民收入是“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要挖掘增收潜力,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具体而言,一是要挖掘种粮增收潜力,既保粮食安全又促农民增收。种粮具有保障、增收双重功能,既要保障粮食安全,更要增加农民收入。首先,要完善粮食价格、补贴、保险“三位一体”政策体系,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特别是种粮补贴要在种粮大户和种粮小农户之间实现动态平衡;其次,要因地制宜推动稻虾、稻鱼、稻蟹等共作生态种养模式,减轻或化解耕地保护政策规制对增加种粮农民收入的不利影响。二是要挖掘经营增收潜力,持续壮大乡村富民产业。首先,推动果树苗木产业上山上坡、蔬菜园艺产业走向设施农业和工厂化种植,保障经济作物种植可持续发展,避免耕地保护政策规制对农业产业发展和就业容量的不利影响;其次,要推动农村电商、直播产业发展,持续壮大乡村土特产销售网络,切实把农村土特产资源转化成农民收入来源;再次,进一步完善联农带农机制,促进乡村企业、农业合作社组织、家庭农场和种粮大户发展,将产业发展增收收益留给当地农民。三是要挖掘务工增收潜力,做好就业公共服务。首先,要将农村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延伸到村庄,在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增加农民务工信息服务岗位,承担就业信息搜集、发布、与用人单位对接等工作,改变长期以来农民事实上只能依赖自身社会关系网络获得就业信息的窘境。其次,要以农民务工信息服务为基础,在精准对接就业供给侧和需求侧双方需求的基础上,开展以新型农业经营者为主体的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和以农民工为主体的订单、定向、定岗的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再次,要在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等领域中扩大劳务用工,为农闲农民、大龄农民工、老年农民提供更多短时、临时务工收入。
二、健全制度体系,提高保障水平,缩小民生差距
社会保障制度是人民生活的安全网,是农村民生的托底机制。相较于城镇,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滞后,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制约着农村民生水平提高,提高农民民生保障水平,必须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具体而言,一是要完善农村基本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缴费机制。我国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费用采用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共同承担机制。由于农村医疗、养老保险费用没有单位(企业)缴费这一块,因此即使在城乡医疗、养老保险已接轨的背景下农村居民保险待遇与城镇居民相差甚大,无法实现托底功能,必须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弥补农村医疗、养老保险资金投入不足问题。二是要完善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和体系。要健全社会救助制度、体系,特别是要以农村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和特殊困难人员为重点做好农民重特大疾病救助、基本生活救助,要建立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灾害等专项社会救助制度,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制度和体系的“最后的安全网”功能,防止农村居民因病、因灾返贫。三是要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优化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不高,欠账还很多”。解决好农民急难愁盼的问题,公共服务水平是关键。首先,要充实农村社区工作者队伍。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人才是关键。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要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相较于城市社区,农村社区工作者队伍更加薄弱,要推动社区工作者制度向农村社区延伸,加强农村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其次,要优化农村公共教育服务供给。要通过优化乡村教师队伍配置机制,提高乡村教师各项待遇,留住优秀乡村教师、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乡村学校任教,以此缓解当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依然存在乡村教师队伍年龄结构老化,音乐、美术、信息、心理等课程教学任务与专业素养匹配度低等问题。同时,要强化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发挥城市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作用,以此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再次,要优化农村公共医疗服务供给。要在精准识别基础上建立农村家庭医疗保险费用补贴减免机制,降低特殊困难家庭因医疗保险缴费逐年升高弃保带来的因病返贫风险。要加快将乡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的步伐并提高医保基金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使用比例,降低农村居民日常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最后,要加强养老公共服务供给。要因地制宜地开展老年助餐服务、探索互助合作养老模式,特别是尽快推进农村地区长护险制度落地、建立以失能老人为中点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缓解和降低农村家庭因老人失能而导致的经济和照护双重压力。
三、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提高生活品质,增加民生福祉
基础设施建设是群众生活便利、人居环境舒适的基本前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村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农村基础设施仍不完善”,“要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让农民就地过上现代生活”。因此,补齐乡村基础设施短板,是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群众生活品质、增进农民福祉的关键之举。具体而言,一是继续加大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投入,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管。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投入相比,农村基础设施财政投入不足,制约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高,实质上这是城乡居民不公平的表现。因此,首先加大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投入,改变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中因财政投入不足而向农民群众摊派资金的路径依赖。其次,要加强对财政投入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把有限的财政资金优先集中用于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的基础设施建设,遏制个别地方利用有限财政资金打造“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冲动。二是健全乡村基础设施的自上而下、农民参与的实施机制。农民是乡村基础设施的使用者和受益者,要充分考虑农民的可接受性并充分激发农民的内生动力。首先,畅通民意表达机制,以民主方式遴选的“急难愁盼”项目并列为优先建设,将基础设施改善做到农民群众的急需上、心坎上,有效提高生产生活便利度、居住环境舒适度,充分照顾农民感受,提高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其次,组织农民群众参与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要坚持以劳动力投入为主的原则,要避免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中向农民摊派建设经费、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是要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与促进农民增收结合起来。首先,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中要坚持以工代赈为主的原则。在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要充分用好低收入家庭、大龄农民工、老年农民等劳动力,促进相关群体就业,促进农民增收。其次,要建立乡村基础设施长效管护机制,动员相关农民群众参与乡村基础设施长效管护过程,获得相应劳动报酬,基础设施使用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提升与农民收入增加,增加民生福祉。
(作者系湖南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本文为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课题编号:XSP21YBC401)、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课题编号:22YBA096)阶段性成果)
来源:红网
作者:黄 诚
编辑:颜新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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