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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游客“一房难求”留下的思考

来源:红网 作者:唐学伟 编辑:林旻煜 2017-02-02 21:5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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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春节笔者有幸到经济特区厦门旅游,除了感受到了厦门改革开放的辉煌成就,也感受到了中外游客对厦门的喜爱。在鼓浪屿、在厝垵美食渔村,笔者真正感受到了何谓游人“挤爆”,真可以用“寸步难行”来形容。于是出现了一个问题,这么多人该住哪里?这是每个游客都在思考的问题。

  在厦门开的士的河南籍司机小彭告诉笔者,厦门市的接待能力,近年来已有很大改善,但一下涌入这么多游客,接待也是有困难的。据他了解,周边的区县大大小小的宾馆都住满了,他自己昨晚就送了多位游客在郊外找房。因为厦门市区内好一点的宾馆,房价一间双标已涨到六、七千一晚。导游小郑告诉笔者,幸好一些高档楼盘推出了公寓式民宿和产权式酒店,她才得以将春节前就预定来厦门的游客安排好。

  然而,笔者在一栋厦门标志性大楼内,见到公安部门的公示却称,本栋大楼的酒店公寓,均是非法经营,存在偷拍、被盗等安全隐患。这让笔者很纳闷,既然存在“非法”,为什么不及时查处?既然市场有需求为什么不规范管理?民宿、酒店式公寓在国内、国外许多城市都有,一个即能解决游客需求,又能解决就业,给经营者带来财产性收入的“好事”,为什么变得那么“恐怖”? 笔者询问了住在酒店式公寓的,来自湖南的陈先生,他表示住在这样的公寓里感觉很舒服,但看到公安部门的公示,心里又感到很不放心。

  在厦门从事民宿、公寓的工作的小王告诉笔者,我们都想好好地正规经营和发展,而我们确实至今没有得到合法的经营许可证。但小王表示,我们并存在公告上说的偷拍,东西丢失等等情况。我们一直在坚持诚信经营,也秉着顾客就是上帝的态度服务每一位顾客。我们都期盼能够办理合法手续,继续为厦门的旅游业服务。但这样的愿望,不知道何时能实现。

  小王说,滴滴打车曾经也“不合法”,但因为市场需求大,现在有了合法的身份,那么民宿和公寓式酒店,同样市场有很大需求,能否也还他一个合法身份呢?为此,笔者特意百度,查看了相关资料,据悉早在2015年国务院就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首次明确“积极发展客栈民宿、短租公寓、长租公寓等细分业态”,并将其定性为生活性服务业,将在多维度给予政策支持。如此,就需要思考一个问题,既然国家有政策支持,市场又有需求,那又为什么还存在“合不合法”的争论呢?这与国家倡导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是否相符?

  文/唐学伟

来源:红网

作者:唐学伟

编辑:林旻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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