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叶红专:湘西州创新民族特色传统村寨保护与开发利用体制机制调研报告

来源:红网 作者:叶红专 编辑:许敏 2016-10-12 08:49:42
时刻新闻
—分享—

  编者按:为深入开展湖湘智库行动,宣传推介湖湘智库研究优秀成果,为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献计献策,省委宣传部主办了推选湖湘智库研究“十大金策”活动。经专家小组初审,筛选出35项研究成果作为“十大金策”参选项,并由专家小组进行“智库点睛”。红网现集中刊发这些研究成果,欢迎广大网友分享、评议、投票。(点击进专题及投票地址)

  一、湘西州民族特色传统村寨保存的现状

  民族特色传统村寨是一个民族生存状态、审美情趣和文化特色的集中反映。近年来,湘西州高度重视民族特色传统村寨的保护与开发利用,发掘了大批民俗文化浓郁、民居特色突出、人居环境优美、民族关系和谐的村寨。据统计,目前全州民族特色较突出的村寨有370多个,共有29个村成功入选“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另有89个村已通过第四批中国传统村落申报省级评审,32个村进入“十二五”时期全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名录,10个村获国家民委授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湘西州的民族特色传统村寨具有自身鲜明的特点,特别是具有高度的要素完整性、显著的民族独特性和较高的价值真实性。

  二、保护开发民族特色传统村寨的主要做法及存在的不足

  湘西州在过去对民族特色传统村寨的保护开发利用工作中积累了一些比较好的做法经验,一是注重科学规划,建立起传统村寨保护开发与精准扶贫、生态环境保护、民族文化保护、创业促就业、同建同治等方面相结合的工作格局;二是注重完善条规,使民族特色传统村寨建设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提高保护开发的规范化程度;三是大力实施重点保护工程,通过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发展,并切实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管理考核;四是注重宣传推介,打造特色品牌,通过摄制系列电视专题片、召开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与开发流动现场会、在媒体推出湘西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专刊、组织参加最美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评选、开展摄影摄像大奖赛等形式宣传我州少数民族村寨。在看到民族特色传统村寨保护开发成效的同时,也要清醒意识到,当前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仍然受到很多方面因素的制约,规划管理不到位、开发利用不充分、管理体制不畅、经营机制不活等问题还比较突出,尤其是在民族特色传统村寨规划、保护、整治与开发利用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进一步加强民族特色传统村寨保护开发的对策措施

  (一)坚持规划管控与保护整治并重,建立合理的开发利用机制。一要突出规划管控。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以及《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因地制宜科学编制统一的民族特色传统村寨保护开发利用规划。在编制规划过程中,要针对村寨空间布局、资源禀赋、特色特征进行综合评估。注重规划与精准扶贫、美丽乡村、生态文化旅游等方面有机结合,无缝对接土家族苗族生态文化村寨游两条精品线路,不断培育壮大乡村旅游。二要加强日常修缮。严格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根据不同类型,采取保护、维修、改建等不同方式,修缮好特色民居、历史建筑、文物古迹等传统建筑,保持好特色传统村寨的历史原貌。三要加大民族文化挖掘。静态展示传统生产生活工具、民族服饰、手工艺品,保存文化记忆,活态展示民风、民俗,传承文化记忆,使每个村寨都能够“见人、见物、见生活”,留住村寨的根与魂。

  (二)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建立多元投融资机制。一要不断完善财政投入机制。通过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将特色传统村寨保护资金纳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建立特色传统村寨保护基金等方式,不断丰富资金投入渠道,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二要大胆创新投融资机制。按照各村寨编制规划建立项目库,采用BT、BOT、PPT等融资模式,推进特色传统村寨项目建设。积极创新适合于民族特色传统村寨建设投资的金融产品,打通特色传统村寨融资通道。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特色传统村寨建设领域,允许他们参股经营并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三要积极探索群众参与机制。切实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探索古宅古居以房屋产权入股、村集体统一修缮经营、统一出租等多种模式,调动村民参与保护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村民参与、合作共赢,同时鼓励社会资金投资村寨保护开发。

  (三)坚持政策引导和考核倒逼并重,建立科学的管理保护机制。一要健全落实政策支持引导机制。用好用活以奖代补等政策,整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美丽乡村建设、重点文物保护、财政奖扶、建整扶贫等项目资金,统筹用于民族特色传统村寨保护发展。健全落实产业开发引导政策,优先安排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支持开发传统民居等特色旅游产品和相关特色产业。健全落实规划保护政策,严格落实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确保入选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传统村落不出现“两违”现象。二要健全落实考核管理机制。州里成立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县市人民政府为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工作的实施主体,乡镇和村委会为创建主体,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和细化州、县市相关职能部门特别是住建、规划、民宗、财政、扶贫、国土等主抓部门的职责。大力推进督办考评,建立健全传统村落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和督查机制。大力开展民族特色传统村寨示范创建活动。

  (四)坚持整体推介与打造个性品牌相结合,建立高效的宣传营销机制。一要立足特色优势创建品牌。充分发挥各地区传统村寨在建筑、文化、景观等方面比较优势,放大异彩、吸引游客。二要立足“互联网+”创新宣传。加强传统特色村寨保护与互联网的对接,扩大宣传渠道。出版发行各特色村寨的村史、图册、宣传册,制作标识牌、宣传牌、路牌等。加大主流谋体宣传投放,积极开展“中国传统村落·湘西行”等系列宣传活动,以送图下乡、送戏进村等形式,重点对“大宅院·好故事”传统村落进行宣传报道。三要立足市场导向加大营销。推出一批融合历史文化、风土人情、民间传说、文学故事、自然景观、游客感情的乡村游、自驾车游、漂流游、温泉游、探险游等适合不同层次需求的旅游产品。打造一批艺术水平卓越、文化内涵丰富、表演技术先进、故事情节动人的高含金量民族艺演晚会、民族节日庆典、祭祀活动等。推出一批彰显少数民族文化和艺术的村落特产,集中展示村寨文化、丰富游览内容。

  (叶红专 中共湘西州委书记)

  点评专家:李燕凌 湖南农业大学教授

  点评内容:

  民族特色传统村寨是一个民族生存状态、审美情趣和文化特色的集中反映。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湖南省有十分丰富的民族特色传统村寨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好这些资源,既有文化传承价值,又是建设美丽中国、美丽湖南的现实要求。

  《湘西州创新民族特色传统村寨保护与开发利用体制机制之策》,对当前民族特色传统村寨保护与开发利用现状的分析精辟入理,提出管保并重、多元融合、政策引导和考核倒逼并重,整体推介与个性品牌结合的对策建议,既有体制改革,又有机制创新;既有政策高度,又有操作可能;既敢大胆破冰,又显务实求进。综观报告,可谓“金策”!

  美中不足有二:一是对“民族特色传统村寨”资源的挖掘,对策建议似可更具体深入些;二是全文篇幅显大,内容宜更集中于对策上。

来源:红网

作者:叶红专

编辑:许敏

本文为论道湖南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ldhn.rednet.cn/c/2016/10/12/4104776.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论道湖南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