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品读湖南】邂逅一座品质之城丨9月29日

来源:红网 作者:论道君 编辑:易木 2016-09-29 19:02:03
时刻新闻
—分享—

  三湘要闻,全新呈现。论道湖南频道每日下午推出《品读湖南》,精选每日关于湖南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新闻,并配发点评解读,以飨读者诸君。

品读湖南丨带你看见新闻背后的意义

  今日关键字:品质

  每天清晨,我们和这座城市一起醒来。熙熙攘攘的街道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匆忙。对于有些人来说,这座城市是他们生于斯、长于斯的故土;对于另一些人,这里只是姑且客居的栖身之所,抑或是追逐梦想和希望的彼岸。

  然而不论我们把城市看作什么,这里的一切都与我们息息相关。住宅的环境、道路的畅通、环境的安全……这些构成城市的要素不仅涉及我们“身体”的安放,更关乎“心灵”的栖居。

  随着城市作为聚集地、承载地、汇合地的特征越发明显,问题和矛盾也相伴而生,也因此,城市管理的优劣就决定了一座城市的宜居程度。

  可以说,城市管理,是热点也是难点。尤其是在中产阶级日益增多,品质生活不断被居民提及的当下,管理城市,远不是“指一枪打一个地方”那么简单。追求品质生活的湖南,显然注意到了这点:

 

  9月28日下午,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社会关注的《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二审”,旨在破解城市管理难题。二次审议稿就城市管理的管理体制、管理内容、综合执法等进行了完善。拟整合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等城市管理相关职能,设置城市管理部门。

  城市管理是一门系统的科学,管理体制不顺是影响城市管理的一个重要原因。整合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相关职能,设置建立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这种将城市管理作为一个系统的管理办法,显然抓住了问题的核心。

  然而,仅有系统的城市管理还不够。一座城市的品质,基底由管理决定,品质的高低,则体现于细节中。

  在建立了专门的城市管理部门之后,湖南还拟明确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权限,从事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工作的人员应当依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且在执法过程中应当着统一的制式服装,佩戴标志标识,持执法证件。

  在城管执法屡次引发争议的当下,这种对细节的规定,无疑使城市的管理更加规范和完善。我们乐于见到城市管理制度建设迈出的每一步。毕竟,制度可以完善、队伍可以建设、执法可以明晰,但改革一以贯之的决心和勇气却弥足珍贵。

  城市管理的细节还在于让居民的生活更加舒心。9月27日,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召开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专项执法整治情况通报会。从今年4月至今,全省共立案查处相关案件79件,案值逾三千万元,责令相关企业主动退还违规收费近1.5亿元。会上,长沙交通集团表示从2016年9月起每张公交异形卡下调6元,长沙新奥燃气有限公司表示将预付气费改由客户自主确定,力争尽早退还过往预收气费。

  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阻碍市场机制的形成,无法提升企业的竞争力,阻碍行业技术革新、产业调整,侵犯、损害消费者的权益。湖南查处垄断的行为彰显了政府善用有形之手整肃行业的勇气和智慧,也给百姓带来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居民日常消费更加顺畅,品质生活自然得以提升。

  城市管理的细节还在于让居民游的放心。高品质的生活在于旅游,高品质的城市在于宜游。

  9月29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办法(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分组审议。经过修改完善,二次审议稿突出了对旅游者权利的保护,界定了强制购物的情形,还完善了旅游者投诉反馈机制,拟明确旅游主管部门为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还规定收到投诉后,需在60天内办结。

  对旅游乱象的规范,势必提升一座城市在人们心中的印象。当宰客不再,投诉必有回应,宜游成为标签,一座城市的品质自然得以显现。

  莎士比亚曾在戏剧《科利奥兰纳斯》里说,“城市即人”。就像人有不同,每座城市也都有自己的性格,有自己对品质的理解。有些城市对于城管打人不甚在意,有些城市对于旅游宰客后知后觉,还有些城市对居民的日常生活漫不经心。庆幸的是,在湖南,我邂逅了一座品质之城。

来源:红网

作者:论道君

编辑:易木

本文为论道湖南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ldhn.rednet.cn/c/2016/09/29/4097378.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论道湖南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