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作家的职责是什么,文学的责任是什么?我的理解是,文学不只是文字游戏,也不是写好一个故事就行了。更应当承载崇高的精神内涵和文化意义,为国家、民族灌注精神力量,为社会担当道义责任,为人类提供完美的精神食粮。这方面,我认为是由三个基本维度组成的,一是道义,二是悲悯,三是审美。
首先,文学作品应有道义担当。人类社会的正常运转,必有道义的原则。道义于社会,不可须臾缺失。好的文学作品,就具有培养人之道义的得天独厚的功能。然而,人类的现代化进程并未带来人类在道义上的升华,在物质利益难以抗拒的诱惑之下,背信弃义,尔虞我诈......人性中的种种恶劣品质,抑制不住的显现并膨胀开来。文学张扬道义,乃是文学的使命,也是一种正当选择。多年来,我对我作品之意义的理解始终如一:它们是用来给成长中的青少年打精神底子的,而道义无疑应是基石之一。帮助年轻人树立正确的道德观,是使命,是责任,是我必须的选择。
其次,文学应有悲悯情怀。悲悯情怀其实是人类共同希望拥有的情怀。世界文学经典无一不是如此情怀的产物。我们的文学若要走向世界,这一情怀无疑是不可缺失的对接点之一。近来,我在思考一个问题:我为什么被大众所接受,他们的选择是出于何种理由,我想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理解了我作品对这一情怀的书写。文学艺术的基本功能之一,就是对人类情感的作用。文学艺术工作者也只有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欢乐着人民的欢乐,忧患着人民的忧患,才能获得最大的幸福。
三是文学应有审美旨趣。美始终是我文学词汇系统中的关键词。千百年来,人类之所以与文学亲如手足,不能与它有一时的分离,也就正在于它每时每刻都在发现美,从而使枯寂、烦闷的生活有了清新之气,有了空灵之趣,有了激活灵魂之精神,并且因这美而获得境界的提升。文学家的天职,就是磨砺心灵,摖亮双目去将美一一发现,然后用反复斟酌的文学作品昭示于大众。文学艺术工作者扮演的角色,应当是美的发现与美的创造者。
原名何斌,长沙市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湖南省作家协会副主席、长沙市作家协会常务副主席。下过乡,读过大学,当过美术教师,干过装修等,现为长沙市文联创作室专业作家,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专业作家。
主要作品有《我们像葵花》《黄埔四期》《来生再见》《青山绿水》《时代英雄》《就这么回事》《我们像野兽》《生活无罪》《黑道》《清清的河水蓝蓝的天》等。被评论界视为“新生代”和“新现实主义”的代表作家之一,部分作品被国外翻译出版。
获奖:2014年获中国作家第七届“鄂尔多斯文学大奖”;2015年《黄埔四期》获第二届“路遥文学奖”。
来源:红网
作者:何顿
编辑:司马清
本文为论道湖南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