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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以用权要牢固树立“四种意识”

来源:红网 作者:秦远林 编辑:程赛 2015-11-12 18:2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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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严三实”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缺一不可。如果说“修身”侧重于个人主观世界的改造、“律己”侧重于个人具体行为的养成,那么“严以用权”则是规范和提升领导干部从政修养、从政行为、从政境界的核心,是践行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根本保证。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下,笔者认为,领导干部“严以用权”就必须牢固树立“四种意识”。
  
  牢固树立“为民”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为人民用好权。身为领导干部,如果弄不清权力来自哪里?该用在哪里?那么严以用权,就会偏道、脱轨,导致权力滥用、乱用,使权力发生“异化”,必然滋生腐败。必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忘记,手中的权力凝聚着党组织的信任和人民的重托,自觉做到心中有民不忘本,手中有权不忘根,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把手中权力切实用在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谋利上。只有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服务于人民、造福于人民、为人民谋利益,才是真正意义的“权为民所用”,才会受到人民群众的爱戴、拥护和支持,才能使党的执政地位如铁打铜铸一般,使党的事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牢固树立“规矩”意识
  
  “规者,正圆之器;矩者,正方之器”,“无规不成圆,无矩不成方”。领导干部能否正确行使手中权力,最简单、也是最可靠的办法就是讲纪律、守规矩。“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既是对领导干部的约束,更是对领导干部的爱护。身为领导干部要养成按法律与规章说话办事的习惯,恪守权力的界限,要做到“心中有法”,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严格按照宪法和党章的规定,带头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推进依法治国;要做到“虑必及法”,切实破除“官本位”等特权思想,任何时候都不允许搞特权、以权谋私,“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要做到“行必依法”,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都要符合原则、程序、规矩、法律,让权力造福人民。只有恪守党的规矩,将党的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会“思”而出乎理智、“做”而有所顾忌、“行”而不忘法纪。
  
  牢固树立“担当”意识
  
  敢于担当是我们党的优良作风和优秀品格,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素质和职责要求,是中国共产党永葆先进性纯洁性、巩固执政地位的重要基石。广大领导干部要强化担当意识,把高标准履职尽责作为基本要求,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坚持学习,注重积累,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尽心竭力为群众解难事办急事。只有牢固树立“担当”意识,坚持心中有责,才会迸发出有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劲头,积极寻找克服困难的具体对策,真正成为带领人民群众战风险、渡难关的主心骨。只有牢固树立“担当”意识,才会自觉弘扬开拓创新精神,践行拼搏奉献的价值追求,遇到紧急情况,有胆有识、果断决策,决不优柔寡断、患得患失;遇到大灾大难,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临危不惧、靠前指挥,决不玩忽职守、躲闪回避、贻误时机,始终不骄不纵、不懈不怠,真正把党的事业作为终生奋斗的事业。
  
  牢固树立“实干”意识
  
  为官一任,就要造福一方。严以用权的最终目的就是要通过实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切实提升群众的幸福指数。广大领导干部要自觉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主动融入,准确定位,勇挑重担,义无反顾地承担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使命,根据自身实际定目标,根据群众期盼定要求,真正把心思用在工作上,身子扑在事业上。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实为本,以干为荣,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善于从破解制约科学发展的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入手,在工作谋划中找准对接点、在工作实施中找准着力点、在工作突破中找准关键点,既遵循原则,又灵活处理;既沿袭旧制,又探索新法。时刻做到脑中有全局、心中有大局、手中有布局,不做邯郸学步的盲从者,做未雨绸缪的远虑人,超前思考、现实操作,越位思考、定位操作,深度思考、科学操作,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广泛凝聚群众力量,听民声,解民忧,出实招,把虚事做实,把实事做好。
  
  文/秦远林(作者系江永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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