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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爱云案改判无罪点亮法治进路

来源:红网 作者:乔子轩 编辑:夏熊飞 2015-07-21 17:2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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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又是一起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坚持疑罪从无的范本案例。据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2014年,各级法院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刑法律原则,对518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260名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念斌投放危险物质案,法院以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念斌无罪,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流氓罪一案,也再审改判呼格吉勒图无罪,无不彰显出司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决心,传递出法治进路的暖意。
  
  曾爱云案从2003年案发到如今改判无罪,命运跌宕起伏十余年,最终迎来了正义的阳光,看似偶然,实则必然。因为这十余年,特别是近几年,中国法治建设速度突飞猛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建立了一系列保障依法、公正、准确、慎重地办理死刑案件的配套制度。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印发《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政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特别是死刑案件提出了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首次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并明确规定非法证据排除的内容和操作程序。2013年,中央政法委还出台首个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合议庭、独任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权责一致的办案责任制,明确冤假错案标准、纠错启动主体和程序。随后最高法院出台《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在刑事审判工作中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牢固树立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观念,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守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比制度配套完善更令人欣喜的是,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现代化司法理念深入人心,并成为政法机关的内心确认,成为执法办案的行动自觉。可见,曾爱云案改判无罪是中国法治建设的必然结果,也照亮了中国法治建设前进的方向。
  
  曾爱云案改判无罪,是法治精神的落地,可喜可贺,虽然用了十余年时间,虽然还没能查明周玉衡到底是谁致死的,但是毕竟让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的法治精神得以贯彻。为了避免“曾爱云案”上演,政法机关还必须痛定思痛,既要继续完善事后纠错制度,又要继续健全事前预防机制,抓早抓小,防早防小,进一步筑牢有效防范、及时纠正冤假错案的堤坝,让法治能在第一时间对人权给予最大关照。
  
  当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已经下发,里面有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的一揽子规定,对有效防范、及时纠正冤假错案具有重要作用。公安、检察等部门的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也已确定,相关机必须严格执行,尽快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地,将正义的阳光播洒到每一个角落。
  
  曾爱云案改判无罪并非正义终点,接下来还涉及到国家赔偿等问题,从法院对曾爱云案最终态度来看,正义阳光已经照射下来,法律必然会给曾爱云、给正义一个圆满的交代。
  
  文/乔子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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