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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强:以精致化为取向加快湖南农业转型

来源:红网 作者:王文强 编辑:程赛 2015-02-09 14:3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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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湖南农村改革发展到了新的阶段,农业发展务必摆脱“口粮农业”、“口号农业”、“短板农业”的局面,实现“以量求生存”向“以质求发展”的转型。湖南人多地少,农业资源禀赋与台湾相似,应借鉴台湾经验,走农业精致化道路。台湾农业在20世纪60年代末进入停滞阶段,为此,台湾明确提出发展以“经营方式的细腻化、生产技术的科学化以及产品品质的高级化”为特征的“精致农业”,经过多年实践,台湾精致农业已经形成体系、迅速发展,并跨入世界先进农业行列。借鉴台湾经验,以精致化为取向加快推进湖南农业转型是提升湖南农业发展质量、补齐湖南农业“短板”、推进“四化两型”战略的必然选择。
  
  当前,湖南应积极推动结构多元化、农民职业化、生产科学化、产业“两型”化、产销一体化和服务现代化,实现六化合一,推进湖南农业在精致化道路上又好又快发展。
  
  一、结构多元化:推进产业多样化、立体化、精品化
  
  湖南四大区域板块应树立开放意识,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以拓展农业多功能为抓手,走生产、生活、生态于一体的农业多功能融合发展之路;加快粮食、生猪、柑桔、油料、茶叶等区域传统优势主导产业的改造升级,扩大优质产品的生产规模,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农产品质量,加大优质产品的加工与营销;开发无公害蔬菜、特色禽畜、特色水产、优质果品、中草药种植、花卉苗木、碳汇林业等农业特色产业,产品生产应实现特产化和品牌化,打造具有不同地域特色的农产品品牌,提升农产品增值水平;因地制宜,努力探索创意农业,做长农产品的产业链,利用民俗文化、农耕文化、农村地域特色文化,对优势农产品进行文化包装,更多地融入文化元素,发展都市农业、休闲农业、观光农业等市场潜力大、高附加值的新型农业产业,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
  
  二、农民组织化: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
  
  农业走精致化道路不是回归传统的耕作方式,反而应该突破传统的小农经营模式,实现组织现代化。一是加大对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各级政府财政扶农的主要载体,确立其市场经济中的主体地位,通过保险、政策性信贷、财政贴息、税收优惠等金融与财政手段,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竞争能力。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允许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要求,加快探索合作社的信用服务创新。二是实现分类指导,对口帮扶。对规模较小、财力单薄、技术力量弱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整顿和扶持引导,打破地域、行业和所有制界限,将相同或相似的专业合作组织联合起来;对管理良好、规模较大、市场前景看好但缺乏资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则给予重点支持。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培训和学习,引入优秀人才参与合作社经营管理,引导与鼓励合作社通过外聘专家与优秀管理者参与合作社的日常管理。三是做好监督。对“村落社”、“空壳社”、“家族社”等不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行严格查处,对骗取并套用扶持资金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行严厉打击,依法查处。
  
  三、生产科学化:完善农业科技支撑体系
  
  农业走精致化道路就离不开强有力的科技支撑。一是增加农业科技投入。借助于政府宏观政策的倾斜,加强对农业增产增效有重大影响的高新技术研究、应用技术研究和优良品种培育。增加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推动已有科技成果的试验和推广。二是推进基层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完善人员聘用、激励和考核机制,选拔优秀专业技术人员进入农技推广队伍;完善推广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将人员经费、推广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相应增加,切实保证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履行公益性职能所需资金的有效供给。建立制度化、常态化的教育培训机制,实施基层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工程,切实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知识更新和技术培训工作。按照农业、林业、水产畜牧、水利、农机等技术工作需要,全面推进乡镇推广机构条件建设,重点落实好规划、土地、准建审批、配套资金。三是强化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力度。加强县乡村三级培训阵地建设,借助科技入户工程、新型农民培训项目等多类培训资源,重点围绕农民回乡创业、地方特色产业和美丽乡村建设带头人开展培训,提高农民科技素质,推广农业科技成果。四是根据湖南省情,注重推广应用环境保护和资源可循环利用技术,确保湖南农业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
  
  四、产业“两型”化:建立绿色农业体系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湖南应确保农业向质优型发展,保证舌尖上的安全,为此,要强化包括政府、农业企业和广大农民在内的“两型”意识,把资源承载能力、生态环境容量作为经济活动的重要条件,构建以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种、节能、资源综合循环利用和农业生态环境建设为目标,以节源农业、低碳农业、优配农业、循环农业、生态农业、旅游农业、文化农业等为基础的绿色农业生产体系,加强种养环境的治理,推进标准化生产,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促进农业副产品或废弃物循环利用,以尽可能小的资源消耗与环境成本,获得农业尽可能大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五、产销一体化:构建社会化服务体系
  
  湖南应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破除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在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农业生产性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农村商品流通服务、农村金融服务、农村信息服务等方面进行制度优化,形成长效机制。二是完善服务模式。一方面要在加强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建设的同时,抓住社会化服务组织(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企业、专业大户、中介机构)这个重要的科技推广载体,形成“农技推广机构+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户”的模式,使社会化服务组织多渠道地参与进来,把公益性农业技术服务和市场化农业技术服务联系起来,达到多方共同参与、共同受益的目的。另一方面,公益性科研机构要“接地气”,立足本地农业发展实际开展科研,要主动向农民免费提供科研成果,不能把科研成果通过申请专利据为己有,要把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作为科研机构、科研人员的重要考核标准。三是加强市场建设。要积极开拓农村市场,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加快形成流通成本低、运行效率高的农产品营销网络;整顿和规范农村市场秩序,保障农用生产资料安全供应。
  
  六、服务现代化:完善政府支持保护体系
  
  湖南应以制度创新为保障,引导农业朝着“精致高效”方向发展。一是创新对农业的扶持政策。制定、修订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拓展农业多功能的产业规划、法律法规与政策,在加大农业投入、创新农业补贴与粮食奖励政策、提高农业投入效率的基础上,着力调动金融机构参与农村金融市场的内在积极性,引导更多的金融资源和社会资金投向精致高效农业。二是创新土地管理制度。加快构建归属清楚、权责明确、严格保护、流转顺畅、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现代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保护农民土地流转的收益。三是建立公共服务均等化供给机制。以户籍改革为突破,推进建立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与就业体系,加快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促进资源要素在城乡间顺畅流动、优化配置,为湖南农业走精致化道路创造良好条件。
  
  (作者系湖南省农村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本文由《中国乡村发现》授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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