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用好民意“晴雨表”

来源:红网 作者:柳文刚 编辑:唐盈 2024-05-30 10:08:12
时刻新闻
—分享—

□柳文刚

近日,湖南省委书记沈晓明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指出要着眼解决群众反映问题收集、处置与群众期待值存在差距等问题,积极推动民意反映渠道融合联动,避免信息多头采集、行政效率低下、损害政府信用。

民意是“窗口”“桥梁”“纽带”,是“晴雨表”。群众向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反映社情民意,饱含一份信任和期盼,而收集、处置好社情民意,则事关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当前,少数部门及党员干部不够重视社情民意的收集、处置。有的戴有色眼镜看待反映问题的群众,认为反映问题就是挑刺、找麻烦;有的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诉求“踢皮球”“打太极”,一些小问题在推诿扯皮中“滚雪球”,衍变为疑难积案、骨头案,处理化解难度倍增;有的处理群众诉求时少了一颗公心,一碗水不能端平,与群众沟通缺乏耐心、技巧,甚至言语粗暴激化矛盾;还有的不敢正视群众的诉求,习惯回避矛盾、避重就轻,喜欢“和稀泥”……这些问题与群众对于反映问题收集、处置的期盼值差距很大,必须下大气力予以解决。

民有所呼,政有所应。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应着眼于从源头上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方便群众就地就近反映诉求。健全现有来访接待、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网上投诉、省市县长信箱、“金点子”、村民服务监督微信群等民意征集回应制度,通过“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推动群众诉求表达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确保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得到及时就地解决。

以什么样的态度对待社情民意,映射的是一名党员干部的政绩观念。水可载舟,亦可覆舟,切不可将民意看轻了、看淡了。党员干部应带着责任、带着使命、带着感情看待民意,真正用心用情用力去解决群众的现实困难与合理诉求,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但尊重民意,也不代表对于少数群众的无理过高诉求一味妥协。要坚持把法治贯穿于化解群众矛盾问题的全过程,对以访谋利、以闹求决等错误行为坚决予以纠治,决不能为了解决一时一地的矛盾乱开口子,“花钱买平安”。

民意,是群众的诉求呼声。如何处置群众反映的诉求问题,群众有最大的发言权。要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好屋场恳谈会、围炉夜话、评判听证等创新方式方法,组织群众、发动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做到群众的事情与群众商量着办,群众的问题由群众一起来评判,依靠群众去解决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和矛盾问题,让民意“晴雨表”成为党群干群之间的“连心桥”。

来源:红网

作者:柳文刚

编辑:唐盈

本文为论道湖南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ldhn.rednet.cn/content/646849/74/13951744.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论道湖南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