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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国企ESG建设

来源:红网 作者:吴心韬 编辑:唐盈 2023-12-27 17:5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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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心韬【湖南省委党校第65期中青二班学员,湖南财信金控集团可持续发展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了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意义,“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与企业社会责任理念相融合,科技创新、生态文明、“一带一路”倡议等重大政策与企业社会责任事业相辅相成。尤其是近年来,社会责任在资本市场引起高度关注,衍生出ESG投资概念,成为全球可持续发展的新思潮。虽然ESG在我国的系统发展起步较晚,但在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第三方研究机构、上市公司等多方力量的共同推动下,国内对ESG的关注度快速提高,ESG相关指导意见、政策指引、研究报告相继发布,金融机构陆续推出以ESG为主题的金融产品。央企国企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在绿色低碳发展、社会责任履行和加强内部治理等方面以身作则,引领中国特色ESG建设。

ESG的发展历程与现实动因

ESG是指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简称ESG) ,其概念最早可以追溯16世纪一些宗教、社会团体奉行的“伦理投资”。随着时间的推移,伦理投资涵盖的内容不断演进,并于20世纪70年代发展为企业社会责任投资。2004年6月,联合国发布《在乎者赢:连接金融市场与变化中的世界》(Who Cares Wins: Connecting Financial Markets to a Changing World),首次正式提到“ESG”概念,指出E、S、G三大要素紧密联系、相互影响,呼吁各国政府和监管机构应主动推动企业的ESG信息披露,倡导商界加强履行责任,将ESG纳入未来的投资决策中。具体来看,E包含了应对气候变化、节约资源能源、污染防治、生物多样性等议题,S包含了产品与客户责任、员工责任、供应链责任、 社区责任等,而G包含了防范商业贿赂、董事会结构、税务透明度、社会环境议题的治理机制等方面。2006年,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UNGC)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可持续金融倡议(UNEP Finance Initiative, UNEP FI)在纽约证券交易所联合发起“负责任投资原则”(Principles for Responsible Investment, PRI),从而为全球投资者提供一个完整的投资原则框架,目的是将ESG融合到其投资决策及所有权实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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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G议题库。

可以说,ESG概念自诞生起便与商界和资本市场高度相关,是企业履行经济责任、社会责任、环境责任的可衡量、可评估、可对比、可勾稽的指标评估体系,是公司进行非财务信息披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投资者评估企业非财务风险和可持续发展潜力的重要依据。

从动因来看,ESG概念的提出源于全球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挑战,且这种挑战日益严峻:

其一,全球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已严重脱离联合国2030可持续发展目标。联合国2023年9月发布的《全球可持续发展报告》显示,联合国于2015年提出的17项SDGs整体上远远落后于时间进度;在169个具体目标中,只有12%步入正轨。近一半的目标轻度偏离或严重偏离轨道,约30%的目标没有任何进展甚至低于目标设定前水平。按此趋势,到本世纪末,地球平均气温将升温2.5摄氏度,远远超过巴黎协定设置的1.5摄氏度温升理想目标。

其二,未来10年内,环境风险仍是全球各界关切的首要问题。根据世界经济论坛最新发布的 《2023年全球风险报告 》,从未来10年的风险发生概率和影响来看,环境类风险仍是首要问题,如应对气候变化失败、适应气候变化的举措失效、自然灾害与极端气候事件风险、及气候多样化丧失与生态环境极端变化等四类事件为未来10年商业界最关注前四大风险,此外,自然资源危机、大规模生态破坏事件等也位居关切事件的第6位和第10位。气候变化问题已给全球商业发展带来了很大风险。

其三,斯德哥尔摩大学研究人员自2009年起跟踪研究人类活动影响地球系统9个环境因素,即9个“地球环境边界”(Planetary Boundary),分别为:气候变化、海洋酸化、平流层臭氧层耗竭、全球氮磷循环干扰、生物多样性丧失率、全球淡水使用、土地使用类型变化、气溶胶负载、化学污染,2023年已有6个地球环境边界被突破,进入“高度不确定性”或高风险状态。

其四,经济损失和保险损失持续攀升。瑞士再保险集团最新发布的年度报告《2022自然灾害与通货膨胀:一场完美风暴》显示:1992年因重大自然灾害事件导致的全球经济损失和保险损失呈持续攀升状态。2022年,因重大自然灾害导致的全球经济损失约2750亿美元,保险损失1250亿美元,连续两年超过1000亿美元。期间,由重大自然灾害带来的保费已经增长了10倍以上。

ESG可凝聚更多行动共识

全球可持续发展风险与人类社会息息相关,需要社会公民全体参与。在商界层面,企业应不再单纯依靠财务数据的“标尺”测量企业的好坏,而是要在传统方法基础上进一步度量企业在环保、社会责任、公司治理等非财务指标,实现商业利益与社会责任兼顾。实践证明,纳入ESG元素可有效预防公司因非财务因素导致的“黑天鹅”事件,平滑缓释相关风险,且在ESG方面表现良好的企业,从长期来看,更能给投资者带来相对超额的回报。在联合国的牵头推动下,ESG 理念日益受到各国监管机构、投资机构、国际组织和企业等利益相关方的重视,ESG体系得以多方面地推广和发展:

其一,监管机构在ESG发展中起着关键的“自上而下”推动作用,这种推动机制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以信息披露为主的信息传递机制;另一方面是以投资激励为主的资金引导机制。

其二,投资机构在ESG投资发展中起到了重要支撑作用:一方面,投资机构为量化ESG评价体系提供了框架体系,夯实了ESG投资基础,例如指数机构不仅构建了ESG评价体系,且提供了丰富的ESG指数工具,目前已成为全球ESG投资发展的核心推动力量之一;另一方面,投资机构通过投资督导的模式将ESG理念传导至企业的内部运营管理,通过资本市场的价值理念传到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推进可持续商业。近年来,加入负责任投资原则组织(PRI)的机构数量在全球范围内持续保持增长态势。截至2022年底,PRI签署机构达5311家,较前一年末增加38.81%。2022-2023财年,PRI签署机构资产管理规模高达121.3万亿美元。国内PRI签署机构数量自2018年以来保持大幅增长态势,2022年末突破12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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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及国内PRI签署机构数量。来源:负责任投资组织(PRI)2022年度报告

其三,信息披露标准是ESG体系标准化、规范化的基础。经过多年发展,国际ESG信息披露水平已经取得实质性进展,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ISSB)、世界经济论坛(WEF)、二十国集团(G20)下设的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等国际性区域性组织,为ESG信息披露标准的制定及国际一致性协商付出了不懈努力,形成了各具特色且实效的倡议和框架,为推动ESG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其四,ESG评级为衡量企业商业模式可持续性提供了评估框架,可综合反映企业的价值取向、行为范式,是衡量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提供重要参照,对吸引长期投资者也有很大意义。据不完全统计,全球ESG评级机构超600家,推出各类评级产品。明晟(MSCI)、标普道琼斯(DJSI)、富时罗素(FTSE Russell)等机构发布的评级产品在国内外资本市场获得较高认可。2018年6月,MSCI将中国A股正式纳入MSCI指数,逐步扩大对A股上市公司的ESG评价范围。我国ESG评级市场起步虽晚,但随着ESG 理念越来越受重视,ESG评级市场不断扩容,ESG评级机构数量不断增长,培育了包括中证指数、华证指数、社会价值投资联盟、央财绿金研究院等在内的中国本土评级机构。

对于企业而言,ESG是一种涉及多个实质性议题的发展模式,引领企业在运营活动中做出更有益于长期发展的决策行动。企业通过对ESG议题的积极实践和绩效改进,可以获得价值投资者青睐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赞许,帮助企业在市场中建立良好声誉。同时,通过完善的ESG 管控体系,可以增强企业在多元环境和社会性需求中的抵抗力和发展韧性。

我国的ESG体系建设加快推进

我国正坚定不移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立足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发展方式的绿色转型。同时,围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加强绿色低碳发展的国际合作。2020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上提出中国碳达峰碳中和承诺,呼吁各国要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历史性机遇,推动疫情后世界经济“绿色复苏”,汇聚起可持续发展的强大合力。

针对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企业既有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也有社会责任、道德责任”“只有真诚回报社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家,才能真正得到社会认可,才是符合时代要求的企业家”。

ESG理念与我国新发展理念、“双碳”目标愿景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方向相一致,与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坚持可持续发展”“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等一系列重要论述高度契合。实践表明,提高ESG表现有助于改进公司治理质量、运营质量和创新质量,促进技术革新、提高市场认可度美誉度,降低经营风险和市场风险,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并获得优质融资机会,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近年来,在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研究机构和先进企业等多方力量的共同推动下,我国对ESG的关注度快速提高。ESG相关的指导意见、政策指引、研究报告陆续发布,企业的ESG信息披露数量和质量逐年改善:

其一,监管机构加大ESG政策引导。国内各级监管机构发布了一系列支持和引导政策,推动了绿色金融大发展,促进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以及国内各方对ESG的研究和落地。在中央层面,2016年8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七次会议顺利召开,审议通过《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了证券市场支持绿色投资的重要作用;2021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草案)》鼓励公司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公布社会责任报告。监管主体层面,2018年5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要研究建立上市公司ESG报告制度,持续强化上市公司环境和社会责任方面的信息披露义务;2022年4月,证监会发布新版《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在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沟通内容中首次纳入“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证券交易所及早布局。2006年,深交所就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2017年,上交所正式成为联合国可持续证券交易所倡议(UN SSEI)第65家伙伴交易所,也是我国首个加入该倡议的证交所。同年,深交所正式成为UN SSEI第67家伙伴交易所。两大交易所对上市公司ESG责任履行及信息披露发布了指引性文件,积极推动证券交易市场ESG信息披露,支持可持续发展、绿色金融建设。

环保部门层面,2003年9月,国家环保总局发布《关于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公告》,要求污染严重企业名单的公司应公布环保信息,包括环保方针、污染物排放总量、环境污染治理、环保守法和环境管理五类信息;2010年9月,环保部发布《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征求意见稿)》,要求16类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发布环境报告,并提供了环境报告编写大纲。2023年10月,生态环境部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其二,央国企加强ESG建设。随着国内经济增长模式转变和“双碳”战略稳步推进,我国企业特别是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的国有企业进一步以ESG为抓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企业经济责任、法律责任、社会责任和道德责任”,积极把握转型机遇,平滑转型风险,提升发展质量。

2016年,国资委发布《关于国有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国有企业建立健全社会责任报告制度。2019年,国资委印发《关于中央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发布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要求中央企业集团必须发布社会责任报告。2020年,国资委成立社会责任局,明确社会责任局的重点工作任务是围绕推进“双碳”工作、安全环保工作以及践行ESG理念等。国务院国资委公布《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中央企业集团公司要推动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业治理能力、风险管理能力不断提高,力争到2023年相关专项报告披露“全覆盖”。为落实国资委在2022年发布的《提高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2023年7月,国资委进一步发布了《关于转发<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研究>的通知》及《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参考指标体系》,为央企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提供参考。

央企国企引领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的地位正日益凸显。2022年度,央企和国企ESG相关报告披露率分别为82%和65%,显著高于上市公司总体披露率35.18%,且较上一年度有较大增长。随着监管机构对央企国企ESG信披工作的不断规范,预计央企国企仍将持续扮演领头羊角色,引领和带领市场完善ESG信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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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性质上市公司2022年度ESG相关报告披露情况。资料来源: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中国上市公司ESG发展报告2023》

除了信息披露积极性、主动性在不断增强外,央国企也在ESG实践方面堪当表率,特别是在ESG治理架构和能力建设方面。《中央企业上市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蓝皮书(2023)》显示,45.3%的央企上市公司已在董事会层面设立ESG领导机构,79.6%的央企上市公司已明确ESG工作主管部门,44.7%的央企上市公司已确立ESG方针政策,四成央企上市公司开展了ESG 优秀评选活动,超九成央企上市公司参与或自行组织ESG培训。

其三,ESG发展的区域性差别较大。整体而言,我国ESG披露的区域性差异较大,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等相对发达地区ESG披露比例和披露信息质量相对领先,中西部等地区则相对发展滞后。以湖南为例,据Wind数据,截至2023年11月底,在148家湖南上市公司中,披露ESG相关报告的有44家,披露率为29.73%,低于全国平均披露率35.18%。质量方面,全国高评级即A级及以上上市公司占比30.92%,湖南高评级上市公司占比29.55%,略有逊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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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与湖南上市公司ESG评级情况。资料来源:Wind

根据北京和君咨询发布的《湖南省上市公司发展报告2022》,湖南省共有五种类型的上市企业,民营企业 82 家,地方国有企业 34 家,中央国有企业 4 家,外资企业 1 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1 家。其中,民营企业占比 61.19%,市值占比 53.20%,说明湖南的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占比相对较为均衡。

湖南以湖湘精神“心忧天下、敢为人先”为傲,应更加鼓励湘企投身环境治理、社会责任履行、员工关怀与福利、以及自身管理治理,特别是湖南国企应勇于担当,且高开高举,坚定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导,积极接轨国际国内先进的ESG体系与框架,以统一的、科学的、系统的标准和指标来衡量优劣,奖优罚劣。

需进一步提升ESG建设质量

随着国内经济增长模式转变和“双碳”战略稳步推进,平稳实现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成为我国落实高质量发展、支持全球可持续建设的核心议题。上市公司特别是国有上市公司作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和领头雁,应进一步以ESG实践为抓手,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践行“企业经济责任、法律责任、社会责任和道德责任”,积极把握转型机遇,提升发展质量,管好各项风险,具体举措可包括:

其一,强化ESG建设内驱动能,提升ESG治理能力。加快提升ESG战略意识与规划,架构全链条ESG管理模式;强化ESG实践效力,加强经验共享,打开我国绿色转型新局面;及时跟进政策变化,捕提绿色发展机遇,管好转型风险。

其二,推进ESG信息披露规则建设,平衡好国际框架的适应性和企业的实操性。加速推进国际ESG信披规则研究,健全信息披露制度体系建设;评估国内规则与国际框架的街接性,充分考量实际操作可行性,走符合中国特色和发展节奏的ESG信披建设路径;分阶段提升企业ESG信披实践质量,探索建立ESG信息鉴证机制;统筹完善ESG监管协调机制,促进形成监管合力。

其三,提升完善ESG评级,助力提高ESG工作成效。我国ESG评价既要注重做好与国际准则衔接,也需充分考量与国内发展特点的相互适应性;积极培育我国ESG评价的国际影响力,讲好中国绿色转型故事;以ESG评价为契机,大力推动企业和投资者进一步提升ESG发展意识,强化ESG实践。

其四,强化科技赋能,支持数字化管理与ESG融合,提升信息集约能力。以数字化转型加强管理监督效能,以集约化ESG信息推动更加科学化、精准化、智能化的ESG发展;加强大数据能力,助力企业ESG发展的前瞻部署,提高企业ESG信息采集和应用能力。


来源:红网

作者:吴心韬

编辑:唐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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