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远征,首批“湘江青年社科人才”培养工程入选人才,湘潭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纪检监察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专长:刑事诉讼法学、纪检监察学。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涉及国家、社会、公民的价值要求融为一体”“实际上回答了我们要建设什么样的国家、建设什么样的社会、培育什么样的公民的重大问题”。不久前,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七个着力”的要求,“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其中的重要内容。我们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水平,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道德滋养。
法治建设保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度化”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核心价值观,承载着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精神追求,体现着一个社会评判是非曲直的价值标准。”因此,它不仅是价值目标和价值原则,同时也应当成为价值规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了新时代国家治理、社会发展和人民需求的“最大公约数”,理应在全方位、各领域成为全国人民共同遵循的行为准则,需要最大限度地体现在规范化的制度构建和实施中。在立法领域,立法机关充分贯彻民主、科学精神,应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每一部法律、每一个规则、每一个条文,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明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执法领域,执法机关公平执法、高效执法,可让人民群众在生产经营和生活中感受到具体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司法领域,司法机关严格司法、公平司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裁判中感受到精准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简而言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需要法治的保驾护航。
党员领导干部引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常态化”
党员领导干部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知和践行,直接影响广大群众的认可和遵行。如果党员领导干部不能带头遵循,甚至言行不一、表里不一,则很难让人民群众自觉接受。对此,应当坚持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自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信仰者以及践行者,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加强党员领导干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模式,发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工作亮点,形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度剖析案例,并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能动性,搭建让党员领导干部多面向、多形式的宣讲舞台,加强模范带头驱动力和积极性。对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党员领导干部,严格开展批评教育和惩戒处理,筑牢不当言行的“高压线”。
职业道德规范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常规化”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各行各业共同的价值准则,需要在常规工作中予以确立和践行。对此,各行业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等组织应当重视职业行业要求和标准的制定,推动国家各领域的职业准则和职业伦理更好地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各行业应当重视岗前培训、执业培训等工作,让从业人员从进入职业起即学习领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目标和理念。要切实发挥行业监管与评价功能,通过相关工作质量评查、先进评选、典型案例剖析等,让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教育先导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础化”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核心价值观的养成绝非一日之功,要坚持由易到难、由近及远,努力把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变成日常的行为准则,进而形成自觉奉行的信念理念。”对此,首先应当重视家庭和基础教育,即“从家庭做起,从娃娃抓起”。 “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继承创新”,通过创新教材、课外读本等,创制绘本、诗歌、音乐、影视等图文并茂、朗朗上口的作品,让青少年更容易入脑入心。社区、单位等积极举办家书展览、作品展示和交流宣讲,调动广大家庭积极性,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种子在少年儿童心中生根发芽。高等教育牢固树立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根本任务,夯实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主阵地,开设文化素质教育课程、职业伦理课程,大力开展社会调研以及公益服务等第二课堂活动,让大学生在关注民生、把握国情中增长见识、强化使命,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来源:红网
作者:穆远征
编辑:陈晓丹
本文为论道湖南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