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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国评论丨做到“四有”,当好人民群众的“代言人”

来源:红网 作者:婧蓝 编辑:刘艳秋 2021-08-23 10: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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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8月22日获悉,近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出台《关于推动全省各级人大代表更加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人大代表要更加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在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奋力建设现代化新湖南中贡献人大力量的重要举措。

“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体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对坚持人民民主的国家权力机关性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始终保持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需要人大代表主动沉下去,要深入到群众中去听民声、聚民意、理思路、想办法、解难题,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架起“连心桥”,实现“零距离”。人大代表要肩负好自己身上的重任,尤其需要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才能积极为民发声,帮民解愁,带民致富,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的同时,更好地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的新征程持续前行。

做到心中有党,人大代表要争当“国之大者”。人大代表是党和人民群众中的重要“粘合剂”,人大代表要成为国计民生发展的推动者,尤其需要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保持和党中央的一致,才能深刻领会什么是党和国家最重要的利益,什么是最需要维护的立场,才能坚持“听党话、跟党走”,在为民代言的过程中,把准正确的方向,争当“国之大者”,更好地当好人民群众的“传声筒”。

做到心中有民,人大代表要坚持“人民至上”。人大代表要厚植为民情怀,做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只有心中想着人民群众、为了人民群众,才能看得到民生的冷暖安危。人大代表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要聚焦人民安居乐业的具体工作,要及时地把群众关注度高、面临的实际难题搜集整理起来,并通过“议案”的方式,推动这些问题从根本上解决,才能交出一张人民群众满意的答卷。

做到心中有责,人大代表要提升“履职能力”。人大代表为人民,不仅要心中想着人民,更需要行动上推动群众的问题得到化解,这就需要强化人大代表的责任担当。“人大代表”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要更好地推动人大工作的落实,尤其需要人大代表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才能提升人大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更好地唤起人大代表履职的热情和动力,更好地推动人民群众的具体问题得到落实,增强人民群众对人大代表的认同感。

做到心中有戒,人大代表要始终“坚守原则”。要让人大代表始终当好“国之大者”,尽心竭力为群众“代言”,这就需要他们正确地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也需要加强对他们的监督,才能让他们把身心都用在更好地推动民生工作上。同时,人大代表也要与时俱进,在工作方式上不断创新,要善于借用“互联网+”的方式,建立和人民群众联系的新平台,能够及时地了解群众的烦恼,聆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才能更好地解决群众的难题,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助力国家治理水平和能力的提升。

来源:红网

作者:婧蓝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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