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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律人才激活乡村人才振兴的一池春水

来源:红网 作者:彭慧 编辑:田德政 2021-08-12 10:4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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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人才是关键。法治是治理有效的保障,而实现法治的关键则在法律人才。今年出台的《乡村振兴促进法》规定,要建立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社会治理体系,推动专业人才服务乡村,促进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其中,明确提到法律服务人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也重点提出要加强农村法律人才队伍建设。

乡村法律人才队伍就如同一座身肩重任的水库,只有确保源头开阔、保障合理、疏导得当,才能蓄满水、蓄住水、蓄活水,进而激活人才振兴的一池春水,助力推进乡村振兴的时代洪流。

拓宽入口“蓄满水”,引流造源荟萃英才。近年来,乡村法律需求与日俱增,特别是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以来,涉及土地纠纷、婚姻家庭、损害赔偿、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法律需求尤为突出,亟需法律人才提供专业知识支撑。广聚法律人才要兼顾招才引智和本土培养两种途径,实现“输血”“造血”双重保障。一方面,拓展人才引进渠道。通过招录、聘用、政府购买服务、定向培养、招募志愿者等多种方式,完善乡镇司法所人员配备,扩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数量,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规范管理法律服务志愿者,引导部分法律人才向乡村逆向流动,实现人才的集聚效应。另一方面,重点围绕涉农法律领域,着力培养满足乡村需求的本土法律人才,加快实现“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全覆盖,选聘农村“五老”人员为人民调解员,增强乡村干部群众的法律常识与技能,同时发挥“传帮带”作用。

加固堤坝“蓄住水”,立体保障多管齐下。聚天下英才而用之,“聚”是起点而非终点,是手段而非目的,关键在于要让乡村法律人才定下心、扎下根、留得住、用得好。每年高校毕业季都会出现这样一种矛盾现象:一面是媒体报道法学毕业生数量庞大、就业困难,另一面是乡村法律人才缺口不断扩大、人才难求。原因显而易见,经济待遇低、工作环境差、发展前景窄凸显了乡土情怀和骨感现实的剧烈冲突,成为击溃乡村法律人才大坝的“蚁穴”。“栽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要留住人才,必须靶向发力,完善机制,强化保障,堵住漏洞。以“与时俱进、量力而行、广泛调研、审慎决策”为原则,适时调整乡村法律从业者的薪资报酬,设立和保障必要的经费补贴,帮助解决现实困难。以美丽乡村为契机,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工作环境。健全乡村法律职业发展规划和社会保险等体制,提升职业前景和保障力度,消除服务乡村的后顾之忧。

疏浚出口“蓄活水”,政策支撑“才”尽其能。“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出口积淤堵塞和管理措施不当极易导致乡村法律人才库缺少生机甚至成为一潭死水。畅通流动激活。采取上挂下派、城乡交流、公职遴选等一系列措施疏通上下进出渠道,增加法律人才流动性,激发服务乡村的内生动力。科学管理赋能。术业有专攻,唯有把人才放到合适的位置上才能发挥最大效用。基层党委政府、村支两委、乡村企业既要知人善用,又要专人专用,让法律人才脱离“万能”岗位的桎梏,以处理乡村法律事务为主。组织线上线下专题业务培训和异地对口学习交流,深化校地法律人才培养合作,提升专业化水平,开阔视野,实现学用一体。强化激励聚力。完善物质、政治、精神等多重激励机制,科学细化考核考评方案,破除“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大锅饭”式分配方式,探索“以奖代补”等分配新模式,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凝聚奋进之力。

文/彭慧

来源:红网

作者:彭慧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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