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唐松林:倡导多元治理,助力大学高质量发展

来源:红网 作者:唐松林 编辑:唐盈 2020-12-03 10:51:03
时刻新闻
—分享—

龙献忠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课题成果《大学治理与大学发展》(中央编译出版社,2018)是其长期作为高校管理者履职以来的理论思考与智慧结晶。该成果坚持党对大学的全面领导,以一流党建引领现代大学治理,从多中心治理理论、社会互动理论、生态化理论等视角出发,针对大学内外部主体错位、缺位和越位的问题,从理论和制度层面,提出了多元权力主体共同治理,实现大学治理现代化的有效路径,为深化大学治理研究、推进大学发展提供了富于价值的参照。

一、治理价值取向:人的现代化

倡导“从管理转向治理”“还权于大学师生与学术”,激发大学办学活力,这是大学治理的本质,这一目标的实现依赖于师生的现代化。一是领导力和执行力。领导力指教师和管理者要有激励、感召、信任、人格魅力、思想、宣传的影响力;执行力是师生和管理者的计划、目标、考核、措施、结果的行动力。师生员工领导力和执行力是大学有效维持与运转的内在力量。二是忠诚。师生应忠诚于自己的职责和使命,具备捍卫真理、探索未知、创新知识、为党和国家付出一切的信念与决心。三是学习。高校师生通过阅读、调查、研究、实验与实践,使知识、创造与情感持续升华,成为真正的知识创新者与科技引领者。四是精神。全体师生要有仁爱、宽容、服务和牺牲精神,切忌“精致的利己主义”,汲汲权欲之人,最不能胜任知识之事业。

二、治理内部模式:内部多主体生长

在大学治理过程中,为尊重学术自由与知识创新,促使决策中心下移,使校长、教授与学生多元主体相对独立,自主学习,合作研讨,形成和谐互动关系。一是校长专业治校。校长在党委集体领导下,依法行使教学、科研、管理职权,形成校长、校学术委员会与学院畅通交流的机制,克服传统管理中容易出现的控制与被控制、命令与服从的关系。二是教授自主治学。鼓励教授参与决策,不仅是对知识和学者的尊重,而且是知识创新与学术研究的内在需要。三是学生积极参与。学生是独立、平等、自由的教育主体,呼吁学生积极参与学校治理,帮助其实现学习与生活的主体利益。通过发挥大学内部各方优势与特色,实现多元治理主体的权力均衡,协同发展。

三、治理外部环境:外部多主体协同

外部多主体协同主要指“政府-大学-社会”三者的协同,“政府对高等教育的治理要从单中心走向多中心,要体现出政府在治理理念、模式、方法和手段等方面的深刻变革。”一是政府提倡参与型治理理念。“解除过去许多不合理的管制措施,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扩大大学办学自主权”,提高教育主管部门对大学的管理效率。二是建构社会组织参与的多维治理空间。“打破传统政府和市场二分法的局面,大力培育社会第三部门力量,形成政府、市场和社会第三部门的三维空间,共同治理高等教育事务,并使第三部门力量成为不可忽视的一维。”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发挥社会力量参与治理大学的职能。

四、治理前提条件:教育法治现代化

“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学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一环,与国家治理具有同构性,它依赖于治理法治现代化,体现了五个特征:一是实用性。提出“重构政府公共权力,推行大学法人化,采取多中心治理模式,建立参与协商机制”等措施,具有较大的推广价值。二是透明性。政府、公共和私人机构参与大学治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理念,促进良性竞争,提高服务质量。三是责任性。构建参与协商机制,明确各治理主体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使参与、协商、合作的伙伴关系法制化。四是回应性。建构“退出-呼吁-忠诚”机制与法治环境,提高大学市场竞争的能力和水平。五是有效性。优化大学治理结构,保障民主参与和程序正当,提高工作效率和职能效用。

总而言之,本成果突出了三个主要特点。一是政治坚定,价值彰显。阐释了党的绝对领导下的大学内外新型治理关系,对我国大学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参考价值。二是思想深邃,体系完整。明晰了从管制走向治理的大学治理的理论、结构、功能与方法,为多利益主体的权力均衡协同提供了思路。三是梳理细密,启示深刻。强调政府对大学的管理,不能仅仅以行政命令的方式进行,应更多地体现出一种合作伙伴关系。以此激发各利益主体的积极性,为大学的学术研究与知识创新提供条件。

(本文作者系湖南文理学院师范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来源:红网

作者:唐松林

编辑:唐盈

本文为论道湖南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ldhn.rednet.cn/content/2020/12/03/8669198.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论道湖南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