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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建昕:后扶贫时期农民增收路径选择

来源:红网 作者:宋建昕 编辑:唐盈 2020-04-30 17: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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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增收问题一直是“三农”问题的核心所在,也将是后扶贫时期实施乡村振兴需要解决的第一课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考察时曾指出:“农业农村工作,说一千、道一万,增加农民收入是关键。农民收入如何变化、需要关注哪些问题、如何稳定增收,笔者以湖南湘西自治州为例作了一些浅显的分析与思考。

一、农民收入发展历程及结构分析

改革开放40年来,湘西农村面貌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广大农民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实惠,农民收入增长了70多倍。具体而言,农民收入快速增长共有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改革开放初期(1978年-1986年)。1978年,农村改革从小岗村开启,率先实行了“包产到组、包产到户”。1982年改革开放后的第一个涉农“一号文件”《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下发,肯定并推广“双包”(包产到户、包干到户),并连续下发了5个涉农中央一号文件,其中1984年的一号文件授予农民土地承包15年;1985年的一号文件取消了农产品统购、派购制度。五个一号文件从生产关系入手,基本解决了制约农业发展的体制问题,从制度上承认农民的创造。1978年到1986年是农业大发展、农民大增收的8年,全州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978年的134元,增长到1986年的317元,年均增长11.36%。

第二阶段:南行以后(1993年-1997年)。1992年,邓小平南行后,掀起新一轮改革开放的热潮。粮价提高,部分农民外出务工,工资性收入开始增加,农民收入快速增长,从1993年的578元,迅猛上涨到1997年的1079元,年均增长16.9 %。

第三阶段:农村税费改革之后(2004年-2013年)。为了解决“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的新“三农”问题,时隔18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回归“三农”,自2004年至2013年连续下发10个涉农一号文件,围绕加强“三农”工作这根主线,不断深化递进,不断改革创新,从取消农业税、实施惠农补贴,到新农村建设、城乡统筹,继而推进水利、农业科技和现代农业改革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再次步入高速发展期,农民增收成功实现“九连快”。从2004年到2013年,湘西州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超高速增长,从1602元飞速增长到5260元,年均增长22.1%。

第四阶段:精准扶贫至今(2013年-2019年)。党的十八大特别是精准扶贫以后,各类惠农政策叠加,在整体经济下行和农产品价格不稳背景下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依然实现快速增长,从2013年的5260元持续增长到2019年的10046元,年均增长11.4%,全州累计减少农村低收入贫困人口近65万人。

近年来,伴随收入的不断增长,湘西州农民收入结构也在不断变化,主要有三方面特点:

一是家庭经营性收入仍然是农民收入的重要部分,但比重不断下降。2015年湘西州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为2648元,占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9.8%。2019年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为3669元,占比36.5%,下降了3.4个百分点。同时,近年来,全州接连遭受外地H7N9禽流感、非洲猪瘟、干旱与洪涝双重冲击,农业受灾严重,预计家庭经营性收入比重将继续下降,低于工资性收入比重。

二是工资性收入比重快速提高,已经成为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2015年全州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2532元,占总收入38.1%;2019年,农民工资性收入为4113元,占比40.9%,工资性收入已成为导致总收入差别扩大最主要因素。从2016年起,湘西州农民工资性收入已经全面超过家庭经营性收入,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

三是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稳步增加,成为农民收入的重要补充。随着农民拥有的资产增多,加上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分红、集体资产等收入,特别是精准扶贫以来国家持续提高惠农支农补贴,转移性收入大幅提升,农民得到的实惠更多,非经营性收入明显增加。2015年湘西州农民的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为1468元,2019年达到2264元,净增796元。

二、农民增收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

(一)遭受三大制约。

一是自然条件的制约。由于异常天气频繁,自然灾害频发,农业受灾的概率不断上升,而农业基础设施薄弱的现状还未完全改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强,制约了农业生产。

二是市场关口的制约。首当其冲是的国外农产品进口的大冲击。目前,国外农副产品进军国内市场的份额越来越大,大豆、玉米、稻谷、棉花等各类农产品大量进口,对传统农业带来了巨大冲击。其次是受价格调控的影响。农产品大多是生产生活必需品,主要是满足人民群众日常需要,在国内一直推行的是低价政策,农产品价格稍有上涨就带动CPI上涨,不可能对农产品进行大幅提价。再次是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农产品价格是所有商品中价格波动最大的,受疫情影响,去年生猪价格瞬间上扬,大部分农户基本无利可图;水果、蔬菜价格受不利天气影响价格波动幅度较大,农户基本亏损。

三是人力因素的制约。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农民市民化进程加快,新生代农民绝大多数不愿务农,留守农村的多为老人、儿童和妇女,大多文化程度不高、技能不强,收入难以大幅扩大。

(二)关注“三类群体”。

第一类是新生代农民工群体。新生代农民工,没有务农的意愿,没有从事农业生产的技术,收入多为城市务工收入,人均年收入3万元左右。虽然新生代农民工是农村中的高收入群体,但与城镇居民相比,大多数收入偏低,并且随着近几年工价的快速上涨,将进入相对稳定期,后期靠工资性收入增长的压力较大。

第二类是无地农民群体。这些农民没有土地,如果不能务工,基本没有收入来源。他们之中极少数能够在城市定居并成为市民,当他们丧失劳动力时,在城市将成为赤贫者,在农村又没有土地等生产资料来保障基本生活,还有可能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消极因素。

第三类是长期患慢性病群体。

这些人口一方面因失去劳动能力而不能为其家庭提供更多的价值收益,另一方面基本生活费用和持续的医药费用等支出使得家庭始终陷于支出大于收入的恶性循环之中

(三)避免“三种现象”。

一是城乡收入差距扩大。按照平行推进的办法,到2020年,湘西州城镇居民收入将达到3万元左右,农民收入将达到1.1万元左右,城乡差距约2.7:1,城乡差距依然较大,需要认真加以考虑,尽量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二是农村内部收入差距扩大。在收入快速增长的群体中,越是高收入的农户,因已经有产业、有资本,增收更容易;越是低收入的农户,有的还处在脱贫门槛,增收更困难。因此,要尽可能提高农村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防止内部收入差距继续拉大。

三是精准扶贫后面临新的困难。精准扶贫后,相关政策的不确定性以及经济发展带来的医疗、教育、住房成本和消费水平提高,困难农民的经济实力都将难以适应,将处于更艰难的境地。

三、后扶贫时期农民增收路径建议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农民收入增加受政策性影响十分明显,后扶贫时期,这种情况仍将大概率持续。未来,要将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实现农民稳定增收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约束性政策指标和硬性任务。

第一方面,切实保障无地农民和城市农民工权益。受农村土地30年不动政策影响,出生在二轮承包以后的人多数没有土地,生存主要依靠城市务工收入。未来,一是可以因地制宜建立起一套由政府主导、村集体来民主协商分地的体系,依照法律法规和群众的意见决定土地的调整和分配,让新生人口有机会能分到土地。二是切实保障农民工各项权益,由国家统一为无地农民和农民工购买社保。农民进城后,需保留其农村的各项财产权(土地、房产、集体资产收益等权利),完善农民进城后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与体系(就业、养老、住房、医疗、卫生、教育、文化娱乐等),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改革成果。

第二方面,让更多的农村产权资源实现价值。通过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到户、农村房屋和宅基地确权、农村集体资产确权等,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盘活农村产权资源,将资源变资产,让农民得到更多的财产性收入。

第三方面,加强农村基础教育和农民培训。一是聚焦持续提升农民素质,实现更多收入,加大对农村劳动力特别是无地农民的教育和技能培训力度,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二是加大农村基础教育和公共医疗方面的投入,大幅降低农民支出,实现农民反向增收。

第四方面,完善财政支农和社保兜底政策。一是在中央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出台地方农业补贴政策,如:农业保险、特色产业补贴、农产品冷链物流补贴、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等,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二是建立永久性“两不愁、三保障”动态监测机制,整合设立防止返贫专项资金,全面消除绝对贫困。三是建立低收入群体发展引导性基金,撬动金融机构等社会资本一起帮扶农民增加收入。

(作者单位:湘西州委改革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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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宋建昕

编辑:唐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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