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曾指出,根据人类社会的发展程度会根据人的发展程度的不同而划分为三个不同的阶段。第一种社会形态是指人对社会与他人具有高度的依赖,人们无法摆脱自然世界的控制、对他人的权力之下的人身依附状态;第二种社会形态是指人在摆脱自然与他者权力控制之后,进入资本、商品的奴役之下,被物所控制;第三种状态也就是我们提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时代表达,即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全面发展的前提,真正建立起“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纵观历史的发展,优秀的人文传统最核心的问题就是指向人的发展。所谓天道即人道,天人合一的精髓在于优秀传统文化能够在价值观的培育上建构一个明晰的坐标轴,这个坐标轴上,时间、空间、历史、民族、时代等关键词都有其自处的逻辑空间,从而中国古代人和谐的心灵与世界观念得以稳定的建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实现与优秀传统文化的互动,就必须看到,倡导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价值序列,真正要义就是要实现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这既是历史传承的必然结果,也是民族精神的集中体现,更是时代代赋予的伟大使命。
从奴隶时代向封建时代的转型过程中,优秀传统文化的培育就已经开始初具雏形:自强、厚德、法天、法地。《周易》开篇就说“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君子要像天一样努力不止,要善于运用天时来克服人类自身的弱点;“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君子要像大地一样,兼容并包、吐纳自如。因此自立自强,顺天法地的和谐价值观便开始确立起来,这种思想也成为了后来儒、释、道、阴阳等诸家思想的起源。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优秀传统文化的培育开始经历第二次变迁,从思想统一走向百家争鸣。儒家崇尚“仁”这一民本思想,“礼”这一宗法思想;“中庸”这一社会政治目标。“仁、礼、中庸”是对君子厚德载物思想的衍生,而“修、齐、治、平”等入世的思想又是对自强不息精神的进一步建构。中国的核心价值观从个体的心灵逐步拓展到外部世界,在灵魂与秩序之间寻求价值观的同一性。
两汉之后,中国人的精神世界开始从世俗走进宗教化。董仲舒的“天人感应”说、“三纲五常”说,确立了家国一体的局面,汉族的主体地位得到确立,儒学所提倡的“个人-社会-国家”模式成为了中国人价值观中的重要内容。魏晋玄学则在儒学提倡家国一体的基础之上,在名教之外倡导自然秩序的重要性,道家学说中超脱自然、明哲保身、逍遥避世、随遇而安的自然主义处世哲学与儒家所提倡的“达则兼济天下”的精神互为表里,相互补充,中国古代核心价值观又在这一时期得到了进一步的诠释。
隋唐之际,佛教开始中国化,在正统文化之外,中国人的观念中又开始接受生死轮回、应果报应的学说。在观念方面,因为佛教强调的是善恶轮回、自度度人的处世学说,这一点与儒教所宣称的己欲立而立人的观点极为吻合,因此佛教所宣扬的一些精神哲学也开始融入到正统的核心价值观之中,儒、释、道之间以抽象性与否定性相互克制又相互补充,从抽象到一般,从单一到整体,构成了一套完整的体系。
宋明以后,随着知识体系与道德修养方法之间的统一又分离,人们在“穷经”与“进德”之间的内在张力下,重新思考中国人的根本信仰,在知识与思想之间,人们发现只有遵循基本的正义观与自然观,在天与人之间、伦理与政治之间、名教与自然之间、经验与先验之间达成平衡,在人的价值感、社会的存在感以及国家的权力观之间形成一个清晰的、可以上下流通的平台,社会的核心价值观才能清晰地表达并为每一个人所接受。至此,价值观不再是仅仅停留在学术与书本上的口号,而成为了中国人“集体行动的逻辑”:儒的精神催生了人在“入世”过程中积极进取,佛的精神强调了人在死生轮回之间恪守因果之道,道的精神使人在入世与出世的过程中能够逍遥洒脱,应对自如。这三者之间的结合,最终形成了中国古代的核心价值观。
从历史传承的角度来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是无根之水、无缘之木,相反,它具备三大坚实的支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世界文明成果以及马克思主义。传承与借鉴这三个方面的精神成果,使得社会主义价值观有了深刻的思想内涵与深厚的理论根基。自空想社会主义时期,圣西门、傅立叶、欧文等人提出“集体劳动观”、“和谐价值观”以及“共产主义倾向”开始,人们对于社会主义的存在价值便上下求索,社会主义经过五百年的改造与发展,其中在建设过程中积累的经验与吸取的教训,可以说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沉淀的历史过程。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强调,无产阶级应当作为有个性的个人存在,即普遍的个人、完整的个人、自由的个人,而人类的共产主义社会就是要作为一个自由人的联合体,“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共产党宣言》中的这句话与其所表达的以人为本的观点,也被恩格斯认为是未来社会主义新纪元的基本特征。
自马克思主义进入中国之后,在结合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要素之时,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炼与表达,可以说是横跨古今中外。比如“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要契合社会主义的发展要求,就必须发展生产力,推动人们的物质与精神文化建设”“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在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物质与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下,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社会的本质要求。”
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观的学说也为中国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提供了理论基础和来源。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的理解主要包括三个论断:首先是“自由自觉的劳动是人类的特性”。这是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对于人的本质的论述。马克思认为,作为类存在物,人是劳动的产物,也是劳动的主体。劳动是人和动物的最后的、本质的区别。其次,“在其现实性上,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是马克思在1845年《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关于人的本质的又一科学论断。人是社会关系的产物,是社会关系的主体。最后,人是自然、社会和精神的统一体。马克思指出,人是世界上最复杂的存在物,是自然存在物更是社会存在物,也是有意识的精神存在物。
中国古代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也有诸多论述,比如,“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尚书·五子之歌》)、“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尚书·泰誓》)、“以人为本,本理则国固,本乱则国危”(《管子·霸言》)等,这些朴素的敬德保民思想,实际上也说明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并非决然的黑暗与专制,古人对于重民智、惜民力的大智慧正是今天社会核心价值观的历史关怀。
追溯敬德保民思想的源起,“敬德保民”其实是周代政治伦理思想的核心。周公提出“敬德保民”,是夏商以来中国思想从敬鬼神到重人事的一大转变,开了“以民为本”、 “民为邦本”思想的先河。保民,实际上是保有对民的统治,施惠是保民的手段。周人认为,民是上天交予王来统治的, “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其克相上帝,宠绥四方。”君师是辅佐“天”来治民的。在天和君师面前,民始终居于从属地位。周人的“礼治”文明是当时社会政治文明的概括和总结,孔子对周人“礼治”文明的遵守与肯定,也就包含了对社会秩序、伦理规范的肯定和认可。
真理总是遵循着普适性的原则,从世界文明的角度来看,有许多宝贵的思想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与吸收的对象。比如普罗塔格拉的“人是万物的尺度”;苏格拉底的“认识你自己”;卢梭的“人的第一条法则是维护自己的生存,人最关心的是他自己”;人文主义思潮为特征的文艺复兴运动,主张将人从封建的禁欲主义中解脱出来,反对神的崇拜而提倡人的自主发展。
历史的传承启示我们,“以人为本”既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精髓、是科学社会主义奠基者的愿景,也符合社会主义建设的价值取向与人民群众的期许。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呈现的面向,不管是自由、民主也好,还是公平、正义也罢,这些都要系因于一个最根本的现实前提:即这些价值都必须要由人去发掘、去认同、去共享。
(注:本成果是2017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优秀传统文化视域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层面滋养研究》湘教科规通<2017> 2号 XSJ17B39研究优秀结题成果,作者单位: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如需引用务必标明出处)
来源:红网
作者:王宝智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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