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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清柯:做有体面收入的体面农民

来源:红网 作者:邓清柯 编辑:许敏 2016-10-11 14: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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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为深入开展湖湘智库行动,宣传推介湖湘智库研究优秀成果,为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献计献策,省委宣传部主办了推选湖湘智库研究“十大金策”活动。经专家小组初审,筛选出35项研究成果作为“十大金策”参选项,并由专家小组进行“智库点睛”。红网现集中刊发这些研究成果,欢迎广大网友分享、评议、投票。(点击进专题及投票地址)

  政策依据:

  中央十三五规划建议中指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构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体系。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完善农业保险制度。

  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指出,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将职业农民培育纳入国家教育培训发展规划,基本形成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把职业农民培养成建设现代农业的主导力量。办好农业职业教育,将全日制农业中等职业教育纳入国家资助政策范围。引导有志投身现代农业建设的农村青年、返乡农民工、农技推广人员、农村大中专毕业生和退役军人等加入职业农民队伍。优化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把一部分资金用于培养职业农民。总结各地经验,建立健全职业农民扶持制度,相关政策向符合条件的职业农民倾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职业农民养老保险办法。

  省委十三五规划建议中指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探索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有效途径,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推进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着力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发展现状:

  当前,随着我国农业科技的快速发展,农业生产力快速提升,必然要求诞生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涌现一批适应农业科技应用推广要求的高素质农民。而新型职业农民作为思想理念新、耕种技术新、耕作模式新、营销手段新的新型劳动者,适应了当前农业生产力发展和生产关系调整的新形势。衡阳市新型职业农民正是得益这一新形势的结晶。新型职业农民的诞生,是顺应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趋势、破解农村出现大面积“空心村”发展危局的必然产物;是顺应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变革进程、打破传统的“稻谷+稻草”发展模式的必然产物;是顺应推进“人的新农村”建设的时代要求、走出“见物不见人”发展困境的必然产物。

  调查发现,越来越多的农民返乡创业,不少城镇青年和大学毕业生开始到农村就业创业,具有较高素质、较强技能的新型职业农民日益成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中坚力量。从人员身份看,新型职业农民越来越成为返乡农民、城镇青年、大学生、有专长农民“四分天下”的实践舞台。从组织形式看,新型职业农民越来越呈现出农民企业主、专业合作社骨干、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主、社会服务能手“五子登科”的分布格局。从性质类别看,新型职业农民越来越表现出生产经营型、专业技术型、社会服务型人员“三足鼎立”的发展趋势。从素质结构看,新型职业农民队伍越来越体现出高学历逐渐增多、青壮年已成主流“双重叠加”的重要特点。从劳动报酬看,新型职业农民越来越成为有体面收入的“一马当先”的职业能手。从作用贡献看,新型职业农民越来越担负着推动产业市场化、经营规模化、主体法人化、生产标准化、服务社会化“五化同步”的时代重任。

  衡阳市在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上积累了宝贵经验。主要是:探索“讲师+保姆”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模式,让最专业的人做最专业的事。探索“股份合作制+耕地托管制+整村成建制”的土地流转模式,让新型职业农民成为新的农村“土豪”。探索“全覆盖+全程化”的机械作业模式,让新型职业农民成为现代机器的主人。探索“一乡一品+一村一优”的产业发展模式,让特色品牌给新型职业农民插上腾飞的翅膀。探索“互联网+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模式,让“下得田、上得网”成为新型职业农民的必备素质。探索“财政引导+信贷合作+社会保险”的资金扶持模式,让新型职业农民的“金融血液”流得更畅。探索“放宽准入+科学认定+典型示范”的服务管理模式,让新型职业农民在优化环境中激发创业的活力。

  问题分析及对策建议:

  调查显示,衡阳市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出现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这些问题也是一些同志存在着片面的、机械的、僵化的思想认识的结果。促进新型职业农民发展,需要增强理性认识,正确处理当前培养中一系列辩证关系,提出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破除制约发展的瓶颈。

  1、正确处理“培养”与“培训”的关系,加强统一规范,解决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存在“秩序乱”的问题。调查发现,当前一些地方把培养当成培训,在新型农民的培训上一哄而上,存在着在培训组织上“多头管”的现象;在培训内容上“一头热”的现象;在培训对象上“拉人头”的现象;在培训类型上“偏头痛”的现象;在培训经费上“无头路”的现象。为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建议:第一,以省委省政府的名义下发关于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意见,进行统一规划,明确农委统一牵头组织。第二,推出有利于深化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政策措施,如涉农学院对来新型职业农民放宽入学门槛。第三,实行新型职业农民网上培训工程,搭建手机学习平台,增强农民利用网络获取信息和知识的能力。第四,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基金,资金覆盖从事各种产业的新型农民,强化培训保障。

  2、正确处理“联产承包责任制”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关系,深化土地改革,解决土地向新型职业农民流转存在“中梗阻”的问题。当前,制约新型职业农民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土地流转比较困难。存在土地租赁期普遍较短与农业投入产出周期长的矛盾;租赁的土地不连片与统一实施基础设施改造和机械化耕种的矛盾。为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建议:一是适当延长土地流转租赁期限。二是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体系。三是探索实行“确权不确地”的制度试点,处理好承包权与经营权的关系。

  3、正确处理粮食“市场价”与“保护价”的关系,注重因地施策,解决种田大户粮食保护价启动存在“时间差”的问题。近几年,我省政府启动粮食最低保护价较迟,导致一些种粮大户的早稻收割后不能及时卖出而造成损失。我们建议:一是合理确定粮食保护价启动的时间。二是加大资金扶持解决粮食仓储问题。

  4、正确处理“粮食产量”与“粮食质量”的关系,全面改良土地,解决新型职业农民因镉超标存在“卖粮愁”的问题。据调查,由于重度的水土污染和化肥的不合理使用,导致不少土地污染板结严重,从而使衡阳大米的镉及其他重金属污染问题严重。我们建议:一是关停或搬迁一批污染企业。二是开展轮作休耕试点。三是加大科技改良土壤力度。四是实行测土配方施肥。五是提倡种植双季稻。双季稻生长期短,从土壤中吸收重金属少。

  5、正确处理“做大”与“做强”的关系,合理规划布局,解决新型职业农民在推进产业发展中存在“摊大饼”的问题。

  6、正确处理“雪中送炭”与“锦上添花”的关系,加大资金支持,解决新型农民在起步阶段存在“融资难”的问题。我们建议: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扶持。二是加快农村金融制度改革。通过创新金融产品,加强农村金融渠道建设,放宽农村金融政策,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促进新型职业农民健康发展。

  (邓清柯 中共湖南省委讲师团副主任)

  点评专家:李建华 中南大学教授

  点评内容:

  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使之成为农业现代化的主导力量,这是近年解决“三农问题”的国家战略。湖南省委讲师团的邓清柯同志通过对衡阳市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工作调查,以点带面,举一反三,高屋建瓴,从战略高度提出了对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对策建议。邓清柯同志认为,新型职业农民越来越担负着推动产业市场化、经营规模化、主体法人化、生产标准化、服务社会化的“五化同步”时代责任。衡阳市在探索新型农民培训模式、土地流转模式、机械作业模式、产业发展模式、市场销售模式、资金扶持模式上积累了丰富经验,但也存在“多头管”、“一头热”、“拉人头”、“偏头痛”、“无头路”等问题,所以必需正确处理好联产承包责任制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关系、处理好培养与培训的关系、处理好粮食市场价与保护价的关系、处理好粮食质量与粮食产量的关系、处理好做大与做强的关系、处理好“雪中送炭”与“锦上添花”的关系,从而使新型农民培养走上科学化、常态化、成效化的轨道。这些建议得到了省委领导的批示,并在党报党刊上发表。

来源:红网

作者:邓清柯

编辑:许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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