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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时论:家庭农场应打破“小农意识”

来源:红网 作者:潘敏艳 编辑:许敏 2015-12-28 15:5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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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现场)
  

                            (湖南省社科联副主席汤建军)

                              (湖南农业大学副校长曾福生)


  12月25日下午,以“水稻家庭农场的发展”为主题的湘江时论在湖南农业大学商学院举行,这是2015年第12期(总第28期)。本次沙龙由湖南省省情研究会、湖南省青年社会科学工作委员会、湖南省省情与对策研究中心主办,湖南农业大学商学院承办。湖南省社科联副主席、湖南省省情研究会会长汤建军研究员、湖南农业大学副校长曾福生教授、湖南师范大学刘茂松教授、湖南省农经局局长董成森、长沙市农经局局长郭志强、湖南农业大学工会常务副主席刘志成、湖南农业大学商学院党委书记李阿利、湖南农业大学商学院院长兰勇及部分师生参加了会议。沙龙由湖南省省情与对策研究中心主任吴纪宁主持,曾福生副校长代表学校致辞。

      湖南农业大学商学院院长兰勇就湖南省水稻家庭农场发展的有关调研情况作了汇报。他首先对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工商企业开展水稻规模经营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进行对比分析,认为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是当前综合效益最好的水稻种植主体。对当前存在的机械化水平不高、基础设施不完善、土地经营权不稳定、生态和食品安全标准缺乏等制约水稻家庭农场发展的四大瓶颈作了分析,并针对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根据兰勇教授的调研报告,专家学者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湖南农业大学副校长曾福生教授认为,家庭农场是内生性主体,有利于优化村庄治理,比工商企业这种嵌入式主体更有利于水稻规模经营的可持续发展。他指出,在推进农业规模经营发展的同时,不能忽视小农户的利益。
  
  湖南省农经局局长董成森认为,当前湖南家庭农场处于“来势好,起点低”的状态,“来势好”是因为近几年家庭农场数增长快,农场主有干劲。但是由于制度不完善、品牌缺失和发展粗放等问题的存在,湖南家庭的发展面临着诸多瓶颈,要推动家庭农场发展走上新的台阶,必须要从严品牌认定、确保家庭农场主法人权益等方面规范家庭农场的发展,在保证家庭农场“量”的突破的同时,实现“质”的飞跃。
  
  长沙市农经局局长郭志强从家庭农场的定义方面提出了政策层面的建议。郭志强认为家庭农场区别于其他经营主体主要在于规模和领办人身份,随后他通过例举吉林延边对家庭农场领办人资格认定的例子,建议政府从政策层面上不要把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截然分离,要放松家庭农场资格的认定,鼓励大众打开思路,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依靠“村”级组织推动土地流转,加快对职业农民的培养,为推进农业现代化扫清障碍。
  
  湖南师范大学刘茂松教授认为,家庭农场要从两个方面转变思路,一是要从视野上打破“小农意识”的局限,要用工业的方式发展农业,培养“大农意识”,否则就是闭门造车;二是要规范和鼓励工商资本进入农业,一味地排斥工商资本进入农业是不可取的,要建设现代化农业就不能绝对地否定工商资本的作用,用“鼓励与引导”的方式来替代“排斥与逃避”,是有效缓解工商资本与农业市场矛盾的有效路径。
  
  湖南农业大学刘志成教授认为家庭农场的发展障碍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高素质劳动者的缺乏;二是产品销售的问题。
  
  湖南省社科联副主席汤建军就本次学术沙龙进行了总结发言。他首先充分肯定了本期学术沙龙,说这次学术沙龙主题准、报告好、研讨深、气氛浓、效果佳。随后他对湘江时论未来发展发表自己的看法,明确提出要继往开来、推陈出新,把湘江时论打造成“创新思想库”。那就是要走“以课题研究为基础,以学术沙龙为载体,以转化应用为目的”路径,多邀请名家大家合作打造智库论道的高端学术平台,多整合资源联合开展服务决策的重要活动,多协同创新集合生产学术品牌的精品力作,真正坚持“砥砺思想、探求真理”之宗旨,真正实现“砥砺思想的阵地、创新思想的产地、经世智慧的高地”之目标。


来源:红网

作者:潘敏艳

编辑:许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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