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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严以律己关键要心存敬畏

来源:红网 作者:雷立文 编辑:程赛 2015-11-16 10:4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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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严守政治规矩,做到为政清廉”,既为我们指明了方向,更是对我们的鞭策和告诫。作为领导干部,如何才能做到严以律己,结合自己的学习思考和工作经验,我认为其关键核心就是要心存敬畏,不要心存侥幸。重点要做到“三个敬畏”。
  
  要敬畏法纪。古人云:“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懂得惧怕、懂得敬畏,就会知道什么是“高压线”,就会自觉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就会遵循规矩、守住底线,否则就会像脱缰之野马,无拘无束、肆无忌惮,甚至无法无天、为所欲为。近年来,随着反腐力度不断加大,我们经常会看到一些高级领导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甚至开除党籍,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根据中纪委的通报,今年1—10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111起,处理人数433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930人。作为领导干部必须警醒起来,认清欲望的背后是陷阱、贪婪的尽头是毁灭,用反例警醒自己,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小慎微,勤于自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切实守住廉洁自律底线。
  
  一要坚定政治定力。政治定力是领导干部定行定心之力,是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集中反映。回顾我们党的工作,之所以能取得新的进步,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始终保持了政治定力。县委书记作为“关键少数”,必须要紧跟发展新形势,把学理论当成一种本能、把崇信仰作为一种追求、把重官德作为为官从政的品格,带头深入研读马克思主义理论著作,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补足精神之钙,点亮信仰之灯,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决不能做有损党的形象和人民利益的事,决不能听任错误思想言行恣意横行,决不能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是非面前分得清、关键时刻靠得住,始终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在党兴党,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二要严守纪律矩规。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强调加强纪律建设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翻看《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可以看出,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的蜕化变质,一步步陷入违反法乱纪的泥沼,往往就是从破坏一些小规矩、违反一点小纪律开始的。我们要从这些反面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时刻牢记党纪国法的约束,不忘身份,管好自已的嘴、腿、手,净化生活圈、交往圈,慎独慎微慎欲,任何情况下都稳得住心神、抵得住诱惑、耐得住清贫,做到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义之财不沾,记住哪些事不能做、哪些话不能说,切实增强“守纪律如生命、讲规矩为天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真正做到坚守底线、不逾红线。
  
  三要筑牢制度笼子。没有健全的制度,不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干部就很容易违犯党纪国法。去年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党风政风大有好转,但解决守纪律讲规矩和“四风”问题还停留在“不敢”上,“不能”和“不想”的问题还未真正解决,顶风违纪、改了又犯的现象还不时出现,我们要进一步加快推进党的纪律制度建设,特别是针对“四风”的新问题和“为官不为”的新情况,要进一步研究制定有效管用的处理办法,真正实现从“人盯人”、“人管人”向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转变。“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如果纪律规定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不真刀真枪地抓执行,再好的规定也发挥不了作用。领导干部必须要主动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敢抓敢管、真抓真管,狠抓制度的执行,发现一起要从严查处一起,真正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让规矩成为“高悬的铁戒尺”,努力营造山青水秀的政治生态,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到实处。
  
  要敬畏权力。权力的本质是责任,权力的本色是为民。作为领导干部手中多多少少有一定的权力,很容易成为一些人“攻关”的焦点,如果领导干部私欲膨胀、任性用权,不敬畏权力,就会滋生滥权、专权、弄权的坏相,很容易走向腐败。根有关资料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共查处省部级干部近100人,其中副国级以上干部6人。因此,作为领导干部必须要始终牢记权力姓“公”,行使权力必须为人民服务,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一要正确对待权力。权力是把双刃剑,用好了,可以建功立业,造福于民;用不好,伤及自身,祸害无穷。焦裕禄、孔繁森、牛玉儒等优秀领导干部,之所以令群众拥护爱戴,正在于他们始终秉持为民情怀,始终坚持用权为民。而反观一些落马腐败分子,就是在权力观上出了问题,私欲看重了,脑子想歪了,屁股坐反了,权力用错了,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变为权钱交易、谋取私利的工具,不仅使自己身败名裂、身陷囹圄,而且给党和人民造成了极大伤害。因此,领导干部必做到珍惜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正确行使权力,掌权为公、用权为民,使群众喜、个人荣、事业兴,绝不能错误的行使权力,甚至滥用权力,掌权为己、用权于私,而使群众怨、声名败、事业损。
  
  二要正确使用权力。习近平总书记在县委书记研修班上,曾语重心长告戒县委书记,“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因此,领导干部一定要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将权力作为带队伍、引领发展的纽带,凝聚全县上下最大的合力;关心群众的米袋子、钱袋子要胜过个人的“算盘子”,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辖区内群众利益,做到守土尽责、造福一方。
  
  三要严格管好权力。对于手中的权力不但要用好,而且要管好。当年,焦裕禄发现儿子看了一场“白戏”后,他亲自制定了《干部十不准》。习近平总书记在《干部十不准》展览墙前感慨地说,“十不准”至今仍非常有针对性。因此,作为领导干部要时刻警钟长鸣,管好自己的权力,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敦促和约束他们按本色做人、按角色办事,对可能违背纪律规矩特别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不能哄着、护着,致使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
  
  要敬畏群众。“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历史经验告诉我们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之源、胜利之本,唯有对群众心怀敬畏,才能获得群众支持,站得牢、立得住,如果对群众没有敬畏之心,必然就会动摇党的领导和执政基础。仔细去剖析近年来发生一些群体性事件,可以发现根源问题在于领导干部丢失了密切联系群众这个“传家宝”。群众不看领导台上讲了什么,而是看领导台下干了什么。作为领导干部身处基层一线,一言一行无不受到干部群众的关注,必须要敬畏群众,把人民群众放在最高位置,始终与群众保持密切的血肉联系,扑下身子,了解下情、民情、社情,把群众的诉求当作谋事的核心内容,把群众的所思所想当作谋事的要义关键,真正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切实把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
  
  一要树为民之情。我们常常有这样一种印象:优秀干部各有各的优点,心系群众往往是“共性”;“问题干部”各有各的问题,脱离群众常常是“通病”。群众感情最纯扑,你把他当亲人,他就会把你当家人,如果自诩高明、脱离群众或者凌驾于群众之上,就必将被群众所抛弃。为什么“四有”书记谷文昌去世34年,福建省东山县的老百姓还对他一直铭记在心,老百姓尊他为“谷公”,“先祭谷公,后祭祖宗”成为当地多年的习俗,就是因为他始终坚持把严以律己作为为官从政之道,常树为民之情,最终赢得了老百姓的爱戴。因此,我们要学习谷文昌同志“心中装着全体人民,唯独没有他自己”的忘我精神,筑牢群众观点,站稳群众立场,密切联系群众,想问题、作决策、干事情都要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解民难、化民怨、谋民利,以实实在在的成效赢得百姓的信赖和支持。
  
  二要长为民之能。毛主席曾说过:“我们队伍里边有一种恐慌,不是经济恐慌,也不是政治恐慌,而是本领恐慌”。要干好工作,光有为人民服务的决心不行,必须具备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打铁还需自身硬。领导干部肩负发展一方的重任、身系百姓一方的安宁,必须要带头“下高楼”“出深院”,拜人民为师,向群众请教,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吃得进农家饭、坐得下农家凳、睡得下农家床,真正和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打成一片,不断增强科学决策能力、政策执行能力、矛盾化解能力和服务群众能力。
  
  三要行为民之举。“空谈误国,实干兴邦”。邓小平同志曾说:世界上的事情都是干出来的,不干半点马克思主义也没有。因此,我们要大兴求真务实之风,重实情、办实事、求实效,凡是老百姓反对的事就坚决不做,老百姓期盼的事就千方百计做实做好,多从群众最关心、最急需的问题抓起,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不严不实”问题改起,多做雪中送炭、济人之困的实事、好事,不断夯实民生基础。特别是针对桂阳县目前仍有39个贫困村、23867户贫困户、44868个贫困人口,扶贫攻坚的任务还非常艰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还面临严峻的挑战,全县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务必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紧紧盯住最贫困的乡村、最困难的群体、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大力推行“一个单位帮扶一个贫困村”的“一对一”帮扶模式,精准施策、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与全县同步实现全面小康,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干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工作成绩。
  
  文/雷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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