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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晓艳:政府“救市”,就是救民生

来源:红网 作者:周晓艳 编辑:程赛 2014-07-17 10: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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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言:2014年5月,湖南省委党校第46期中青班与选调生班,在东区教学楼A栋701教室,举行了题为“政府‘救市’与政府‘就市’——从当前房地产市场谈开去”的学术沙龙活动。本次学术沙龙活动由中青班学员湖南省财政厅预算处处长胡贺波同学主持,省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徐晨光教授、省委党校副校长袁准教授和省社科联副主席汤建军研究员等领导嘉宾出席活动。谭丁、贺正、吴海兵、黄从军、谷良、周晓艳、龚昕、李骥等代表进行了发言,省社科联副主席汤建军博士和省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徐晨光教授对活动进行了点评。
  
  让老百姓住有所居是政府服务人民的基本职责。住有所居,是指城镇居民以其有效支付能力能够购买或租赁一套与其身份相符的住宅。但我国的高房价、高房租已经远超民居有效支付能力,成为百姓难以承受之重,政府应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
  
  我认为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房价房租畸高已经远超百姓支付能力。主要是我国房价收入比远高于国际水平,另外快速上涨的租金已经成为企业经营和百姓生活难以承受之重。二是当前房地产产品结构性供需不平衡。由于资本及市场的逐利行为,一些开发商热衷于开发大户型、别墅等高档商品房,造成住房规格、数量和价格比例不合理,导致中低收入阶层住房需要的户型和供需关系的失衡,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况且我国高收入家庭只有占10%极小的部分,而中低收入家庭才是社会的主要组成部分。三是参照美国、法国、日本、新加坡等国家的做法,我国应该加大保障房的建设力度,解决民生问题。世界各国将住房大多分为公屋或私屋。公屋是由政府买单的保障性住房,而私屋则是私人拥有不享受政府买单优惠的自建或市场化的商品房。
  
  中国保障房的建设情况:我国为大力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于2008年底,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第一部分就提出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通过大规模保障性住房建设,到2010年底,中国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率已达7%到8%,(2011年1000万套)到“十二五”末,中国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率将提高到20%以上,基本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2014年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有望开工600万套以上。
  
  保障房建设的现实意义:1、改善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居住条件,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对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2、强化住房保障,是完善我国住房制度的必然之举,同时与经济上的“扩内需”相结合,颇有一举两得之效。保障性住房投资本身便对经济有着可观的拉动作用,保障性住房的大量推出,将让数量庞大的中低收入者以较低的成本便可“居者有其屋”,而不必为了买一套商品房而节衣缩食、苦苦积蓄,从而可“腾出”钱来改善生活,释放出更多的国民消费力,扩大内需。3、大规模加速推进保障房建设,不仅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意味着住房保障制度的调整,不仅事关着楼市,还将影响到金融市场、经济机构,甚至于发展理念。这些年,商品房垄断的住房市场,地方的土地财政积重难返,扭曲的发展观不仅由此引发暴力拆迁等一系列新的社会问题,还严重挤压实体经济和企业创新空间,已成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障碍。政府主导的大规模保障房建设,以民生为导向,可以给畸形发展的房地产市场降温,引导社会投资方向,鼓励更多企业和资本投入实体经济和科技创新。从这个意义上说,大规模加速推进保障房建设,还有望成为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突破。
  
  回顾这些年房地产业发展的历程,当前宏观调控手段坚持市场化的方向,从土地、金融政策上加以调控。从已经出台的政策看,绝大部分政策还是采用经济的手段,应该会使房地产市场朝着健康发展。
  
  (作者系省政协经科委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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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晓艳

编辑:程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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