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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发展论坛在长沙举行

来源:红网 编辑:刘艳秋 2014-04-21 15:5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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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调关系,遵循市场原则,探索生态补偿、产权交易、飞地园区共建,以及建立区域合作利益补偿基金等多种手段,促进区域利益平衡。
  
  会议还通过了“2013长沙共识”。共识提出在市场基础作用、政府推动作用、释放改革潜能下构成利益平衡机制,通过这一制度安排使差异化发展成为各地的理性选择,形成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区域合作共赢局面,合力加速中部崛起。
  
  以下为共识全文:
  
  为实现中部崛起这一共同梦想和美好愿景,各界学者、专家和地区经济工作者聚首长沙,以心忧天下的道德情怀,科学务实的理性精神,围绕区域发展利益平衡机制这一主题,总结、反思、建言中部发展的现实与未来。通过热烈交流,熔铸多元观点,达成以下共识:
  
  1、加速中部崛起必须进一步密切区域合作。中部地区作为我国重要战略腹地和区域枢纽,有着实现平衡增长和可持续发展的独特优势与内在潜能,中部活则满盘活,中部兴则国家兴。目前,中部发展已进入加速转型提质新阶段,必须进一步明晰和充实战略定位,密切区域合作,合力打造中部经济转型发展升级版,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聚集和贡献中部能量。
  
  2、密切区域合作必须实施差异化发展战略。中部地区山水相依、人文相亲,但自然条件、资源禀赋各具特色。同质竞争、粗放发展没有出路。唯遵循地域特性,按照国家主体功能定位,分工协作、优势互补,才能扬长避短、共赢发展,让重点开发地区更快发展,提升区域整体竞争实力,让生态地区得到充分保护,为子孙后代留下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的美好家园。
  
  3、推动差异化发展必须构建区域利益平衡机制。区域利益平衡机制是保障差异化发展、兼顾多重利益诉求、追求共同发展目标的制度安排。建立公平合理的区域利益平衡机制,有利于消除不发达地区追赶发展的前置性障碍,缩小因区域功能差异造成的发展差距,让不同地域的人们享有大致均等的生活水准和基本公共服务,共享发展成果;有利于让分工协作成为区域各方的理性选择,从制度上保障区域合作的稳定性和长效性,最终实现区域整体利益的最大化和可持续发展。
  
  4、构建区域利益平衡机制必须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区域利益平衡不是要求齐步走、一刀切,更不是吃大锅饭。在继续加大转移支付、对口支援、对口帮扶协作等利益平衡措施的同时,更需要倡导区域之间通过自愿协商建立横向利益协调关系,遵循市场原则,探索生态补偿、产权交易、服务购买、飞地园区共建,以及建立区域合作利益补偿基金等多种手段,促进区域利益平衡,让市场的基础性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5、构建区域利益平衡机制必须强化政府的推动作用。单纯依靠市场机制难以实现区域社会利益、生态利益的最大化,特别是区域差距的缩小,必须进一步强化政府引导和调控,从国家层面统筹协调和分类指导区域发展,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和社会中介力量,建立健全各方利益诉求、矛盾化解、风险分担和补偿的制度供给机制,对利益平衡的方式、内容、标准、对象等进行科学设计,做出制度安排。
  
  6、构建区域利益平衡机制必须进一步释放改革潜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作出了重大部署,确立了新一轮改革的总方针和路线图,中部地区需要借势发力,更加主动作为,向体制机制挖潜能,靠开放合作拓空间,以观念创新求突破,用务实进取争效益,分享改革红利,努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使中部地区成为支撑中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重点区域,成为缩小区域差距、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突破之地。
  
  中部携手,共创辉煌!

来源:红网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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