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财富之源、“国之大者”,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载体。今年9月起正式实施的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简称新《条例》),是我国土地管理法治建设的又一重要里程碑,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是土地管理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的集中体现,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大成果,将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要素保障。
土地是最宝贵、最稀缺、最重要的生产资料之一。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深刻阐述了土地管理改革的重要意义、方向、关键和底线。2020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土地管理法》(简称新法),是土地管理史上的一次重大变革,为做好新时代土地管理工作奠定了重要的法律基础。新《条例》是新法的配套行政法规,其承担的核心功能是细化、补充和完善新法的规定,最大程度实现土地管理的制度价值,确保土地管理法治目标的实现,是近年来一系列土地管理新法律制度落到实处的“推进器”。
笔者认为,以新《条例》的实施为契机,强化机遇意识,把握“窗口期”,进一步做优做精做强做活“土地文章”,不断提升依法管理利用土地资源水平,以实打实、面对面、硬碰硬的决心和姿态,切实推动土地管理高质量发展。
坚持耕地保护为第一核心。新《条例》的核心使命,是采取世界上最严格的措施,明确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确保国家粮食安全。“食为政首,粮安天下。”要坚决扛牢耕地保护政治责任,加强耕地保护专项规划的管控;从严控制建设占用耕地,严格落实用地报批占补平衡、动态监测占补平衡“两个耕地占补平衡”;坚决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确保“稳定耕地一亩不少”“新增耕地一亩不假”“乱占耕地一亩不让”。
坚持权益维护为第一动力。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新《条例》以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为核心,对土地征收程序进行细化。严格落实征地程序,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优化宅基地布局,农民建房合理用地需求,应保尽保;按照中、省部署审慎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激发农村发展内生动力。
坚持国土空间规划为第一先导。高质量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是在新历史起点上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基石”。本着对历史、对人民、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一张蓝图干到底,不得随意修改”,进一步强化规划的权威;统筹划定耕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坚决落实“多规合一”,确保土地、城乡、林业、环保等专项规划必须服从总体规划;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强化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空间保障。
坚持要素保障为第一抓手。对于国家级、省级等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建立合法合规的用地报批“绿色通道”;对于园区用地需求,继续实行“周转用地+弹性供地+标准地”政策,探索推行“清单+告知承诺”制,开展“穿透式”监管,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对于乡村振兴用地需求,单列专项新增建设用地计划。
坚持督察执法为第一监督。大幅提高违法用地处罚力度、大幅提高违法成本是新《条例》的亮点之一。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执法保障体系,完善自然资源与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公安、审计、发改、农业等部门联动机制,建立早发现、早制止、严处理机制;紧盯中央环保督察、国家矿产资源督察、国家土地例行督察等重点整改任务,敢于动真碰硬;强化正反典型通报,采取“长牙齿”的措施切实保护耕地,向社会传导“严起来”的鲜明信号,营造良好的督察执法社会环境。
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四两拨千斤”的巧劲、“敢为人先”的闯劲,切实发挥好自然资源法治对自然资源管理改革的引领和保障作用,确保土地管理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奋力开创土地管理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作者单位:湖南省自然资源事务中心)
来源:红网
作者:彭小云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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