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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好山丘区农村“十四五”规划,湖南该如何作为?

来源:红网 作者:刘放生 编辑:唐盈 2020-09-24 17:4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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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的山丘区地貌占全省总面积的66%以上。搞好山丘区农村“十四五”规划,对于湖南新阶段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现从个人长期的观察和体验出发,就湖南山丘区农村“十四五”规划提出如下建议:

一、突出山丘区粮食生产的主业地位

粮食生产是农村产业的必然要求,也是山丘区农村产业的优势和现实选择。城乡分工是城乡融合发展的基础,湖南农村工商业本就发育不充分,在工业向城市园区集中和工业产品长期富足的大势下,类似东部沿海地区的乡村工商业,难以在湖南山丘区再现,也就难以在城乡经济分工中成为农村普遍追求的产业目标。在畜牧业、园艺业(果蔬)、种植业(主要是粮食作物)三大农产中,畜牧业的空间布局已基本形成,高度集中化趋势不可逆转,湖南山丘区农村已经退出的千家万户养殖畜禽的局面难以重现;园艺产品中的大头也在加快向地级以上城市近郊和产品生产最优地区集中,所谓都市农业、短链食品主要存在于城市近郊的畜牧和园艺生产领域,远郊山丘区家家户户提篮小卖式的生产难以持续。唯有粮食生产,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持续需求,又是山丘区农村的主业,将长盛不衰,带“县”字号的山丘区,更不例外。但是,现有粮食产业,产权分散,规模极少,效益有限,资本进出阻滞,基础设施,科技水平,长期薄弱。十四五期间,要在以下四个方面加以突破。

一是要充分发挥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内在规模经营优势。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农村人口大量转移进城,机械化生产和科技普及,正在使农田集体所有制内在的规模经营优势蓄势待发,成为新时期粮食生产的巨大原动力。但至今声音微弱。因此,要在有条件的地方,借鉴中国历史上“千年禾田八百主,田是主人人是客”的经验,敢于从实际出发,通过农用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灵活经营”来补充“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的缺陷,释放土地集体所有制内在规模经营的动力,提升粮食生产效益,造就职业农民队伍,为端稳自己的“铁饭碗”创造基础条件。建议就此专门立项,开展高档次的研究和试验,总结具体有效的办法,回应现实需要。

二是切实加大农用地整理的资金投入,以整县、整乡、整村为单位,持续不断地从平原到山区、由易到难,加快农田坵块的整理和机耕道路建设,为农田全程机械化、规模化经营创造条件。

三是以中小型灌区为单位,由明渠输水灌溉改为管道输水灌溉,以适应农用地多种生产用水、节约用水、水肥一体输送和灌溉管理改革的需要。世界上农田管道输水灌溉技术成熟,湖南至少可以在世界有名的“衡邵干旱走廊”先行推动,积累经验。

四是要加强农艺技术的组装配套,争取农作物生物生长的份额。即农业是生物再生产与经济再生产有机结合的产物,其中的生物生产特征特别突出,有机农产品、安全农产品的核心就在此。长期单纯依靠化肥农药追求工业化单季高产的路是走不通的,回归两个矮子胜于一个高子的观念、依靠生物生产获取有机高产的那一天很快就会回来。要加快恢复双季水稻种植和作物结构的优化调整,湖南的稻—麦、稻—稻—麦、稻—绿肥、稻—稻—绿肥、稻—豆、稻—菜等都早已有了成熟的技术。要充分利用自然光热资源,实现增加产量和降肥降药的双重目标,实现水稻的有机生产和安全生产。对于湖南来说,这不亚于一场重大的农业思想变革,更是有机农业、安全农业的必然选择,这一天迟早会要到来,我们绝不能被某种思想包袱所压倒,早变革早受益。

二、以生物生长为主要推动力,发展山丘区农村生态产业

这里的所谓农村生态产业,指农村山水提供的空气、水、景观、林草产品及其产业,这些产品的主体属性应为公共产品,生产场所在农村,消费对象在城镇,投入主体是政府,生产方式以生物生长为主。湖南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具有林、草、水生长的天然优势,只要不乱砍滥伐、坡地滥种,连续封山育林,无需多少投入,很快就能满目青山,万木葱茏。十四五期间应继续执行有关法规,改善生态产业环境。要加快森林防火队伍和设施建设,特别是要设立森林防火通道建设的年度专项投资,实行整县整乡整片推进。要继续林草结构调整。要继续加大山丘区小型、微小型河流的改造和维护,特别是要注重恢复千万年来形成的水流通道,做到山不变、水道亦不变。小河小流要力求生态性护岸,减少钢材水泥构件护坡,做到生态工程、生态护养。要严格控制村级人工旅游景观的盲目投资和建设。

三、要坚持农村现有宅基地稳定不变,严控农村住房大拆大建、集中上楼

只要农业存在,农村农耕社会的特性就将延续不断。农村住房与居住人口、经营规模与生产方式与城市化有密切的关系,在近50年内,农村住宅的布局至少要考虑三个因素:第一个是农业就业人口,要以各个时期农业粮食等主产的生产规模为依据。就湖南而言,到2035、2049年,大体上要以每户农业户耕种20—50亩或50—100亩水田为依据,农业就业人口将继续减少。第二个是代际更替使人口不断减少。第三个是现有城镇人口是否回村经营或居住。从总体上讲,到2035、2049年,农村常住人口大体上维持在总人口的25%左右,但这是一个渐进性的动态过程,不可能从现在开始就一成不变。因此,要坚持农村宅基地长期稳定不变,具体说,不仅要让农村人口有宅基地,还要允许城镇人口继续保留新中国之初土地改革以后继承的祖遗宅基地,这些宅地,哪怕是残墙断壁,也要予以保护,不被侵犯。要允许城镇户在继承的祖遗宅基地上按原有面积改建住房。中国的农业发展不在乎现有的农村宅基地。农村宅基地稳定则城乡人心都稳定。在农村村庄建设上,不要急于求成,再有钱也不要胡乱拆建、归大堆、上高楼、建广场,而是要适应农村人气减少的趋势,先稳定下来,走一步看一步,留下方寸地宅基地,留给子孙谋。

四、把县城打造成乡村振兴的龙头

据国家发改委提供的数据,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县城建设日新月异,但发育成长仍然是总体滞后,不少县城的公共服务供给总量不足、质量不高,环境卫生设施缺口较大,市政公用设施承载能力有限,产业培育设施十分薄弱,对扩大内需的支撑作用不强,对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承载能力较弱。2019年,县城人均市政公用设施固定资产投资仅相当于地级及以上城市城区的1/2,以往多年形成的存量差距更为巨大,县城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仅相当于地级及以上城市城区居民的2/3。当前相当数量的县城难以支撑农民就近城镇化,也难以对城市要素入乡发展、城市居民入乡消费提供服务保障。湖南的县城现状更不例外,即使县委大院,仍简陋不堪,公职人员纷纷横下心进城购房居住,工作“走读”。2020年5月22日《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大力提升县城公共设施和服务能力,以适应农民日益增加的到县城就业安家需求。”这是中央第一次把“县城”列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之一,湖南要把县城建设列入十四五规划,在投入上予以重点支持,真正把县城打造成乡村振兴的龙头。具体说,要以县城为中心,打造县城到边远农村40—50公里范围内互相呼应的经济社会活动圈。让在乡村工作的教师、医师、公务员、新兴职业农民、各种服务农村的人员,能够居住在县城,工作、耕种、服务在乡村;让在乡村居住的居民进入县城就业、就医、办事、购物等能够早出晚归。

五、要从上到下完善山丘区农村投资管理体制

特别要治理投资渠道终端管理的散乱差,减少投资跑冒滴漏,提高投资效益。

(作者系衡阳县委宣传部退休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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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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