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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湿地建设是人居环境改善的重要组成部分

来源:红网 作者:​齐兰贵 郑昭宇 编辑:田德政 2019-11-17 15: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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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湿地是指自然界在长期演变过程中形成的小型、微型湿地,面积在8公顷以下的小型湖泊、水库、坑塘、人工湿地以及宽度小于10米、长度在5公里以内的小湖、自然水塘、小溪、小型河道河湾、沟渠等。通过实施小微湿地建设,开展小微湿地生境恢复和生态景观功能提质,重点强化小微湿地水源涵养和净化能力,可以从源头削减农业面源污染,净化水质,提升湿地与水生态环境的景观及生物多样性,持续改善人居环境。

湿地与森林、海洋被并列称为三大生态系统。湿地更是享有“地球之肾”的美誉,在以钢筋混凝土构筑的“城市森林”中,湿地具有生态、人文、景观和社会等多重效益,让居住在城市中的人可以在单色调的城市建筑中,与自然亲近,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让心灵有更宁静的寄放之处。除此之外,湿地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功能,就是提升人居环境和品位,为城市带来难以估量的长期效益、综合效益和隐性效益。

小微湿地尽管面积比较小,但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具有水质净化、美化景观和生态环境、调节小微气候等功能,可从源头削减农业面源污染,还具有搭建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保护生物多样性,兼顾缓解热岛效应、蓄积雨水、增进亲水空间、科普宣教等功能,不仅可改善城市和乡村地区的人居环境,带给人们美的享受,也为各类野生动物提供了舒适的栖息环境,大幅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就湿地保护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把高质量的湿地生态系统作为美丽中国的重要标志,一系列制度和标准规范相继出台,湿地保护修复投入增加。中国将重要湿地纳入生态保护红线严格保护,把“湿地面积不低于8亿亩”列为到2020年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目标之一,把湿地保护率纳入中央对地方的绿色发展评价指标体系,2016年出台了《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推进湿地分级管理,完善中央财政湿地补助政策,实施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推进乡村小微湿地保护和建设,强化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等建设,全力推进湿地保护立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单独设立了“湿地”一级地类;湿地保护法正式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央财政每年安排投入19亿元用于湿地保护补助,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湿地公园建设管理水平不断提升;2018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指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2018年6月16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修复湿地等水生态系统,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2018年10月22日,《湿地公约》第十三届缔约方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提交的《小微湿地保护与管理》决议草案;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广泛征求意见,加快制定《小微湿地保护与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国家已经关注到小微湿地的重要生态服务功能,小微湿地的建设、保护与可持续利用进入了黄金时期。为此,湖南省湿地保护中心与世界自然基金会(WWF)于2018年10月联合举办了全省小微湿地保护与建设培训班,邀请中国科学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省林业科学院等科研单位的专家为学员授课,内容涵盖小微湿地的定义、生态功能、植物配置、试点选点、试点类型、设计理念、处理模式、方案编制等,为提高湖南省小微湿地保护与建设试点建设能力,做好小微湿地保护与建设试点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小微湿地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一项利国利民的事业,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国非常重视小微湿地的建设工作,结合湿地公园、乡村振兴、美丽乡村、退耕还湿、河道治理、黑臭水体治理等展开一系列小微湿地建设工作。目前正积极推进建设小微湿地,使数量众多的小微湿地成为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其生态服务功能,对生态环境的改善起着重要的作用。小微湿地不仅是良好的生物庇护所,其对水质净化、洪水调蓄、气候调节等也具有优势。据相关监测,小微湿地比大型湿地具有更大的水土接触面,可以更有效地去除水体氮磷等营养物质,一份对全球湿地的统计分析报告也发现:10个1公顷的小微湿地比1个10公顷的大湿地具有更好的水质净化效果。

在城市,小微湿地建设要运用海绵城市建设理念,通过整理地形、驳岸,改造基底生态化,铺设沙土乱石层,营造了近自然的水系,在水底种植沉水植物,建立“食藻虫—水下森林”共生生态,达到净化水质的目的。在雨季,小微湿地还能承担起调蓄雨水,补充城市地下水的功能。通过小微湿地生态系统的恢复与重建,有效拦截、吸纳和降解生活污水、农业面源污染水污染,提高湿地的生态功能和自我维持功能,保障生态安全,营建良好的人居生态环境;同时,作为自然景观,能让市民在闲暇之余有更多的去处,成为贯彻绿色发展的生动诠释。小微湿地的建设可丰富城区的生物多样性,起到缓解热岛效应、蓄积雨水、改善景观、增加市民亲水空间等作用,让市民更好地近距离感受树上有鸟、林下有草、草间有虫的自然之美。

在乡村,采用“湿地+”模式,推动湿地与全域旅游、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脱贫攻坚等深度融合,比如“湿地+自然生态”、“湿地+环境治理”、“湿地+特色产业”、“湿地+保护利用”等,充分利用稻田自然资源优势,发挥“沟、塘、渠、堰、井、泉、溪”等自然资源优势,建成乡村小微湿地群落,使小微湿地与村落完美融合,并围绕美化环境、生态观光、乡村旅游等打造具有生态功能、服务功能和景观美学功能的小微湿地,促进人居环境改善,推动农村生活方式转变,丰富景观资源,发展乡村旅游。在乡村,对小微湿地的保护和利用能产生良好的效果,能在生态保护、乡村人居环境改善、乡村生态产业发展、发展乡村旅游等方面都起到“点睛之笔”的作用。祁阳县就在推进小微湿地建设方面进行了大胆尝试。目前已完成“三格式化粪池+人工小微湿地”户级处理改厕农户1.8万户,并在全县进行推广。人工小微湿地里的美人蕉、鸢尾、水仙、狐尾草等水生植物不但是污水处理“高手”,而且还美化环境,实现了污水处理与生态景观相融合,既改善了水质又为居民提供了湿地生态休闲场所,深受当地群众好评。目前,祁阳县正进一步扩大试点效应,致力把小微湿地建出成效、建出特色,建成示范、建成标杆。“鸟啼蛙鸣交响诗,和谐共生新画卷”,小微湿地的独特景色不仅带给人们美的享受,还能涵养生态,丰富和保护生物多样性,为各类鱼鸟昆虫提供舒适的栖息环境和庇护场所。放眼望去,小溪贯穿整个村,溪水旁长满了各类花草和树木,不远处梯形稻田湿地沿着沟谷向远处延伸,水面波光粼粼,长满了各种经济水生蔬菜和水生花卉,让整个村落美丽如画。

当前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和参与到保护湿地的行动中来,小微湿地的保护与利用更需要全民的关注、支持和参与。我们要加强对小微湿地的宣传,让更多人认识到身边小微湿地的重要性,提升群众对小微湿地的保护意识,结合乡村振兴以及城市‘双修’‘双建’改造等工作,把小微湿地理念引入进去,同时让人们前往小微湿地参观、学习,亲身感受小微湿地给人们带来的种种益处;要在国家出台《小微湿地保护与管理规范》等规定后,要及时跟进,制定落地细则,为我省小微湿地保护、管理和利用“建章立制”;要尽快摸清我省小微湿地现状,制定保护利用规划,为下一步保护和利用打好基础;要出台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加大投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小微湿地的保护与利用;要完善生态补偿等体制机制,处理好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要分类型、分区域建设一批小微湿地典型,更好推广小微湿地保护与建设工作。只有大家齐心协力,小微湿地的建设、以及保护利用才能尽快走上正轨,我们身边的小微湿地,才能为整体生态环境的改善贡献小微湿地的力量,才能成为我们生活中永远不可或缺的那一份“乡愁”。

“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小微湿地让“看得真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生态得到改善,带给人们美的享受,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城市宜居水平,“鸟啼蛙鸣交响诗,和谐共生新画卷”的诗情画境在市民身边重现,为我们带来新的绿色福祉。

(齐兰贵,中国科学院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中科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研究员,湖南省省委党校,湖南省县域经济研究会副秘书长 ,湖南省农业集团顾问;郑昭宇,祁阳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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