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谁来监督纪委”这个问题困扰着公众。拥有监督和问责官员权利的纪委部门,常显得“炙手可热”,在常人眼中似乎“权限过大”和“衙门太高”。毕竟,纪委部门也不是天生具有免疫力和“防腐功能”。拿手电筒照他人、拿掉他人帽子,也就难怪他人会发出如此一问:管“管人的人”在哪里?
事实上,少数地方出现纪委监察部门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案例,足以证明纪委不可避免“灯下黑”效应,同样存在安装“监控探灯”的必要。鉴于此,湖南省纪委监委专门“请来监督自己的人”,聘请27位“特约监察员”,其中有一位众人皆知,著名主持人汪涵。
汪涵的到来,定然不是为了娱乐收视率和网络流量,这次他的身份也不是“人见人爱”的主持人,而是略显冰冷、带着使命、秉纪执法的“特约监察员”。所谓,“灯不挑不亮,话不说不明”。对于汪涵的“特约监察员”这个角色,公众多多少少会有疑问:首先,它是怎么来的?再次,它来的作用是什么?第三,如何确保起到真效果?
据了解,汪涵的特殊身份赋予,经历了“过五关斩六将”,从政治过硬、本领过高、身体健康等必备条件,到单位推荐、人选考察、聘请备案等层层筛选,可知“汪涵”来得一点也不容易。此外,汪涵来的目的很简单,就是要当监督纪委监委的“挑刺者”,用“找茬”的眼睛,发现纪委监察干部履职尽责的不足和不当之处,提出建议、指出问题、鞭策整改。说白了,汪涵就是纪委请过来的“跟自己过不去的人”、监督自己的人。
当然,“好钢要用在刀刃上,英雄要有用武之地”。首先,对于汪涵能不能履好“特约监察员”之职、“是不是好钢”这个问题,有必要论证一下。除了主持人这个“碗”,汪涵还是湖南省政协常委、民进中央委员。关键近年来,汪涵在取消路桥费、办戏曲春晚、传承与保护方言等,提出建议并推动落实。此外,汪涵也并非特约监察员中的主持人“特产”。早在2013年,央视主持人海霞已是中央纪委监察部特邀监察员。所以,无论是汪涵个人的从业经历,还是特约监察员机制运行的惯例,汪涵应该具备胜任“监督纪委”职责的充分条件。
打铁还需自身硬。聘请特约监察员展示出纪委监委自我革命的勇气、敢于纳谏的胸怀,也为公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开了一扇很好的窗户。推动特约监察员制度平稳健康发展,既须纪委监委部门相关负责人,要在实践中表率接受监督、习惯在监察下工作;更要相关特约监察员强化自我修养和政治品格、以及作风建设,“帅人先帅己”,唯有时刻以严要求、高标准自律,才能行使好“特约监察”这个权利,才能真正解决好“谁来监督纪委”课题,上交一份令群众满意的合格答卷。
来源:红网
作者:段官敬
编辑:刘艳秋
本文为论道湖南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时刻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