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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四梁八柱”

来源:红网 作者:安子州 编辑:刘艳秋 2019-09-16 11: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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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以下简称《备案审查规定》),以及新制定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执规责任制规定》)。

“治国犹如栽树,本根不摇则枝叶茂荣。”党内法规制度,是管党治党之重器。这3部党内法规出台后,连同近年来印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解释工作规定》等法规文件,就对党内法规工作进行了全链条的制度规范,必将有力推进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行治修制,即成方圆。为了更好发挥《条例》对于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引领和保障作用,《条例》原框架,由7章36条调整为7章43条,重点从充实总体要求、明确制定权限、完善制定程序、健全保障机制4个方面作了完善,使《条例》更加契合作为党内“立法法”的定位。《备案审查规定》就备案审查的基本原则、职责任务、工作要求等作了更为详细的规定,进一步贯彻和体现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无疑起到了强化报备主体的意识和责任、完善备案审查的标准和程序、强化审查处理的方式和手段的作用。《执规责任制规定》共19条,逐一明确规定了党委、党组、党的工作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等各级各类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执规责任,围绕部署推动执规工作、执规能力建设、实施评估等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并对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提出要求,是从根本上破解党内法规“执行难”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制定步伐明显加快,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的党内法规体系已经形成,先后制定和修订了180多部中央党内法规,建起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四梁八柱”。此次,在全面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宝贵经验基础上,制定修订这3部党内法规,就是要及时把比较成熟、普遍适用的经验提炼为制度规定,转化为相应的制度安排,既补齐党内法规制度短板、防止出现“牛栏关猫”“来去自如”的问题,又着眼搞好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确保到建党100周年时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执行离不开责任担当。这3部党内法规是我们党立规、执规的“规矩”,必须以高标准严要求抓好落实。因此,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要求,以滴水穿石的韧劲狠抓制度执行,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法规意识,不断强化各级党组织的执规责任,对违反规定、失职失责的行为要严肃批评和处理,把该打的板子狠狠打下去,决不能搞下不为例、网开一面,确保依规治党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快马加鞭,党内法规的笼子越扎越紧。当前,随着党内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党内制度每前进一步、每达到一个新高度,必然要求全党同志的执行力前进一步、达到一个新高度。唯有如此,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才能交出令人民满意的历史答卷。

文/安子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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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安子州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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