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监督可以是“搞事”,但“搞事”绝对不是监督

来源:红网 作者:段官敬 编辑:刘艳秋 2019-08-16 16:30:24
时刻新闻
—分享—

据媒体报道,有记者采访某国企宣传口相关负责人,然相关负责人表示,“记者来做宣传非常欢迎,如果搞事给政府添麻烦就不接待”。结果,该记者也被“请”出了微信群。国企是国有资产、集体所有,其经营活动定然应受到社会监督和公众监督,毕竟关乎国家和群众利益。欢迎宣传、不欢迎监督,本身价值观念的确有错,不容辩驳。

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然在批判国企负责人行为不端的同时,也要看到记者在此国企单位工作群“怪异”的口吻,“你们新来对接媒体的工作人员就是这样对接的”“活见久,第一次碰到对接媒体的人是这样操作的”。试问,媒体素养和新闻人操守是以高人一等、盛气凌人的口气讲话的吗?缺乏平等待人、心平气和的交流,“不受人待见”不应反求诸己吗?何况如此派头,让人不由得产生不好的联想:对待“官员”尚且如此,对待“平头百姓”是不是尾巴翘到天上去了。

要知道,记者只是一种责任、一种工作,不是特殊身份、更不是显耀的资本。现实生活中,不乏少数媒体人和新闻人,一旦“你必须听我说、听我的”期待破灭,就狗急跳墙、拿起舆论大棒,一股脑儿“让你好看”,违背了舆论监督的本意,也涉嫌“公报私仇”,难逃个人主义、精致利己的嫌疑。把舆论话语权、监督引导权当成个人的“私产”,想怎么来就怎么来,甚至以“舆情”威胁换取钱财。类似种种,本质就是“搞事”,与监督扯不上边。

不得不说,监督可以是“搞事”,但“搞事”绝对不是监督。既然代表群众监督、行使公权力监督,本着从国家利益大局出发、本着对群众和事业负责的态度,对相关单位进行“挑刺”、深挖,拨开真相、剖析问题,一切都不过分且理应得到支持,这样的监督哪怕是“搞事”皆无可非议。但是为了“搞事”而“搞事”,无理由、无原则、无底线的挑战相关单位的耐心,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甚至为了让被监督单位“平事”而“搞事”。此种做法,完全脱离了新闻媒体人的职业素养与敬业精神,也是对公权力的玷污、对舆论监督的挑衅。

因此,从“记者被移除对接采访单位工作群”事件中,党员领导干部也好、新闻媒体记者也罢,都该从中汲取不同的教训。首先,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单位负责人,一定要树立网络意识、舆论意识,学会同媒体打交道,认真摆正位置,坦荡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再次,新闻媒体人同样要摆正位置、端正心态,时刻铭记手中的麦克风和镜头,不是个人为所欲为、“大声说话”的私产,而是为正义发声、为群众喊话的“扩音器”,不能违背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行见不得人的苟且之事。

文/段官敬

来源:红网

作者:段官敬

编辑:刘艳秋

本文为论道湖南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ldhn.rednet.cn/content/2019/08/16/5817236.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论道湖南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