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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基层减负,要拿捏好“一票否决”的分寸

来源:红网 作者:唐代远 编辑:刘艳秋 2019-07-22 10: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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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落实落地,7月20日,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印发了省委研究制定的《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实施方案》等五个方案,其中提出,全面清理“责任状”和“一票否决”事项。严禁以属地管理、任务分解、下达指标、考核验收等名义变相向基层转移任务、转嫁责任。凡中央没有要求签订“责任状”的事项,一律取消,确保2019年各级各部门“责任状”一律压减50%以上,从2020年起不再签订。凡中央未规定的“一票否决”事项,一律取消。

何为“一票否决”制,就是在规定的多项目标任务中,有任意一项或者特定某项没有完成,则全盘否定。所以说,作为政府部门干部考核制度的“一票否决”,其特点就在于考核力度大,工作推动性强,容易得到推广。然而,对于被考核者来说,要完成众多考核指标必然要“面面俱到”,绷紧目标考核的弦。如此一来,“一票否决”的利弊和危害也得以显现,而弦断必将伤及国家人才之基,由此,时下已是到了亟须为“一票否决”制瘦身减负的时候了。

“上面千万线,下面一根针”。当前,少数地方部门事无巨细,首要考核制度就是“一票否决”,而究其缘由,在于“一票否决”涉及的不只是工作,还有晋升、评优等方方面面,正如检查考核,只需要对照目标清单,看看材料划划勾,操作简单直观,且具备“立竿见影”的效果,因而得到考核者的青睐。然而,虽说近年来,在治理反“四风”的强压之下,工作取得了相应的成绩,但是“一票否决”往往也最能变得懈怠起来,顺手“打钩”就成了自然,反倒失去了目标考核的本身意义,不值。

客观地讲,“一票否决”并非没有可取之处,其在该“一票否决”的问题上,就要果断的否,诚如选人用人的“第一关口”政治关,政治品德不过关,“四个意识”不到位,就要一票否决,坚决实行政治不合格“一票否决”,真正把“两面人”挡在门外。同时,凡事都有一个度,事有大小轻重急缓,固然“一票否决”起着倒逼基层抓落实的督促作用,可一旦超过了界限,就会变味变质,否决的项目和指标层层加码,一线的同志就真的分身乏术,精力不济了。

在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中,2019年作为基层减负年,提出严格控制“一票否决”事项,不能动辄签“责任状”,变相向地方和基层推卸责任。也就是说,要消除滥用“一票否决”的现象,党的领导干部要对“一票否决”有正确的认识,不能依赖“一票否决”。一方面是要做好“一票否决”的持续规范清理,强化“一票否决”在政绩考核中应有的震慑威力和激励效果;另一方面“一票否决”要抓好工作主次,分清主次、轻重、缓急,不能事事都要否、“票票否决”。最后,要有效地避免眉毛胡子一把抓、“责任状”满天飞,应该把宝贵的资源与干部精力“好钢用在刀刃上”,这才是厘清“一票否决”为基层干部减负瘦身之要义所在。

总而言之,从长远看,应当充分考虑基层干部权与责、能力与效果之间的关系,对于干部的考核,也应当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对“一票否决”进行筛选和减负瘦身,不搞生硬的“一刀切”,更不能任由“一票否决”遍地开花,从而不断提高干部的工作实效。

文/唐代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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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代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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