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保护主义、人为干扰、监管盲区盲点……现行环保管理体制机制存在的弊端,让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简称“环保垂改”)广为关注,同时令人期待。我省“环保垂改”将如何实施,现在有了定论。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5月7日《湖南日报》)
在本轮机构改革后,县级生态环境分局作为市级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不宜再向乡镇分设对口工作部门。各乡镇的生态环境工作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采取有效措施防控污染源,确保环境质量逐年向好。
城乡环保是有差别的。城市(镇)虽然人口集中,但面积有限,易于实现网格化全覆盖,消除生态环境监管的死角。相比之下,农村地广人稀,特别是留守人员的生态环境意识不是很强,污染下乡有机可乘,必须将生态环境监管的触角延伸到乡镇、村,布下阻击环境污染的天罗地网。
有的县在乡镇设立生态环境保护站,站长一般由乡镇班子成员担任,工作人员视各乡镇企业数量配备3-5名,办公场所和设施、设备及经费由各乡镇人民政府保障。乡镇生态环境保护站的职责主要是负责辖区内的污染防治和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包括检查辖区内的工业企业、养殖场污染治理,协助做好生态环境问题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和调解工作,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参与绿色创建等。
乡镇生态环境工作绝不是可有可无的。振兴农村,其中具有长期性的任务之一就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好绿水青山。如果没有常设机构,安排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完全依靠县级生态环境机构包打包唱,以其目前的人员和装备水平,难免覆盖不完整,即使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满负荷运转,抽查比例也会偏低,导致对环境污染的打击力度不够。
越往基层走,专业技术人才越缺乏,因此,乡镇生态环境保护站很难建成全能型,必须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其发力点,一是承接上级指令,现场核实有关情况;二是接受信访、举报投诉等,及时制止污染环境的行为;三是发挥联络优势,增进部门联合;四是当好宣传队,传播生态环境知识;五是瞪大眼睛,敏锐地发现管理中存在的缺陷,提炼共性后,向上级反映,便于实事求是的调整政策。
乡镇生态环境工作面临的挑战是较大的,关键在于完善体制机制,使工作人员有职有权,敢担当,有作为。此外,创新工作方式,有便利渠道获得上级的具体指导,化解业务能力不够的风险。
文/罗岳平 胡刚玉 阳星宇
来源:红网
作者:罗岳平 胡刚玉 阳星宇
编辑:唐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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