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年初,被誉为乡村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开拓者、国家行政学院生态文明研究中心主任张孝德先生在央视“预见2020”系列节目中感慨:“今天中国的乡村高度多样化,很难有一个统一的概念和景象来进行描述。比如,我们可能认为想象中最偏远落后的乡村,比如云南、贵州、青藏高原,离现代都市文明生活距离很远,但是,这些地方恰恰是保留青山绿水最原始、最圆满的地方。”因此,他极力主张“建设乡村,先要读懂乡村”。
时隔几个月,能读懂乡村的权威文本终于来了。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首先给“乡村“一词以新的定义,这将有力地消除对乡村的种种歧义和建设中的偏差,把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置于乡村的科学内涵之上。
搞清定义才能说理、说事。人们为了创新,一个惯常的作法就是要重新定义或新创造一个明白无误的名词,以准确表示要做什么样的人或什么样的事。《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第一篇”竟用3000多字的篇幅对“乡村”一词进行定义并阐发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振兴基础及发展态势,此时此举,足见其重。
在《辞源》一书中,乡村被解释为主要从事农业、人口分布较城镇分散的地方。“农业”和“散居”成为乡村的主词。《古代汉语词典》(第二版)和《辞海》(第六版)都没有收入“乡村”一词。《现代汉语》(第六版)收有“乡村”一词,其定义源于《辞源》,即“主要从事农业、人口分布较城镇分散的地方”,同样把“农业”和“散居”作为主词,而《现代汉语》(第六版)对“农村”一词的定义则是不同,即农村是“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的人聚居的地方”,“农业”和“聚居”成为农村的主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第一篇第一章给予“乡村”一词的定义是:“乡村是具有自然、社会、经济特征的地域综合体,兼具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重功能,与城镇互促互进、共生共存,共同构成人类活动的主要空间。”
这一定义从“地域综合体”“多重功能”和“人类共同的主要空间”三个方面来定义“乡村”一词,既传承了“乡村”的原有意义,又关注了“乡村”的时代特色,也包含有世界近现代乡村建设的经验和研究成果,可谓内涵更加丰富,外延紧扣根本,具体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回归乡村的自然属性。乡村是宇宙化育万物之地,而不是玄黄天地、洪荒世界。中共十八以来的经济社会发展,最大看点是“生态”二字。乡村是自然的、天然的而非人为的自然物、自然美。苏轼称之为“自然富贵出天姿,不待金盘荐华屋”。它除了生产自然再生产与经济再生产相结合的特点特别突出的农产品以外,还生产着城市和乡村所必需的空气、水、自然景色与生灵。在工业化、城市化的今天,人们所需农产品可以全部从外部购买,但所需的空气、水、自然景色与生灵,至少不可能全部远距离供给,必须主要由附近的乡村来提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树。”(2013年11月9日,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作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新华社讯)“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广大人民群众热切期盼加快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我们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所想、所盼、所急,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2018年5月18日至19日,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新华社讯)把乡村定义为自然的、天然的地域,有利于在实践中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可谓一本万利,一利万年。
二是回归乡村的文化属性。乡村不是“野蛮”“文盲”的代名词。文化是乡村的灵魂。中华文明根植于农耕文化,乡村是中华文明的基本载体。在中国历史上,知识主流和主体不只是在朝廷、城市和庙堂,还有民间、乡村和江湖。有统计表明,明朝的秀才中举率仅为3.3%,96.7%的秀才在乡村;举人中进士的录取率也仅为5%,其余95%的举人也在乡村。明末清初三大思想家黄宗羲、顾炎武和王夫之,都生活在乡野。这些在乡、在野的知识分子,无疑是中国文化的创造和传播的主体。在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农民进城、乡土文化也进城的现象一直持续不断,为城市文化输入了源泉。只要自然存在,农业存在,乡村文化还会不断地生产出来。在乡村定义中恢复乡村的文化属性,有利于深入挖掘农耕文化蕴含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并结合时代要求,在保护传承的基础上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做到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下,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建设邻里守望、诚信重礼、勤俭节约的文明乡村。
三是回归乡村的社会属性。乡村不只是单一的城乡劳动力的生产场所,而是一个生生不息的社会。乡民历来视为国家主人、社会主体,以“农耕”和“熟人”为基础的乡村社会底色,也是城市社会的底色。在乡村定义中确立乡村的社会属性,有利于健全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推动乡村组织振兴,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有利于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坚持人人尽责、人人享有,围绕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快补齐农村民生短板,提高农村美好生活保障水平,让农民群众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是扩宽乡村的经济内涵。乡村定义中用“经济特征”替代单一的农业特征,这是工业化的必然结果。工业化的深入发展,其成果大量进入传统的农业领域,资本替代人力、畜力,农业深度分工分业,农业美学、农业旅游等农业附加不断地产生出来,自然再生产也不断地为工业化所环绕、所渗润,农业的许多环节特别是产前产后的服务不断专业化,甚至农业生产场所也直接转入无土栽培的工厂车间和城镇的阳台屋顶。农业一系列新变革,极大地扩宽了农村经济的内涵,体现出农村产业的兴旺。及时把这些内容纳入乡村经济的定义之中,必然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动农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持续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我们要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以制度、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为动力,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交叉融合,加快发展根植于农业农村、由当地农民主办、彰显地域特色和乡村价值的产业体系,推动乡村产业全面振兴。
五是深入定义城乡关系。即城乡“互促互进、共生共存,共同构成人类活动的主要空间”。把城乡关系纳入乡村的定义项,有利于坚持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双轮驱动,统筹城乡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分类推进乡村振兴,打造各具特色的现代版“富春山居图”。
对乡村的上述精准定义,得益于定义者对乡村振兴基础和发展态势的全面而深刻的研判,《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第二、第三章对此进行了全面展示。如果更简单点说,最根本的一点,就是工业化、城镇化的飞速发展,使得传统意义上的乡村经济社会发生了性质上的深刻变化,带来了全面而深刻的挑战,不对工业化、城市化背景下的乡村进行重新定义,把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实施建立在乡村的科学内涵之上,人们忧心的乡村衰退将不可避免、不可逆转。只有与时俱进、趋时更新,对乡村进行重新而精准的定义,及时消除人们对乡村的种种歧义和建设中的偏差,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才能真正成为国家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基础、美丽中国的关键举措、现代社会治理格局的固本之策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
总之,对乡村一词进行新的定义,这是《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首要特色之一。读懂乡村一词的新涵义,精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将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利在当代,功及千秋。
文/刘放生
来源:红网
作者:刘放生
编辑:司马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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