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村级脱贫攻坚监督员”头衔不能虚

来源:红网 作者:文君 编辑:张兴诚 2018-05-31 15:52:12
时刻新闻
—分享—

  “我清楚自己不是单纯多了个‘村级脱贫攻坚监督员’头衔那么简单,而是要真正带头学懂弄通国家扶贫政策,发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为全村贫困户办实事,办好事。”29日,记者到醴陵市嘉树镇豆田村采访,该村脱贫攻坚监督员何立均说。(5月31日《湖南日报》)

  如今,少数基层干部和帮扶责任人宗旨意识、大局意识淡薄,在精准扶贫工作中不按规定办事,面对巨大的扶贫款物,产生不平衡心理,采取隐瞒、套取、转移等各种手段想方设法据为己有,与贫困户争抢国家扶贫资金和物资。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损伤了党和群众的鱼水深情,损毁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聘请脱贫攻坚社会监督员,对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工作社会监督机制,提高脱贫攻坚工作的透明度,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务实高效廉洁开展,确保如期圆满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具有积极作用。

  今年以来,醴陵市纪委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政策落实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执纪问责职责就履行到哪里。通过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定期入户走访,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及发现问题线索,及时接受和查处群众来信来访。

  扶贫工作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乎全民族伟大复兴事业。对群众反映的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要高度关注,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不留“暗门”,不开“天窗”,从重从严从快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对发生在扶贫领域的“关键少数”案件要做到“零容忍”“零留存”。要发挥案件警示震慑作用,对查处的案件进行点名道姓公开曝光,让群众知晓、干部知羞,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不敢腐”的舆论氛围。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我们就应该做好监督工作。选派脱贫攻坚监督员,在单位设置纪检监督电话,畅通举报渠道,让群众发挥自己的权利来监督我们工作的运行。所以,我们要发挥“村级脱贫攻坚监督员”的作用,这一头衔不能虚。

  文/文君

来源:红网

作者:文君

编辑:张兴诚

本文为论道湖南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ldhn.rednet.cn/c/2018/05/31/4642992.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论道湖南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