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新部署新要求,坚持以上率下,充分发挥省领导示范带头作用,巩固和拓展全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持不懈改作风树新风,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4月27日,湖南日报刊登了湖南省委2017年12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
重申省委出台的实施办法在当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就在近期,我省在查处中央第八巡视组交办的有关问题线索中,发现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仍然存在不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五年多了,党中央三令五申,省委反复强调,一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却仍然置若罔闻、我行我素、顶风作案。此外,一些地方依然还存在调查研究不深入、文风会风不改、抓工作不实,甚至奢侈浪费、奢靡享乐等问题。作风上的问题,绝不是小事小节,决不能等闲视之。
正人者必先正己,律人者必先律己。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坚持以上率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改进工作作风,重在以上率下,贵在以上率下,胜在以上率下。省委出台的实施办法从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改进新闻报道、厉行勤俭节约等六个方面对领导干部的行为进行了规范,进一步细化了中央八项规定。自觉改进工作作风,是检验领导干部能不能做到令行禁止的重要标尺,是能不能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试金石。没有过硬的工作作风,就没有铁的队伍。转变工作作风,必须要求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工作作风。
常言道: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无形中在营造一种作风,提倡一种追求,对党风政风乃至民风社风的形成,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改进作风作出了最好的示范。正是这样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干事创业蔚然成风。因此,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凡是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党员、干部不做的自己必须首先不做,用带头践行来赢得群众发自内心的理解和认同。
古人云:“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其身不正,虽令不从。”领导的一举一动无不具有示范引领作用,所谓“齐桓公好服紫,一国尽服紫”即见一斑。由此可见,各级领导干部要准确把握《实施办法》精神实质,把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自觉带头做遵守八项规定的典范,把自律和他律结合起来。管好自己的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在私底下、无人时、细微处更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坚持从小事小节上加强修养,从一点一滴中完善自己,严以修身,正心明道,防微杜渐,方能时刻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重申实施办法,就是要求全省各级领导干部对标实施办法要求,自觉向省委看齐,做出榜样、树立标杆,带动一方,影响一片,才能推动全省作风大转变。
文/申再红
来源:红网
作者:申再红
编辑:张兴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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