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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于向“私车公养”亮剑

来源:红网 作者:王鸿 编辑:易木 2017-12-19 20:4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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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纪委通报了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2017年春节期间,西湖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桃源分局局长张剑违规保管公务油卡,驾驶私家车前往广东途中,先后3次使用单位公务油卡为其私车加油,加油费用合计980.67元。西湖区纪委给予张剑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回违规支出费用。(12月11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私车公养明显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之规定,因为无论用什么形式报销和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都是党纪所不允许的。张剑明知故犯,受到处分,完全咎由自取。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的指导意见》,各地迅速按下快进键,采取过硬措施,遏制公车私用,取得明显成效。但是有的地方却充耳不闻,仍然我行我素,变着花样“私车公养”。南昌市纪委通报的就是典型一例。为啥会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一些党员干部特权思想作怪,规矩意识淡薄,侥幸心理占据头脑,自认为违纪行为神不知,鬼不觉,不会出什么问题,想着法儿沾公家的“油”。还有的公私不分,损公肥私习以为常,一时半会儿难以急刹车,转不过弯来。再就是有的部门监管不力,在制度设计上有漏洞,致使那些想占便宜者有空可钻,把本属个人负担的费用用公款报销。

  要预防和遏制这种“车轮上的腐败”,必须时刻保持清醒认识,抓早抓小,抓实抓细,下猛药,出重拳,治“顽疾”。首先抓好自身约束。“打铁必须自身硬”,坚决摒弃特权思想和侥幸心理,做到立党为公,大公无私,不越雷池一步,不踩红线半寸。其次,扎紧制度笼子,严明公车管理相关制度,着力构建不能腐、不敢腐的机制。三是强化监督管理。阳光监督是最好的“防腐剂”和“净化器”。只有畅通监督渠道,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公开,把制度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才能筑起“防火墙”。四是加大对私车公养的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曝光一起,严惩一起,决不姑息迁就,绝不心慈手软,努力营造一个风清正气的环境。

  文/王鸿 龚道沿

来源:红网

作者:王鸿

编辑: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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