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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脱贫攻坚工作的“雾区”

来源:红网 作者:游元 编辑:司马清 2017-11-17 1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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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埫口镇精准扶贫工作不力,问题整改迟缓,该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陈某某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该镇公明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某某被撤销党内职务,并被罢免村委会主任职务……”近日,湖北省仙桃市公开通报7起典型案例,18名干部因精准扶贫工作不力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综合《中国纪检监察报》)

  同步小康重点在农村,难点是扶贫。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局面。只有“脱真贫”,才能“真脱贫”。要拨开“雾区”,做到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脱贫。

  在中央的高度重视下,目前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贫困户的工作按照“两审核、一评议、两公示、一公告、一确认”展开,基本上将贫困人口纳入到了建档立卡户中。但是,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也屡禁不止:危改、低保名额确定及资金发放不公开,专项扶贫资金不按规定使用,摊派扶贫款物管理费、截留困难群众补助、占用民政优抚资金,精准扶贫、扶贫移民政策落实不力,对基层干部履职监督管理不力,使得整个工作处于“浓雾”之中。

  无中生有、虚报套取;以权谋私、坐地生财;张“冠”李戴、优亲厚友;雁过拔毛、顺手牵羊;欺上瞒下、挪作他用,这是常见的五种手段。扶贫领域嗡嗡乱飞的“蝇贪”中,也有胃口很大的“虎蝇”,我们既要对侵害贫困群众利益的“小动作”“小把戏”动辄则咎、锱铢必较,更要紧盯“小官巨腐”,防止其“兴风作浪”。真正守护好、使用好贫困群众的“救命钱”。

  一是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村干部是政策、资金的“中转站”,尤其要做好“中转站”的教育、监督、管理工作;二是切实落实公示制度,当事人签字制度,避免当事人成为“装在套子里的人”。同时,对于低保评议所涉及的财产认定、低收入评定,逐步引入第三方评估公司,尽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避免“暗箱操作”。通过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攻坚的责任体系,严肃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刻都不放松,凡是敢向扶贫资金伸手就决不客气!

  民生是最终的追求,而扶贫攻坚是当前最大的民生。在脱贫路上,要避免弄虚作假,坚决防止出现“数字脱贫”和“被脱贫”现象,要走出“雾区”,还脱贫攻坚真面貌,夺取真正的胜利。

  文/游元

来源:红网

作者:游元

编辑:司马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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