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到:“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增强党自我净化能力,根本靠强化党的自我监督和群众监督。”
马克斯·韦伯认为,“权力意味着在一定社会关系里哪怕是遇到反对也能贯彻自己意志的任何机会,不管这种机会是建立在什么基础之上。”权力本身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和支配性,拥有某种优势地位。因此,监督说到底是对权力的制约,是对拥有权力的党员领导干部等关键少数的制约。
进入新时代,对于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必须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健全监督体系,完善监督法律法规,才能为我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提供强大的组织保障和纪律支撑。为此,必须创新监督的方式方法,让腐败无处藏身、无所遁形。
一是创新方式,加强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开展了多次巡视,不断深化政治巡视巡察,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在新的起点上,需要加快自上而下纪检体制改革的进度、加强派驻纪检监督的力度、加码纪检问责的强度。让顶层制度创新通过组织的力量来带动基层执行的创新,由上而下,不断给压力、制动力,实现监督全覆盖无盲区。
二是敞开心扉,重视从外对内的社会监督。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透明是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随着社会的发展,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共事项和公职人员只会变得越来越透明。所以政府和公职人员要转变思想、调整心态,与其被动地接受监督,不如主动地接纳监督,唯有如此才能顺应时代的发展和百姓的要求。要从内心上接纳、从情感上接纳,主动打开门、擦亮窗,让监督成为鞭策我们的动力和不犯错误的警醒力量。政府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行政策公开、执行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提振群众参与反腐败的信心。
三是汇聚合力,整合由点到面的专业监督。要做到系统化、全方位的反腐倡廉监督体系,必须引入专业的监督资源,整合专业的监督力量,从而改变当前监督力量薄弱、专业力量欠缺的窘境。为此必须以问题为导向,整合纪检监察、财政、审计、银行、人大、公检法等单位的专业监督资源,做好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信息建档立卡和预警报警系统的工作。通过资源整合、信息共享、情况研判、线索移送机制,形成专业力量系统监督的合力,做到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使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被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腐败,是经济发展的腐蚀剂、是社会进步的拦路虎、是全社会的公敌。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就是要让清正廉洁成为干部之常态,让风清气正成为社会之常态,让“荷花品格、梅花精神”成为所有人的行动自觉。
文/易继红
来源:红网
作者:易继红
编辑: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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