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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耀农:六大措施推动长株潭试验区文化产业集群发展

来源:红网 作者:曾耀农 编辑:许敏 2016-10-26 13:3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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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政府制定的《湖南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中将文化创意产业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来培育和发展,到2016年,湖南文化和创意产业须保持20%以上的年均增速,总产出达到4300亿元,增加值达到1900亿元,占GDP比重达6%以上,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10%左右。为了完成这项宏伟的工程,我建议长株潭试验区文化产业采取如下具体措施:

  第一,推动文化创意产业与高科技产业的融合,应成为长株潭试验区文化产业转型和升级的引擎。政府的协调与服务机构、文化企业、大学和研究机构、中介服务机构是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发展的四大主体,它们的组合有利于催生各种创新活动和促进研发成果转化,推动长株潭三市早日进入“智慧城市”行列。

  第二,长株潭试验区文化产业集聚发展,应成为长株潭城市群发展现代服务业、建立新型服务功能和新型社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产业集群主要依托城市建立起来,它们利用城市的公共基础设施、工商业网络、集聚型的文化市场、多元化的文化传统,以及大量流动的人口,与城镇化浪潮特别是城市的功能转型、再造紧密联系在一起。

  第三,应积极营造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良好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在完善文化市场治理机制的同时,不断提高市场监管水平,逐步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

  第四,政府要逐步加大文化市场开放力度。长株潭试验区应该放宽社会资本市场准入,鼓励支持民间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参股、特许经营等多种方式进入文化产业领域,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社会化、投资方式多样化、项目建设市场化的文化产业集群发展新格局。

  第五,文化产品销售决定文化产品的生产,建议在长株潭试验区设立大型的文化产品展示与交易中心,既推广文化有形产品,也推广文化创意产品,条件成熟时,每年举办一次长沙文化产业博览会,运用现代媒介向全国乃至全世界展示湖湘文化产品的风采。

  第六,长株潭试验区还要赋予非公有文化企业国民待遇,即享有和国有文化企业相同的法律地位、平等的经济权利、同样的优惠政策等,使其良性竞争,和谐发展。

  (作者系湖南商学院文学院教授、博士、硕导。)

来源:红网

作者:曾耀农

编辑:许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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