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的一贯方针和根本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从思想建党到制度治党,从严明纪律到执纪惩治,作出了一系列严紧硬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省委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第一责任和最大政绩,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作风建设,着力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和服务功能,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目前,全省上下政治更加清明、风气焕然一新,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省提供了根本保证。
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立下的“军令状”
进入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党经受着执政、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外部环境等四大考验,面临着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等四种危险。只有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我们党才能应对这四大考验、战胜这四种危险。省委清醒地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立下的“军令状”,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起着重要保障作用。因此,必须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重大政治使命,增强从严管党治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抓好党建是各级党组织的主业。省委认为,各级党组织抓改革、谋发展、保稳定各项工作千头万绪,但抓党的建设是主业。各级党组织要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主要工作来抓,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党建形势,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省委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党组织一把手进一步深化管党意识,履行管党责任,切实把党建工作牢牢抓在手里,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强化“抓党的建设是主业,不抓党的建设是不务正业”的意识,通过抓好党的建设,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开展。
——抓好党建是各级党组织的首责。各级党组织肩负的责任很多,但第一责任是抓好党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首次明确各级党组织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负有主体责任。省委认识到,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实践的发展,更是认识的深化;是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制度的刚性规定。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来说,落实主体责任,既是政治责任、政治担当问题,又是政治态度、政治立场问题。必须紧跟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在履行主体责任上做到认识足够坚定、行动足够自觉、措施足够有力。必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天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意识,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实现责任体系全覆盖、无死角,以严肃问责推动责任落到实处。
——抓好党建是各级党组织的最大政绩。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省委认识到,不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不全面从严治党,就很难取得其他方面的成绩,抓好党建是一切工作成就的基础和前提。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任务完成好了,就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最大政绩。要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防止“一手硬、一手软”。在对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负责人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考核时,要将抓党建的实效摆在首位,考核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也要加大这方面的权重。
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省委认真贯彻中央要求,深刻反思和吸取“衡阳破坏选举案”的严重教训,把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覆盖到党的建设各领域,落实到各级党组织,贯穿到改革发展的全过程。
——把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政治使命,不能当作小事和虚事抓,必须摆上重要位置,真抓实干。省委坚持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不放手,着力做好3篇文章。一是严格明责。省委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列出“责任清单”,明确领导班子的责任是统筹谋划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权力制约监督、选好用好干部、深化作风建设、坚决惩治腐败、加强法规制度建设、深化党风廉政教育;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是履行领导责任、亲自组织推动、当好廉政表率、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是担当分管责任、带头廉洁从政、履行管教职责;要求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必须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督促所管方面落实“两个责任”,推动“两个责任”全面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日常工作。二是认真履责。每年年初,省委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出部署安排,层层签订责任状,通过开展集中述廉评议以及廉政谈话、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工作评估等制度,将责任层层叫响、级级压实,防止出现“中空层”“夹生饭”,推动各级党委(党组)责任上肩、任务落实。近年来,省委每年召开一次党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评议会,由市州委书记集中向省委常委会述职,并现场回答基层干部的提问,最后由省委书记逐一点评。会后以问题清单和整改问题清单的形式,列出市州委书记在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求明确整改的具体措施和时限。三是严肃追责。省委出台《湖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和《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通知》,明确责任追究的具体情形、方式、程序和适用的纪律条款,让失责必究、追责必严成为常态。2015年,省纪检监察系统共立案15039件,对1562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同比分别增长46.9%、48%;省委常委会和省委“五人小组”会先后8次听取巡视情况汇报,巡视进度较前年加快一倍多;严肃追究了一批地方和单位管党治党主体责任。2016年1—6月,全省共有218名党政领导干部因“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受到责任追究,省纪委通报了9起纪检监察干部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件,有效传导了履责压力,全省各级党组织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氛围更加浓厚。
——把纪律刻在心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教育是基础。省委坚持把加强教育作为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扎实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一是开展专题教育。根据中央的部署要求,2015年以来,我省在县处级以上干部中深入开展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2016年在全省党员中开展了“两学一做”(学党章党规、学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并把2016年作为“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年”,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项法规。二是开展专题宣讲。2016年3月至4月,由省委宣传部牵头,会同省纪委、省委讲师团等有关单位组成省委宣讲团,分赴市州、县市区、省直机关及事业单位、本科院校和省管企业,开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巡回宣讲活动,共进行巡回宣讲200余场。三是开辟专栏宣传。《湖南日报》《新湘评论》开辟专栏,通过以案释纪等形式,宣传阐释党纪党规。这些措施有力推动了党纪党规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入耳入脑,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省委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注重用铁的纪律保证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一是出台铁规,架起“高压线”。贯彻中央精神,结合湖南实际,省委就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出台了一系列重要规定,如加强作风建设的“九项规定”,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十项规定”,另外在公务接待、公务用车、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人事工作等方面,都作出了详细规定,架起了一条条“高压线”。二是严明纪律,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省委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对衡阳破坏选举案进行了严肃查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67人,移送司法机关69人。2015年,围绕推动落实乡镇区划调整、脱贫攻坚、保障房建设、化解政府性债务等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在全省全面部署了涉农资金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4个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发现涉农资金各类违规违纪违法问题1414个,涉及资金34.56亿元,处理处罚421人。
打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
良好的政治生态是实现风清气正、政通人和,形成干事创业环境的重要前提。省委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直击政治生态中的歪风邪气、潜规陋习,激浊扬清,正本清源,着力打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
——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惩治“四风”。省委突出问题导向,注重抓常、抓细、抓长,着力整治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一是开展专项整治,力克痼疾顽症。在全省开展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贴或奖金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涉赌涉毒5个方面突出问题。省纪委先后分两批挂牌督办200件陋习、恶习典型案件,实行限期办结,其中第一批100件已办结9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9人,给予组织处理5人,39人被诫勉谈话。驰而不息加强“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坚持抓重要节点和平时督促检查相结合,持续开展明察暗访,严厉查处顶风违纪行为。2016年上半年全省已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81起,处理党员干部92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51人。通过严格执纪,湖南解决了一些多年想解决但没有解决的问题,刹住了许多人认为“不可能刹住”的歪风。二是重拳出击,惩治“雁过拔毛”式腐败。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深入开展各类项目资金大清理、农村集体“三资”和村级财务大清查、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大起底”。通过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受理群众信访收集问题线索、挂牌督办重点问题线索,一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受到查处。自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以来,截至2016年6月,全省共立案查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1861件,处理2230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74人,移送司法机关149人。三是及时执纪,“即时播报”,形成有力震慑。省纪委一改执纪方式,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及时曝光,以雷厉风行之势形成强大震慑。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全省共抽调5200余人次,组成1231个检查组,对6315家省市县直机关单位以及近4000家宾馆酒店、超市商场、公园景点等重要场所进行监督检查,短短10多天内就发现涉嫌违纪违规问题线索950起。而问题一旦确认,当天就在媒体点名道姓进行曝光。2016年3—6月,省纪委公开通报57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三湘风纪网对全省14个市州公开通报的441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公开曝光,让“雁过拔毛”式腐败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匡正选人用人风气。选什么人、用什么人,是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风向标。省委把从严整饬吏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性、根本性举措,把从严管理贯彻到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一是以“三铁”确保换届风清气正。2016年我省14个市州、122个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和所有乡镇党委、人大、政府领导班子同步换届。我省坚持“零容忍”,实行“约法三章”“三个一律”:哪个地方出了问题就追究这个地方党委书记的责任,哪个部门出了问题就追究这个部门一把手的责任,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就追究这个环节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一律快查严办,一律通报曝光,一律上追一级。划清“责任田”,念好“紧箍咒”, 坚决做到“露头”就打,以铁的决心、铁的纪律、铁的手段保障换届风清气正。2016年上半年全省受理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举报130件,查结106件,处理137人,释放出换届纪律红线不能碰、底线不能踩,动辄则咎、从严从重的强烈信号。二是打出从严治吏的“组合拳”。为全面治理“三超两乱”这一“顽疾”,省委从2013年7月开始,在全国率先部署开展“三超两乱”专项治理行动,并取得阶段性成效,违规党政分设、提前“退线改非”“吃空饷”3个问题基本整改到位;立项查核违规选人用人问题152起,处理责任人员149人;查处违规进人问题82起,处理责任人员205人。三是抓住制度化建设的“关键点”。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先后出台15个干部工作规范性文件,通过完善制度规定防止违规问题滋生,确保选人用人规范有序。重点针对履行干部选任程序不严格、违规破格提拔,以及竞争性选拔工作中随意更改遴选规则、资格条件设置不够科学等问题,先后出台《省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试行)》《省委管理干部个别提拔任职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扎紧扎牢制度的“篱笆”。为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湖南前移监督关口,架好监督“安全网”,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省纪委、省委巡视办等17个省直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向省委组织部提供干部监督信息,从制度层面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
——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省委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下大力气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一是“从严”标准,架起“警戒线”。从制定出台“八条禁令” ,到改进作风“九项规定”,再到群众反响强烈的“最严限宴令”,一条条硬性规定,一项项刚性约束,为党员干部划出了“红线”、标出了“雷区”、架起了带电的“高压线”。二是利剑高悬,反腐肃贪无盲区。全省各级党委和纪委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所赋予的政治责任,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真正做到反腐不设“特区”“禁区”,不留死角、“盲区”。 2015年,湖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5039件,结案1561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623人,同比分别增长46.9%、50.9%和48%。对91名省管干部立案审查,同比增长175.8%。通过对“苍蝇式”腐败的常态化整治,人民群众感受到更多的“获得感”,党的执政根基也不断得到夯实。三是建章立制,注重铲除“腐败土壤”。我省针对发生的腐败案件,查找漏洞,完善制度,破“潜规则”、立“明规矩”,注重铲除“腐败土壤”,着眼于中央提出的“两个全覆盖”,有序推进对权力的监督制约。首先,实现省纪委对省一级党政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根据工作需要和业务关联性,采取单独派驻和归口派驻两种形式设置派驻机构,实行统一名称,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理顺工作关系,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编制、职数、人员由派出机关统一负责。同时,加强对派驻机构的业务管理,充分发挥派驻机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强化责任担当,提高履职能力,切实改变“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状况。其次,推进巡视工作全覆盖。为把巡视这把利剑磨得更加锋利,湖南加大巡视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信访等联动协调力度,备足“弹药”,胸中有数,使巡视指向更加明确,提高发现问题的精确度。扩大巡视覆盖面,加快巡视频率和节奏,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积极推进专项巡视,针对一个人、一件事、一个单位、一个工程项目、一笔专项经费等开展“短平快”“专兼广”“灵准狠”的巡视。对已经巡视过的地方和问题杀出“回马枪”,增强巡视的机动性和震慑力。省委巡视组和省属高校巡视组共3轮对76个地区和单位开展巡视,省委巡视组发现各类问题线索546个,并根据问题线索和巡视意见立案审查了一批省管干部,对5名不适合担任现职的省管领导干部进行了职务调整。
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湖南塑造了“山清水秀”的政治新生态,为新常态下改革发展增添了巨大动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全面从严治党是一场永远在路上的赶考。我们相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省委带领全省17万个基层党组织和390万名党员,一定会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攻坚克难、砥砺前行,书写湖南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新篇章!
(湖南省委宣传部理论处供稿)
来源:红网
作者:湖南省委宣传部理论处
编辑:许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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