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近出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依法用权的范围和依法行政的底线。媒体报道,《条例》和《准则》比国法更严厉,对广大党员干部的行为约束比一般民众更多,从制度上防止和杜绝一些党员干部站在法律边缘踩踏党纪红线的行为。可以说,严明党纪国法,对提升党员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廉政性和先进性具有重要意义,是推动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
现象 “以权代法、以政代法”的作风盛行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管党治党不是以纪律为尺子,而是以法律为依据,党员干部只要不违法就没人管、不追究,造成不查都是“好同志”、一查就有“阶下囚”的局面。另一方面,对党员的监督问责无法落实到实处,民众反映的情况得不到及时解决,越级上访情况频发,官民关系紧张。究其原因,我认为,一方面反映地方领导干部执政理想信念是以权力为中心,而不是以服务民众为工作重心,唯上不唯下,唯官不唯实。另一方面是对中央精神内在实质把握不准。“以权代法、以政代法”的“家长式”作风盛行,工作欠缺连续性和持久性,有的乃至故意制造矛盾、拉圈子、设套子、摆谱子。一些官员自命清高的习性、制定政策的随意性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的民主平等、公平正义。
案例 湘潭市园区管理混乱,存在腐败问题
从前两轮中央及各省巡视的情况来看,据2015年6月16日三湘风纪网消息,以湖南湘潭为例,该地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纪检监督责任缺失、领导违规干扰办案、纪委执纪不严、一些重要领域关键环节腐败问题仍易发多发,依法行政意识淡薄,一些部门单位违规违法现象十分突出。特别是该市园区管理混乱、政策乱定、土地乱批、机构乱设、人员乱进、钱物乱发、土地管理混乱,招投标领域乱象丛生,存在应招不招、违规邀标、串标围标问题非常严重。一些项目招标涉嫌利益输送,资产处置,资金管理混乱无章,部分市直单位以各种名义向园区搞摊派,索、抓、卡、要、拉赞助,司法腐败比较严重,领导干扰办案,说情风盛行,有些单位乃至公然出具公函说情,导致司法不公,基层“苍蝇式”腐政问题突出。极端事件时有发生,选人用人风气不正,有的违规突击提拔干部,“三超二乱”整治不力,违规进人一度比较普遍”。“四风”问题依然突出,特别是“十八大”以后,有的单位和领导干部对中央和省委三令五申的作风建设要求置若罔闻,顶风违纪搭建楼台,馆、所,超标准违规乘座交通工具,公款消费数额巨大,入账票据五花八门,庸懒散拖,不担当、不作为现象突出,建设工程项目一拖再拖,烂尾工程,胡子工程到处都是,引发的各种矛盾十分尖锐。巡视发现其他地方存在的问题大同小异,有的甚至更为严重。
办法 《条例》和《准则》严格要求党员干部
要切实解决过去及当前相当长一段时间存在已久的“顽疾”,我们应当按照习总书记提出的化繁为简、突出重点、针对时弊,要防止地方只做表面文章,上行下效,玩“空手道”盲从不切实际,“口号式”改革。只有从根本和源头上铲除特权腐败,健全完善财政分配制度,克服惯用的“官员财政”“资源的权力支配”形成的“官员化”、随意化,使每一分钱和有限的资源能为共享和可持续发展、均衡贫富差距发挥支撑作用。
此次出台的《条例》和《准则》正是对党员干部严格的严格约束。此外,党内还应形成自上而下、自内向外且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只有真正做到战战兢兢做官,清清白白的做人,老老实实为民办事,从严治党的预期、“四个全面”建设的目标才能如期实现,否则,就会起到事倍功半的效果。
中央打虎拍蝇很热闹,也让广大群众感到很振奋,但这只是从治标入手,为治本赢得时间。要解决党内存在的诸多弊病,需要把有效监督引向民众能自由发挥充分施展的新局面,坚持以民为本,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的点上。只有这样,一切为了人民的执政理念才能持久升华,我们所做的一切才能赢得世界瞩目。
(作者系湖南省对外经济文化促进会会长、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公共管理学博士石书红)
来源:红网
作者:石书红
编辑:许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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