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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湖南省文化产业“走出去”的对策建议

来源:红网 作者:龙艳 编辑:司马清 2015-09-22 10: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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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善助推文化产业国际竞争力的政策体系
  
  在迈克尔·波特著名的“钻石理论模型”理论基础上,我国学者研究指出,文化体制和文化产业政策是制约我国文化产业国际竞争力培育的首要因素。确立有效的文化产业政策和文化外贸战略,无疑将对帮助企业获得竞争优势,提升文化产业国际竞争力发挥重要作用。我省现有文化产业走出去的政策主要表现在对文化产品贸易环节的直接支持上,采取的是对文化产品出口的补贴、税收优惠、资金扶持等直接的鼓励政策。要使得文化产业获得无可复制的竞争力,湖南应在进一步完善贸易环节的支持政策之外,更应着重于构建提升产业内部竞争力的政策体系,即着重解决我省文化产业如何从依赖低成本劳动力的发展模式,向培育核心创新能力转型升级的问题。主要途径就是要依托发展影视传媒、出版发行、创意设计、演艺娱乐、文化旅游、文化会展等优势产业,着力构建创新型文化产业集群,聚合国内、国外两个市场资源,促进资源集聚和产业要素的合理流动,不断提高文化产业集中度和规模效益,提升湖南文化产业的技术层次和创新能力。在对文化产业集群区域的战略布局上要注重科学性和前瞻性。在文化产业集群的发展中,既要注重提升产业集聚区的内生竞争力,即文化资源、创生能力、产业化程度、集聚度等,又要不断优化外部“硬”环境,即基础设施建设、文化公共设施建设,以及相关的配套服务体系建设,特别是文化产业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体系等。
  
  提高政府管理效能和信息服务水平
  
  发达国家在推动文化产业走出去的过程中,政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美国政府高度注重文化服务贸易立法和管理体制的建设,设有专门的服务贸易管理部门进行管理服务,而且在联邦政府与地方政府、政府部门与企业及民间组织、立法机构与管理部门之间形成了有效的协调机制。澳大利亚积极促进政府机构应用信息技术以改善公共服务,为创意产业提供更为公平、灵活的竞争环境。他们的成功经验对我们创新政府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水平方面具有借鉴作用:一是政府可成立专门的文化贸易管理机构,提供文化服务贸易统计分析、战略制定、日常管理、出口促进等具体服务。二是强化文化、商务、文化、外宣、外交、金融等部门的统筹协调,既要改变当前文化管理部门职能分散、多头管理、权责交叉的现状,又要强化协调合作。通过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跨部门的协调机制,加快各文化市场的整合,不断规范文化市场体系,形成湖南文化产业走出去的合力。三是进一步完善省内文化贸易信息服务体系。政府应在对外投资保护、政策引导、境外融资等信息和咨询服务方面为企业走出去提供细致服务。比如,支持成立专门的文化产业贸易研究机构,加强对“走出去”国家地区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研究。尤其是在当今国内外竞相发展大数据的重要时期,构建专门的文化资源和文化产业信息的收集、研究和发布机制,完善境内外投资环境信息系统,畅通文化贸易信息交流渠道,打破政府各部门、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信息孤岛”现状,让所有从事对外文化贸易的人员都可便利的获得国内国际文化市场信息。
  
  构建多元化的资金支持服务体系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现有文化产业“走出去”财政、税收、投融资等政策。给予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出口以税收优惠、外汇优惠、版税优惠和收益分配优惠等措施,帮助文化企业提升海外拓展能力。在加大推荐和认定全国及省内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力度的同时,还可设立湖南文化企业“走出去”专项发展资金、湖南海外文化投资基金、文化“走出去”海外并购投资风险基金等,为对外直接投资的文化企业提供贷款贴息、信用担保和投资支持,减少文化企业海外投资风险。并且要建立合理科学的评价与分配机制,让受到扶持的是真正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企业和项目,而不是仅仅与政府关系密切者。二是要推动行业龙头与金融巨头的深度对接。发挥金融巨头在资产管理、证券、基金、信托、海外资本运作等方面的优势,为文化企业跨区域跨行业扩张,进行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有力支持。三是加强对中小型文化企业的金融服务。创意产业大多是以生产知识产权为基础的中小企业居多。我省的动漫企业基本是小规模的民营企业。这些企业固定资产少,盈利商业模式不确定,再加上市场缺少完善的信用评级体系,导致贷款融资难。要解决中小型文化企业的资金困难,一方面可以给予研发投入较大的企业进行优先信贷投放、个性资金融通服务等优惠,同时设置专项资金提供创新专项资助,以帮助中小文化创意企业提高生产力;另一方面还可学习澳大利亚通过设立专门的澳大利亚研究委员会创意产业创新研究中心,为中小企业进行商业评估服务,为企业与院校、行业与政府的沟通、合作提供平台,同时帮助研究机构、人员与企业建立联系,为中小企业创新研究成果市场转化提供便利。
  
  充分利用综合保税区服务文化贸易
  
  综合保税区是我国目前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手续最简化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具有“入境不入关”,享受“免证、免税、保税”的特殊政策优势。近年来,部分发达省份已先行一步,将文化贸易嫁接到综合保税区,利用其特殊优惠政策,降低文化生产与文化贸易活动的运营成本,提升文化产业和文化走出去的竞争力。2007年上海利用浦东“先行先试”以及保税区政策优势,在外高桥保税区率先搭建了上海国际文化服务贸易平台,2011年该平台晋升为全国首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2012年,北京国际文化贸易服务中心在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奠基开建,成为第二家国家级对外文化贸易基地,2013年深圳提出要对保税区域转型升级,在前海和福田保税区大力支持保税文化产业的发展,2014年第三家国家贸易级基最终落户深圳福田保税区。根据文化部规划,我国将逐步建立一批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围绕文化产品进出口贸易、文化品牌企业集聚、文化贸易金融政策试验、文化产品展览展示推介、文化贸易经营人才培训等相关业务展开基地建设。对传统保税区转型升级,发展文化保税区和文化产业贸易服务基地,已被许多省份列入本省的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13年浙江省宁波保税区推出“文化保税区”项目;2013年中国西部地区首个文化保税区“陕西文化产业保税园区暨陕西国际文化贸易基地”落户西安,2014年山西省在《山西省支持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中提出建设山西文化保税区,等。湖南要保持在全国文化产业第一方阵,不应忽视文化保税区和对外文化贸易基地作为文化产业“引进来、走出去”前沿阵地的重要作用。目前,湖南已批准设立了衡阳综合保税区、湘潭综合保税区。为此,应考虑利用衡阳和湘潭保税区的两大有利平台建立文化保税区,打造文化产业贸易服务平台,争取国家级文化贸易基地落户。通过采用政府支持、企业运作的方式,由大的文化产业集团牵头,建设集文化产品加工、仓储、对外文化贸易和文化产品展览展示等为一体的文化产业贸易基地,通过提供文化产品的进出口贸易、产品展示、商贸咨询、版权交易、吸引人才等多方位服务和配套措施,打造文化贸易企业汇集、文化贸易创新活跃、文化贸易交流频繁、文化贸易人才荟萃的园地。如此,不但可促成文化产品和企业取得实质性交易与合作,而且将在提升湖南文化企业进行产业化经营,实现产业聚合效应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推动湖南文化企业和产品真正走出去。
  
  拓展出口渠道和合作交流模式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组织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开展点对点推荐项目洽谈,加强与国内外一流企业合资合作;鼓励和组织企业参加深圳文博会等大型展会和活动。二是加强与中央、文化贸易发达省份地区交流合作。比如与海外中国文化中心进行对口合作,借助其已有的网络和资源,为湖南文化企业和文化产品“走出去”疏通渠道、搭建平台。同时与发达省份和地区合作,建立健全商务交流合作和协调沟通机制,通过借船出海、联合舰队、抱团发展等方式,促进各地企业“抱团”走出去。三是加强行业内合作。商会是各国促进其服务贸易发展的重要工具之一。我们应鼓励企业加入国际文化行业协会,成立湖南文化出口商会,建立分布在世界范围内的商会网络,授权商会收集整理有关特定市场信息的权利,为政府部门完善文化产业出口政策和战略规划提供行业参考,给文化企业在开拓国际市场过程中提供咨询服务,利用行业协会协调、沟通、咨询、监督、研究等服务功能,弥补市场失灵和政府缺陷带来的风险,减少行业内“混战+游击战”。
  
  进一步推进文化产品与科技融合
  
  发达国家文化产品的出口集中在高科技含量的领域,占全球视听产品和音乐出口额的89.2%;占出版和印刷出口额的82.6%;占视觉艺术出口额的70.7%;占新媒体出口额的53.8%。以上数据充分说明文化与科技融合能产生巨大效应,推动文化企业形成产业规模,占领文化贸易市场的制高点。为此,我们应着力提升企业的文化与科技融合创新能力,帮助其在自主创新、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等内部创新方面,获得无可复制的核心竞争力。一是要加大对文化企业进行科技创新的政策扶持力度,编制文化与科技重点项目投资招商指南,扶持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重点项目,着重培育如青苹果数据中心、天闻数媒等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文化骨干企业,充分发挥天心文化产业园区、中南国家数字出版基地等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的作用。二是加快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三网”融合,这将有利于推动多媒体市场的转型,促进广播影视、出版发行、演艺娱乐等传统优势文化企业与新媒体、新业态、新平台的融合,构建全媒体、全产业链的现代传播体系,打造立体化、全媒体运营模式的文化航母。推进“三网”融合就是要加快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加强广电和电信网络标准的对接,实现节约资源、共建共享。积极推进广电和电信两大行业市场业务的互入,促进双方在技术、业务和经营模式等方面的创新。同时利用三网融合对内容传输及展示渠道的扩展,引导广电、电信企业与其他内容服务、增值服务、技术企业更加广泛和深入的合作,带动产业形态和市场推广模式的创新,推动相关产业在区域上的集聚发展。三是建设文化科技贸易复合型人才队伍。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即吸引国内外掌握核心关键技术的科技人才和文化经营管理人才来湖南发展的同时,抓好自身文化科技复合型人才培养,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等领域,培养一批掌握现代科学技术、能够引领文化科技创新的专门人才;在高校加强设计、软件、艺术等专业学科建设,培育创意、策划、管理等方面人才,培养通晓国际惯例及熟悉国外经济、政治、法律、文化的复合型高级人才。
  
  打造湖湘特色文化品牌
  
  文化贸易竞争的核心实质是文化品牌的竞争。品牌具有独特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它能帮助品牌产品使文化企业拥有强劲、持续和差异化的竞争优势,从而获得更大规模和更大边际利润文化品牌的塑造,有助于企业迅速打开国际市场。要深度参与国际文化产业分工,占领产业价值链高端,离不开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骨干企业和品牌的龙头作用。文化资源是文化产业发展的物质基础,是整个文化产业发展壮大赖以成功的土壤。文化资源的丰富性与鲜明的地域风格,是湖南文化品牌开发与创新的源泉。湖南文化企业打造品牌,就要在对产品和服务进行技术创新升级的同时,认真研究国外受众消费需求的关注点、兴趣点、共鸣点。深入挖掘湖湘文化的深厚内涵,弘扬文化个性,凸显人文价值,在文化产品和服务中注入多样化的审美情趣,使之能传递出更多的文化信息,赢取更多不同文化背景的消费者的认同。此外,政府与企业都应提升文化品牌的保护意识。政府应加大制止和打击非法抢注、假冒伪劣文化品牌的力度,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为文化产业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文化企业则要在提高品牌保护意识的同时,加快对商标、专利、版权的注册,熟悉掌握国内外法律法规、公约、惯例、协议中对品牌保护的有关规定,提升文化品牌依法运营和依法维权的能力,保障文化品牌的稳定发展。
  
  (文章是论文《论湖南文化产业“走出去”现状与对策》的摘录,原文刊载于《湖南社会科学》2015年第2期,作者单位湖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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