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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十项禁令”护航中秋“清风明月”

来源:红网 作者:吴展团 编辑:程赛 2015-09-10 11:2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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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委九项规定精神,持续净化节日风气,防止“四风”反弹,湖南省纪委今日下发《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严令禁止节日期间可能出现的“十类行为”。(9月8日 红网)
  
  又是一年中秋到,又到明月最圆时。中秋是我国的传统佳节,与普通的假日不同,作为象征团圆、和谐、吉祥仅次于春节的第二大传统节日,中秋节既给人以恬美的心灵感受,也承载着丰富的文化内涵,承担着教育功能。说到中秋,月饼是标志符号。但这远非其全部的文化内涵。中秋为佳节,更在一个“清”字。“入吾室者,但有清风;对吾饮者,惟当明月”,正是因为风清可醒脑、月明可鉴心。中秋赏月,赏其清明、清爽、清丽,不仅是对天伦之乐的向往、对时序更替的感慨,更有对人生价值的思考、对精神境界的追求,这才是中秋深层次文化的意义所在。
  
  然而,中秋之清,近年来却淹没在觥筹交错中,迷失在迎来送往里。传统节日在部分人眼里失去了本意,他们在礼尚往来中奉行着各种心照不宣的“潜规则”,染上了“节日病”。有些干部为了达到升官发财的目的,将中秋佳节送月饼视为“最佳途径”和“最好时机”,当作联络感情的“敲门砖”和“垫脚石”,借过节之名、搞行贿之实。一些领导干部也随波逐流、随行就市,借机敛财、收受贿赂,导致月饼越来越贵,包装越来越豪华,使奢靡之风愈演愈烈,让节日的“人情味”变成了“铜臭味”,把一个团圆吉祥、安定和谐、清风明月的节日搞得乌烟瘴气、秩序混乱。
  
  “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当前,“年节”已成为考验党员干部是否廉洁的“试金石”。在这样美好祥和的时刻,怎能任由“四风”蔓延?今年中秋,“八项规定”执行力度不减,群众路线持续深入,“三严三实”不断发力。中央纪委和各地各部门多措并举,坚决刹住公款送礼、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比如湖南省纪委在节前下发了包括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和各级党员干部,严禁违规收送月饼、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车;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举办节日庆典活动;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向下级机关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等为主要内容的“十项禁令”,具体化、可操作,让人感到了“清”字的回归,让人们向往中秋期间“清风明月”的美妙时光。
  
  “清风明月本无价,近水遥山皆有情”。我们往往以过节之“节”来比兴廉洁之“洁”。中秋节,就当变成“中秋洁”,风清气正、山清水秀,洁白无瑕、洁身自好。当然“禁令”虽好,愿望虽美,重在落实、贵在执行,有制度不坚持,不如不制定。对党员干部来说,“清风明月”过中秋,不仅是一种规矩和传统,也是一种态度和责任,更是一种自信和守望。希望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过节”问题,节日临近,改作风越是不能松了劲、散了神,要牢牢把紧“节点”,认真落实“十项禁令”,真正过清风明月的中秋,建廉洁自律的队伍。
  
  文/吴展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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