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湖南旅游已发展到一个新的拐点,只有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才能适应新常态。保护文化资源,发展文化旅游,成为适应新常态的必由之路。本期,“智库在行动”独家对话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省旅游学会会长游碧竹,请他谈谈对保护旅游文化资源发展湖南文化旅游产业的思考和建议。
论道湖南:请问湖南旅游产业发展现状如何?
游碧竹: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旅游发展势头强劲,成为湖南支柱产业。2013年,全省接待国内旅游者3.58亿人次,接待国际旅游者230.66万人次,湖南旅游实现总收入2630.92亿元,占全省GDP的十分之一还多,成为湖南支柱性产业之一。旅游推动着湖南经济社会的发展,为促进三量齐升作出了重大贡献。二是产业转型正在启动,文化旅游已经起航。经过多年的积累,文化旅游在湖南已经开始亮相,开发经营出现成效,产业发展潜力不断释放,标志湖南旅游整体的转型升级已经起航。《魅力湘西》走上了中央电视台的《春晚》。凤凰、新化、新宁、韶山确定为第一批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重点县,斥3亿元巨资扶持,第二批也已启动。
论道湖南:湖南旅游产业存在哪些不足?
游碧竹:虽然湖南旅游业发展势头良好,但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一是重旅游开发轻资源保护。如有的景区景点大兴土木,改变了地形地貌,破坏文化遗存;有的古街条石路面变成水泥路面,显得不伦不类;有的景区建了几十个所谓的招待所,大煞风景;有的景区客流量过大,对自然和文化环境产生了巨大压力,实际上已进入破坏性经营的恶性循环之中。
二是重自然资源轻文化资源。目前湖南旅游产品绝大多数都是自然资源的转化,对文化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不力。如服饰文化,饮食文化,民俗文化,神秘文化,在自生自灭中挣扎;许多制作文化、表演文化、口头文化等等,随着最后一批非物质文化传人的辞世而带进坟墓;红色文化、民族文化、宗教文化等,渐行渐远。我们引以自豪的农耕文化,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速,也势必处于风雨飘摇之中。
三是无法可依、各行其是。国家颁布的《旅游法》、《旅行社管理条例》等,大多是原则性的法律法规,可操作性比较低,实际操作中大多无法可依,导致行政条块分割、乱象丛生,企业各行其是、利益至上。如洪江、新化旧城改造,就破坏了大片古建筑。凤凰黄丝桥新建所谓南长城,不伦不类。张家界黄龙洞人满为患,钟乳石失去了往日的容颜。
论道湖南:您对发展湖南文化旅游有何建议?
游碧竹:湖南旅游发展到今日,主体依然还是传统产业,未来发展任重道远。做大做强湖南旅游产业,必须转型升级。
(一)转变产业发展理念。正确认识和处理湖南旅游保护与开发的关系,走出先开发后保护的怪圈。各级政府积极引导,强化监管,让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成为湖南旅游开发者、经营者和监管者的共识,自觉做到开发与保护并重。同时对违规事件进行严肃处理,警示企业树立正确的义利观,做到追求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以立足今天、着眼明天的境界和胸怀,发展湖南文化旅游产业。
(二)建立科学发展机制。旅游的规划、开发和经营要引入市场评估、环境评估、伦理评估机制,三管齐下,尽量避免风险、危机、灾难和有悖社会公德的行为。在旅游景区倡导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社会,努力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文明的和谐。
(三)大力发展文化旅游。湖南人杰地灵,湖湘文化博大精深,完全可以古为今用,推陈出新,百花齐放,为湖南旅游产业更新换代服务。应加大旅游文化产业扶持力度,降低入行标准,实行优惠政策,整合社会资金,放水养鱼,培植新兴文化旅游产业。在有计划地规划、打造一批广电、出版等产业旅游项目的同时,力争推出系列民族风、古城古村古镇、民间歌谣、曲艺戏曲、工艺制作、服饰与风俗等带“湘”字号的旅游文化产品。
(四)加强立法保障转型。应结合实际加强立法,使旅游产业的规划设计、开发保护、经营管理,直至安全、卫生、环境、及网络平台、旅游投诉等方方面面都有法可依。依靠立法重点解决当前旅游保护与发展,以及文化旅游发展问题,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各级政府以法律约束短期行为和不作为,防止出现政绩工程和重复建设等现象,刹住瞎折腾。执法部门依法监督旅游业开发、经营,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企业做到依法开发,合法经营,通过优质的服务让每一个前来湖南旅游的客人,看得到眼前的青山绿水,记得住遥远的乡愁。
作者简介:游碧竹,男,湖南石门人,1939年7月生,中共党员,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研究员,博士生导师。长期在党政、新闻等部门工作,曾任共青团湖南省委书记、中共邵阳市委副书记、湖南省外事办公室主任兼湖南省旅游局局长。主持各类课题30余项,主编出版著作6部,刊发论文、通讯报道200余篇,主持撰写调研报告及提案20余篇,获奖多项。关于发展湖南文化产业的提案、保护洪江古商城的调研报告等,得到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尤其在全国率先提出经济外交新思想,影响中国外交走向改革开放的进程。
来源:红网
作者:游碧竹
编辑:程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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