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武经济走廊的概念,笔者曾从不同角度来加以论述。从狭义角度来看,长武经济走廊由长株潭城市群和武汉城市圈组成。从广义角度看,长株潭是指“3+5”,除了长沙、株洲、湘潭,还包括衡阳、岳阳、常德、益阳、娄底5个省辖市;武汉城市圈不仅包括“1+8”,还涵盖了荆州洪湖市、荆门京山县、随州广水市等地区;除此之外,还包括两大城市群之间城镇及周边地域[1]。由于经济走廊具有广泛地域性,因此,本文采取广义意义上的长武经济走廊概念。当前,正值区域经济驱动经济发展的最好历史时期,梳理长武经济走廊建设的意义,分析当前的现状,提出有效的举措,对于整体推动“两型”建设实践,实现中部崛起,对接长江经济带,探索协同发展,无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长武经济走廊建设的背景考察
湘鄂两省自古以来就有着深厚而悠久的文化渊远,经贸交流往来也很频繁。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两省呈现出多层次、全方位、广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为长武经济走廊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湖南、湖北同为楚国的发源地,是楚文化的中心地区,湖湘文化和荆楚文化是古代楚文化的两个重要部分。在唐朝时,湖南、湖北同属江南西道。至宋朝时分属为荆湖南路和荆湖北路,元、明朝时同属湖广省,两地交往得到加强。到清康熙三年1664年,才正式分为湖南省和湖北省,康熙十六年间,中原地区书写“江西填湖广,湖广填四川”的人口大移民宏伟史诗。“两湖熟,天下足”,两湖地区农产品丰盛,农产品贸易活跃。在宋代,全国“四大米市”,两湖居半,为湖南长沙和湖北沙市,有“两沙半天下”之说。
至近现代,湘鄂是革命和红色政权的发源地,1928年成立中共湘鄂赣特委,成为一个一体化军事、政治、经济板块。新中国成立后,长江中游湖北、湖南隶属中南行政区。从行政管理上来看,建国初期,两地曾属于同一行政区。
改革开放以来,早在20世纪80年底,由政府主导的湘鄂两地行政管理协调和横向联合就开始了,先后召开税收、工商行政管理、民间纠纷联防联调、食品药品监管等协作会议并形成成果。报刊、广电、白蚁防治交流、文物保护等学术交流和各类业务比赛也蓬勃开展起来。同时,象棋赛、政协联谊会、老年人运动会等文体交流和联谊活动不断。进入21世纪后,长江航运逐步复兴,长武高速初步形成网络,长武高铁通车运营,长沙到武汉仅为70分钟,“才饮长沙水、又食武昌鱼”成为一种常态,长武交流更加频繁密切。
进入新世纪以来,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的进程中,长武交流合作步伐加快,先后参与达成《武汉共识》、《长沙宣言》等协议,就“放大长江中游城市群的国家战略优势、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大城市群、推动区域开放融合创新发展”等方面达成合作共识,在交通、卫生、文化、商务、科技等方面形成协议,产生较大影响。2014年7月,长沙、武汉举行两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交流会,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共推长江经济带建设和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
由此可见,长株潭城市群和武汉城市圈两者地缘相近、文化相通、人缘相亲,具有天然合作的基因;加上两地交通便利、信息快捷、互相信任这些后天努力的品质。可以说,长武经济走廊建设,不仅具有悠久的历史渊源,而且具有厚实的现实基础。
二、建设长武经济走廊的重大意义
回顾中国30多年波澜壮阔的改革历程,我们走过了一条从点到面、从局部到整体、从单一探索到全面改革的路径。继深圳等第一批经济特区后,国家实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标志着我国进入向纵深推进全面改革的阶段。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不仅具有“经济开发区”、“经济特区”、农村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内涵,还涉及社会经济改革的方方面面,是一项以全面制度体制建设方式推进改革的系统过程[2]。为协调我国东、中、西部发展,中央在东部批准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主要探索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新城市发展模式;在西部批准重庆和成都为国家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主要探索协调城乡二元发展的经验;在中部批准长株潭城市群和武汉城市圈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简称“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重点破解当下困扰我国改革发展的结构性难题。与以往试验区不同,以“两型社会”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其必要性和独特性,承载了独有的历史责任和现实使命。
1.有利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布局。一部经济发展的进程史,就是一部城市群发展壮大史。长武经济走廊建设也不例外。从世界潮流来说,适应了区域整合的大趋势,将对逐渐缩小地区差距,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起到根本性的作用,是区域经济实践的一种有益尝试;从国家战略上来说,只有中部崛起,中国经济的“腰杆”才能挺直,而长武经济走廊是中部崛起的关键;从时间节点上来说,符合“从我国经济由东向西梯度转移这个规律来看,也到了该中部地区发力的时候了”[3]规律,是实施“第二个大局”[4]的应有之举。
2.有利于区域协同发展特别是跨省级行政区的协同发展。在中部地区部署全国唯独两个“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意味着国家更加重视中部地区的崛起,更加关注区域协同发展。长武经济走廊的建设,其至少包含着两层含义。一方面,中央关于“两型社会”的政策精神,地方关于“两型社会”的主动探索,体现了中央顶层设计和地方自主创新相结合释放新的改革红利的政治逻辑。另一方面,国家迫切需要为跨区域协同发展破题,处于探索阶段的协同发展尚未有可推广成功经验。长武经济走廊建设,将为跨省行政区协同发展提供新鲜经验。
3.有利于“两型社会”建设的全面推广。“两型社会”建设的试验田落户中部,就是期望两大城市群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一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体制性方面率先实现实质性突破,为全国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创建和谐社会起示范作用,对全国的区域经济发展起到带动作用。“两型社会”建设所取得的成果既要有单个特区特色,更重要的是要有全国或至少是区域的推广价值,仅仅通过特区形成地区增长极并非唯一意图,总结改革成果,推广改革经验才是最重要的。这是中央设立“两型社会”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长武经济走廊建设,将有力回答“两型社会”建设由点到线,由线到面,由面到体整体格局中所面临系列课题。
4.有利于产业升级、产业转移。建设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国民经济体系和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是破解当下困扰我国改革发展结构性难题的关键。两大城市群的资源环境瓶颈制约比较突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任务比较繁重,综合了东部发达地区和西部地区的发展特征,在全国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长武经济走廊建设,完全符合国家转方式、调结构的战略选择,完全符合打造中部经济升级版的时代要求,完全符合产业从沿海东部转移中部的现实诉求,有利于率先探索破解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有利于充分发挥“一带一部”、“战略支点”[5]的区位优势,有利于为经济升级和产业转移积累新经验、形成新做法。
5.有利于实现与长江经济带的无缝对接。打造长江经济带,是中央推进改革开放的重头戏。长江经济带已经形成以上海为龙头,武汉为龙腰,重庆为龙尾的布局,分别设立上海协调会(上海、江苏、安徽),武汉协调会(湖北、湖南),重庆协调会(重庆、四川)。落实中央精神,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迫切需要切入点。长武经济走廊建设,有助于主动对接上海自贸区,有助于进一步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成渝经济区等区域经济合作,有助于带动中游、沿江城市群发展,有助于实施定向调控,有助于新型城镇化战略深入实施,最终为长江经济带形成开放发展新格局提供重要遵循。
三、长武经济走廊建设的现状分析
改革创新往往与问题困难并存。长武经济走廊建设不可能一帆风顺、一蹴而就、一劳永逸,新问题和困难会不断涌现。
1.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实现区域合作,特别是跨行政区合作,关键是要具有大局意识、全局意识。但在现实中,地方政府为了实现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在梳理经济社会发展思路时,往往从本位主义角度出发采取策略行为,本位经济、文化、资源、财税等保护主义难以一时破除。研究表明,我国地方市场分割已经造成了资源配置扭曲和效率损失。[6]从短期、微观、局部来看,地方保护似乎能够增大变强本地区的发展。但从长期、宏观、全局来看,在各地方设置各种壁垒后,地方政府往往为了一己之力损害全局之利,阻碍了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直接影响独立、平等、法制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
两大城市群同处中部、区位紧临,经济社会发展竞争激烈,加上不同的财税管理制度,驱逐本区域经济最大化成为最终目标,导致地方保护主义泛滥成为不争事实。具体表现为:在区域间,文化不能正常交流,信息不能正常分享,人才不能正常流动,生产要素不能正常流动,企业之间不能正常竞合,等等。有的地方政府为了争夺要素流入,吸引外来资源流向本地,推行比临近地区更加有吸引力地方性政策,变相吸引外来资源,引起区域间的恶性竞争;有的地方政府极力推销本地企业,采取行政等手段鼓励本地企业掠夺外地市场;有的地方政府对本地企业和产品扶持,对同类外地企业和产品打压,设置人为条件和行政壁垒,限制生产要素的正常流通。这种地方保护主义,人为破坏了竞争的公平性,破坏了优胜劣汰机制,给经济社会活动带来潜在的消极影响;降低了资源配置效率,不利于劣势企业的提质和优势企业的壮大;严重妨碍了地区专业化分工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结构的优化。
2.协同发展领域较窄。两大城市群在行政管理协作、学术交流、文体交流等横向领域不断加强,纵向合作不断深入,形成系列成果。但这些成果大都是具有临时性、随意性特点,区域合作基本处于无序、务虚、松散的自然状态,成本低、周期长、效果好的区域协作机制难以一时形成,未能上升到制度层面。
造成这种困难的根本是难以利益协调。区域协同中的利益分化,以及地方政府间的非合作博弈容易造成“公用地灾难”。1968年,美国学者格雷特·哈丁在《公用地灾难》[7]一文中,设想在一个免费开放的的牧场中,牧羊人对自身利益的疯狂追逐,最终导致牧场沙化结局。从“公用地灾难”理论来考察跨省级行政区的长武经济走廊协同发展关系,逻辑结果将是:如果两地政府只从本地区利益出发,将直接导致“公用地灾难”,甚至会影响到双方已有的协作,致使双方初步形成整体框架和有序结构遭到打乱或破坏。
3.缺乏整体规划。行政壁垒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刚性约束消极影响较大。不同地区缺乏处理区域协同问题的常设机构和整体规划,缺乏区域协同的法律依据和政策保障,导致了不良局面。两地获批以来,分别出台了很多立足当前、着眼全局、谋划长远政策法规,制定了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十二五”规划和总体规划,但是,由于没有统一的协调机制,缺乏从长武经济走廊建设、从全国“两型”社会建设视域的整体规划和政策,对如何实现跨行政区经济协同发展,如何实现产业区域分工优势互补等问题思考不多。比如,缺乏以长江经济带为主轴的东中西部互动发展关键接力点与重要增长极的定位,缺乏以内陆地区先进制造业高地和现代服务业中心的规划,缺乏以中部崛起首位城市圈和重要战略支点的整体思考。
整体规划的缺失,造成低水平重复建设等诸多问题。长株潭城市群支柱产业主要有电子信息、工程机械、食品生物制药、交通运输设备制造、有色冶金、化工原料、化纤纺织、化学原料及精细化工等。武汉城市圈支柱产业主要有汽车产业、石油化工产业、钢铁产业、食品工业、电子信息产业、环保产业、住宅产业、旅游产业、交通运输产业、商贸产业等。两地的产业结构趋同,均热衷于投资那些附加值高、利润大的行业,影响区际分工,引发盲目投资、生产建设重复布局,形成区域内部一定程度上的“大而全”、“小而全”生产体系,制约了长武经济走廊各领域、各层次协同发展。
4.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2013年,环长株潭城市群实现GDP19645.39亿元,比上年增长11.0%。武汉城市圈实现GDP15574.75亿元,比上年增长12.3%[8]。环长株潭城市群是武汉城市圈1.26倍,经济总量相差不大,运行平稳,但是,从GDP指数来看,各相关城市差异较大,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且有继续扩大趋势。武汉最高,达9000亿元,长沙次之,为7153亿元。岳阳、常德、衡阳为2100-2500亿元之间。咸宁、鄂州不足900亿元,仙桃、潜江、天门甚至不足500亿元。其余7个地区均在1000-2000亿元之间。最高与最低间差距超过20倍。环长株潭城市群各地间经济差距不大,初步形成一体化,具有特大城市群的基本轮廓。“一城独大”是武汉城市圈有别于环长株潭城市群的显著特征,强市弱圈的特征比较明显。各地经济不平衡的发展趋势,从微观上来看,势必影响两大城市群整体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从宏观上来看,势必影响中部区域经济在全国的综合竞争力和影响力。
我国区域经济的有效协同整合发展,必须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为必然方向。现实中,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造成三种困难。一是其经济发展目标定位存在差异,导致从整体上,难以在合作规划、合作方式、合作制度、合作诉求等方面达成共识,给长武经济走廊的建设带来重重障碍。二是各地滞后的市场化发育和不平衡的经济发展水平,造成资源、技术、资本、信息和人才等要素难以正常流动,不利于充分发挥市场要在资源配置中所起决定性作用,影响长武经济走廊协同发展的深度与广度。三是各地区实力悬殊容易造成权责难以对等,实力较弱地区希望实力较强地区承担更多责任,实力较强地区认为自己承担了更多义务有权力获得更多的利益,这种矛盾影响深度协同发展。
四、加快长武经济走廊建设的对策建议
从目前的现实情况来看,长武经济走廊建设可以先从设施、产业、生态、机制四大方面先期入手。
1.设施共建。长武经济走廊地处内陆,地理交通条件远不及沿海,但经过最近几年的发展,高铁、高速公路、空运、铁路等运输网络基本建立,构成了长武经济走廊的主脉络。但是,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县乡一级道路等运输配套能力有待提高,影响农产品的交易和流通;水系运输欠发达,影响大型物流的运输;城乡布局不太科学合理,影响部分农村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建议加快完善长武经济走廊基础设施建设,在交通、水利、能源等方面实行统一规划、对接、协调和合作。一是加快交通对接。建设充分发挥武广高铁、京九客运专线等主体作用,加快京珠高速复线、荆岳铁路等重大项目建设,合力打造长江中游地区港口群,加快长江中游快速通道和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尽快完善立体交通网络。更为重要的是,在管理、维护长武经济走廊交通运行上,探索出管用、有效的经验,比如交通,长武之间如何更加快捷,市民交流如何更加方便。二是全力支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发展项目建设,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群众。要通过实施一个个看得见、摸得着的工程和项目,确保设施共建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三是加强涉及长武经济走廊的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长武经济走廊基础设施承载能力。
2.产业共融。长武经济走廊的工业门类比较齐全,但从整体上看,低水平产业重复发展较多,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较弱,产品的能耗较大,影响着长武经济走廊的经济结构转型发展,严重制约了长武经济走廊新型工业化迈进的步伐。党中央提出的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是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出发,应对激烈国际竞争的适时方针。两大城市群提出以信息化为主导的新型工业化发展,既有共生的,又有互补的,既是竞争关系,更是合作关系。建议加强产业、技术、市场等全方位合作,着力合作开发长江经济带、环洞庭湖生态经济区等重点区域,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联合推进产业对接,优势互补,有序承接产业转移,激发最有发展潜力的企业。由管理部门统一协调,形成合理的产业布局,实现长沙、武汉等中心城市的产业带的分工重组,力争形成优势互补、共生发展的良好局面。加快产业融合,促进产业一体化发展,武汉城市圈主导的汽车钢材制造、光电子信息产业、生物工程与新医药等产业,带动和辐射长株潭城市群内产业共同发展;长株潭城市群的机械和交通设备制造业可联合和重组武汉城市圈的相关企业。
3.生态共治。两大城市群的“两型社会”建设,体现了党中央对湘鄂两省的极大信任,是一块含金量很高的金字招牌。“两型社会”的核心内涵是人类的生产和消费活动与自然生态系统协调可持续发展。长武经济走廊水系发达、生态基础良好。两大城市群依洞庭湖、长江而系。长株潭城市群涉及湘江及浏阳河等多达数十条支流;武汉城市圈拥有长江及汉江、东莉河等长江支流以及大小湖泊170个,因此,长武经济走廊的生态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的范围广,迫切需要加强在生态治理方面的通力合作。建议建立和完善利益共享、环境共治的管理机制,对生态环境的治理标准、绿化标准、排污标准等给予更多的关注,借鉴国内外区域生态发展的治理经验,如出台统一的生态标准、成立城市群环境管理委员会等,并赋予相应的行政调控权,专门负责跨行政区的生态环境建设的重大事项。特别是要加强长株潭城市群与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在重点领域的协调配合,从制度层面进行创新,构建统一的协调机构和交流制度,共同为推进“两型社会”建设探索和积累经验。
4.机制共筑。虽然长武经济走廊建设有了较好的交通等硬件设施,但两省的经济交易市场的软件建设,还不能适应日益频繁的交流合作需要。金融、劳动力、信息、资金、产品等要素信息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市场体系、价格体系、竞争机制、法制规定不相匹配。因此,在机制共筑方面进行探索,无疑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长武经济走廊协同发展管理是一项复杂而全新的事务,没有现成的路可走,也不可能完全照搬国外的做法,必须积极探索,积累经验。一是建立“两省统筹,两市为主”合力引导机制,“两省统筹”即在湖南、湖北两省领导下,确保长武经济走廊建设按照中央要求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协调一致、步调有序地加快推进;“两市为主”即充分发挥各市特别是长沙、武汉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带头作用。二是建立长武经济走廊协同发展管理机制,组件长武经济走廊协调发展领导小组,由相关城市组成,全面统筹、谋划、协调长武经济走廊的规划引领、政策支持和政策创新。重点组建长武区域发展银行,建设一批两省市场信息交流平台,制定空间开发与布局规划,形成建设管治规划以及文化产业融合等,实现长武经济走廊经济的协同发展。三是建立健全非政府组织参与机制,鼓励非政府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参与调控社会矛盾等方面参与长武经济走廊建设,加大投入力度,拓宽合作范围,为非政府组织参与长武经济走廊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参考文献:
1.彭培根.城市群整合视野下的长武经济走廊建设[J].湖南社会科学.2012(1).152
2.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文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
3.2012年3月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同志在参加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
4.邓小平同志提出“两个大局”的战略部署:20世纪80、90年代重点开发沿海地区,这是第一个大局;进入21世纪重点开发内地,这是第二个大局。
5.2013年11月3日-5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同志在湖南考察时,首次提出了湖南具有位于“东部沿海地区和中西部地区过渡带、长江开放经济带和沿海开放经济带结合部”的区位优势;2013年7月21日-23日,习近平同志在湖北视察时,为湖北发展提出新的定位:“努力把湖北建设成为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走在全国前列”。
6.郑毓盛,李崇高.中国地方分割的效率损失[J].中国社会科学.2003(1)64
7.[美]格雷特·哈丁.公用地灾难[J].科学.1969(162)
8.数据来源于《湖南统计年鉴》和《湖北统计年鉴》
文/彭培根(作者单位:湖南省社科联。本文转自2014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界第五届学术年会论文集)
来源:红网
作者:彭培根
编辑:程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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