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82957件次,同比增长56.7%;立案10238件,同比增长39.4%,其中地厅级干部28人、县处级干部447人;结案10349件,同比增长28.6%;处分10557人,同比增长30.9%,其中地厅级干部48人、县处级干部441人。(1月23日《湖南日报》)
正风反腐激三湘,反腐取得新成效。成绩来之不易,湖南省各级党委和纪委贯彻落实湖南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责任及责任边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了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湖南省各级党委和纪委扛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可以从下面这方面来看:
自身要硬。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维护党纪国法权威,惩治腐败,首先自身要硬。自身不硬,就无法给他人做表率,就无法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通过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级党委加强了对自身的要求,如不少党委要求党委班子成员和员工一起吃食堂,经常深入基层,重大工作会议在本单位会议室就地召开,党委班子成员红白喜事不接受礼金,在群众中产生了良好的反响,党风廉政建设得以顺利推进。
措施有力。仅仅自己做好廉洁不行,会出现童名谦之类不作为庸官,对各项事业造成损害。各级党委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专题研究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权力制约监督,领导办公室、公车等接受民众监督;选好用好干部,加大民众测评的权重,完善选人用人全程监督措施。深化作风建设,坚决惩治腐败,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较好地防止了边腐边升,塌方式腐败等发生。
敢于执纪。开出“责任清单”,明晰“责任边界”,“两个责任”成为湖湘大地党员干部实实在在的行动。张家界市纪委人员“跑风漏气”,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纪委岗位,省纪委通报;湘潭市纪检监察员挪用收缴的违纪资金36.05万被公开曝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各级纪委敢于拿自家人开刀,不护短,纪检干部戴“紧箍”,“反腐对象无例外,反腐范围无禁区,反腐人数无限制,反腐查处无特殊。”
湖南省各级党委当好廉政表率,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回归各自“责任田”,“打虎拍蝇”无例外,狠刹“四风”不留情,织密“监督网”,扎紧“防火墙”,切实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落实,坚决遏制了腐败蔓延势头,坚决打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场攻坚战、持久战不断推向深入,开创了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新局面。
文/李云勇
来源:红网
作者:李云勇
编辑:司马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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