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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

来源:红网 作者:庄超 编辑:宋飞 2015-01-21 1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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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具体体现,是确保党建工作常抓不懈、取得实效的有力保证,是突出党组织书记“关键人”作用,从制度机制层面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落实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要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只有牵住党建工作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才能有效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近年来,湖南省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上进行了积极探索,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务实管用、得到基层认可、能够普遍推广的好做法、好经验。省委组织部党建研究所抽调人员成立了课题组,通过实地调研、座谈走访、调阅文件资料等方式,在认真研究分析,深入总结的基础上,形成了以下课题报告。
  
  一、湖南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主要做法
  
  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是一个系统工程,核心在于责任上肩、任务落地。近年来,全省各级党组织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以“三级联述联评联考”为总抓手,创新形式,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形成了“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
  
  (一)紧扣重点环节,构建“述职述党建”工作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为进一步强化地方党委和部门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的责任意识,省委出台了《关于建立市州、县市区委书记和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的意见》,省委和省委组织部带头示范,去年底今年初,分3批组织14名县市区委书记向省委组织部部务会述职,今年6月份又组织了部分市委书记、省直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向省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述职,各地科学设计党建责任述职流程,抓紧抓实了各个层面党组织书记的党建工作专项述职,不断提升“述职述党建”的科学性和严谨性。一是从严把关述职报告。明确规定述职内容,要求书记以述党建责任为主线,着重报告自己在抓党建工作中所做的工作、所起的作用,集中述带头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抓党建工作总体情况、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抓好党建工作的打算等四个方面的内容。明确提出三类述职报告打回重写,即对只述工作不述责任的打回重写,对只述成绩不述问题的打回重写,对语言拖沓、内容空洞的打回重写,防止班子述职代替书记述职、部门工作代替书记工作、工作总结代替述职报告。明确要求用事实说话、用数据说话、用实实在在的工作举措说话,让没干事的没话说,没干好的述不好。二是扎实开展述前考核。开展会议述职前,省委组织部专门派出考评组,赴述职对象工作所在地,采取查阅资料、座谈交流、实地查看等方式,不打招呼、不要陪同、不看“规定景点”,随机抽查了乡镇(街道)62个、村(社区)158个,随机查看基层党组织各类资料875份,随机走访“第一书记”、党建工作指导员、科学发展指导员77名,村(社区)干部232名,群众党员群众189名。注重多渠道掌握真实情况,认真听取巡视组的意见,充分运用班子年度考核、换届考察等结果,做到多方情况相互补充、相互印证,防止述职对象虚报浮夸,防止“说得好、做得一般”。三是创新设置现场提问。在会议述职中设置现场提问环节,由基层一线党代表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向述职对象直接提问,增强会议述职的互动性、开放性。党组织书记管党意识强不强,管党职责履行到不到位,在现场提问环节中可以得到最直接、最充分的体现。如有基层党代表提出,“如何看待基层党建和城乡统筹发展的关系”、“如何破解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难题”、“如何破解处置不合格党员难题”等等,这些问题与现实扣得很紧,专业性很强,只有熟悉这些情况并作过深入思考的书记才能对答如流。四是切实强化述后整改。将述职基层情况、测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反馈给述职对象,要求作出整改承诺,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目标和时限。省委组织部组织力量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形式,对整改情况跟踪督查问效,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将整改情况纳入下一年度书记述职的重要内容,明确在下年度述职时,首先汇报整改情况,切实增强了书记的履责意识。
  
  (二)扩大各方参与,提高“评议评党建”公信度。把提高评议的公信度作为抓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的重要内容,通过建立广泛、畅通、有效的述职评议渠道,使评议更具真实性和公信度。一是坚持上级评议与基层评议相结合。在述职测评的实践中,重点邀请对党建工作责任述职情况比较熟悉且有较强参政议政能力的人员参加,既邀请了省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省委组织部、省委巡视组以及相关市州委组织部的同志参加,又邀请了部分党的十八大、省第十次党代会基层一线党代表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参加,把上级领导评价与基层党员群众评议有机结合起来,提高了评议工作的参与面和透明度。同时,在述职对象所在地随机抽查100名党员群众进行测评,广泛听取基层一线的声音。二是坚持网上评议与现场评议相结合。在科学组织现场评议的基础上,为进一步落实基层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创新评议形式,湖南在组织县市区委书记向省委组织部部务会进行党建工作责任述职时,开辟网上渠道,把县市区委书记的会议述职视频在红星网和有关市州、县市区政务网等网站进行为期10天的展播,组织当地党员群众对县市区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投票评议,并安排专人24小时在线值班,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分类整理、及时回复,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原汁原味反馈给述职对象。开辟网上评议渠道的做法,赢得了广大网民的积极响应,据统计,3批14名县市区委书记的述职视频网上点击率达506万多次,用户推荐12万多次,用户投票数达92万多票,综合关注度达611.65万人次,平均每天关注度达47.05万人次,最大限度激发了党员群众的参与热情,发挥了基层群众的评判权。三是坚持定性评议与定量评议相结合。科学设计测评表,紧扣“书记管党责任”设置“围绕中心谋划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加强基层基础保障”、“落实党建责任制、建立‘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等10个项目,每个项目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增强了述职的科学性,提高了评议的可操作性。常德市在述职测评会上印发了《基层党建工作测评数据统计表》,列举了述职对象所在地落实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发展党员情况等19项党建数据,供与会人员测评参考,确保了评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三)强化责任落实,舞活“考核考党建”指挥棒。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以考评促党建,构建了全方位、立体式的考核体系,使党建工作由“软任务”变为“硬指标”,由“空对空”变为“实打实”。一是将党建工作情况纳入党委、政府绩效考核。把党建工作落实情况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市州委、政府绩效考核范畴,将党建工作同经济工作、中心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考核,使党建工作由标准模糊的“软任务”转变为目标量化的“硬指标”。长沙市将抓基层党建情况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在对各县市区、市直部门单位的绩效考核中,党建工作分别占考核总分的15%和8%。郴州市每年确定年度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层层签订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二是将党建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出台了《关于印发〈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基本程序〉的通知》,明确提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和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德述廉报告要将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重要内容”。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的情况与德、能、勤、绩、廉一并纳入日常考核范围,采取不定期督查、巡回检查、随机抽查和明查暗访,加强对各级党组织的督查,并明确履行党建工作职责情况的量分权重占日常考核总分的10%—20%,党建职责履行情况得分较低者,原则上不予提拔重用。三是将党建工作情况纳入换届考核。结合换届选举,就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内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进行专项考核,重点对照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提出的任期目标,查看党建工作职责是否履行到位、党建工作目标是否全部实现、党建工作任务是否圆满完成,并根据考核结果,建立任期党建工作实绩档案。张家界市把“考核考党建”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届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在考察过程中,对每个部门党委(党组)书记都作了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的总体评价。
  
  (四)注重结果运用,树立“任用干部看党建”风向标。坚持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训教育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树立了“任用干部看党建”的选人用人风向标。一是实行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挂钩。把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根据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次,按照有关规定晋升工资档次、级别;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次的,给予记功奖励。同时,在各级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时,对党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给予优先考虑。二是实行考核结果与跟踪问责挂钩。领导班子在考核测评中总体评价“好”和“较好”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或者“差”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确实存在问题的,督促加强整改,必要时进行组织调整;主要负责人确有责任的,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领导干部在考核测评中“优秀”和“称职”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胜任现职岗位的,进行诫勉谈话或者组织调整;“不称职”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视具体情况分别作出免职、责令辞职、降职等组织处理。三是实行考核结果与干部任用挂钩。把党员干部的选任与党建目标管理考评结果挂钩,对履职认真、业务精通,所在单位党建工作任务完成好的党员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重用。怀化市出台了《“任用干部看党建”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对符合“获得荣誉表彰、记功、党建工作取得重大创新突破”等4类情形的干部予以优先提拔重用。雨湖区对基层党建工作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的党组织书记优先提拔使用,去年有6名党委(党组)书记因抓基层党建等方面工作成效突出被提拔到副县级岗位。
  
  二、当前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存在的问题
  
  新形势下,党建工作越来越呈现出综合性、复杂性、动态性的特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要强化问题意识,要在总结推广经验做法的同时,着力研究解决问题。近年来,湖南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取得了良好成效,但对照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要求,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责任主体认识不到位。作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关键人”,党组织书记管党意识的强弱直接影响到责任制的落实。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运行和落实过程中,部分党组织书记还存在把握不准、认识不高、思路不清等问题。一是对什么是党建工作责任制把握不准确。一些党组织书记对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关心,不重视,不知道责任制是什么,不知道自己该抓什么。同时,一些党组织书记对自身职责认识不清,对自身定位把握不准。我们在抓书记履行党建责任述职过程中,就出现了一些书记以班子述职代替书记述职、以部门工作代替书记工作、以工作总结代替述职报告的情况。二是对为什么要抓党建工作责任制认识不到位。少数党组织书记片面认为党建工作是务虚的工作,认为党建工作责任制抓与不抓意义不大、作用不明显。基于这些错误认识,导致一些党组织书记对抓党建工作、落实党建工作责任重“只挂帅不出征”、“只挂名不履职”,很多工作得不到有效落实。三是对怎么抓党建工作责任制思路不清晰。部分党组织书记没有认真研究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措施,工作开展仅仅停留在保证规定动作的完成上,工作方式简单,创新举措不多,对新形势下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的能力较弱,没有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认真分析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能严肃对待和认真处理党建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制度机制不健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是一项系统性较强的工作,配套制度还不够完善,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落实效果。一是考核评议体系不科学。在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内容的设置上,任务量化指标相对笼统,导致在实际考核评价中,难以定位,考核模糊化,甚至可能出现工作做得好考核结果不理想,工作落实较差的考核结果靠前。责任主体任务不够明确,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具体责任人各自所负的责任模糊。二是结果运用缺乏刚性。各级党组织虽然非常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但是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的不多,考核结果的运用尺度没有统一限定,运用率不高,激励作用不强,影响面不广。三是整改落实缺乏保障。一些地方党委往往只满足于开展专项述职活动,“一述了之”,浅尝辄止,缺乏对问题的整改落实和监督问效,容易流于形式。述职过后,是否需要反馈意见、如何督促整改提高、何时安排考核验收等一系列问题都需要在保障机制上不断探索完善。
  
  (三)具体操作不规范。从各地实践来看,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在实效性和操作上,与制度设计和上级党组织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是程序标准不统一。各地在落实“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时,在时机选择、操作流程、开展方式等方面不尽相同,有的没有设置述前考核环节,无法确保述职内容的真实性;有的没有进行定量评议,评议结果存在随意性;还有的没有开展述后整改,工作开展不平衡、不规范。二是统筹谋划不够。有的地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缺乏系统谋划,有的能管好自己,但管不好副职;有的能管好本级,但管不好下级;有的能做好一时,但长久坚持较难。随着时间的变化、书记的调整、层级的不同,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也就会产生不同效果。
  
  (四)党员群众参与不广泛。虽然各地通过多种形式着力扩大群众参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评议,但群众参与质量仍有待提高。一是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有的群众对经济事务很上心,但对基层党建工作不关心,参与水平和程度较低。有的群众认为基层党建工作是党员的事,与自己没有关系,缺乏明确的参与意识,对党组织的一些活动包括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等不愿参与或尽可能少参与。二是群众参与渠道不畅。有的群众愿意参与党组织活动,积极性和主动性较高,但由于缺乏信息来源,找不到参与渠道,得不到有效引导,不知道怎么参与。三是群众意见吸收不充分。有的群众代表应邀参与了党组织书记的述职测评会议,但因会议未安排现场提问环节而没有发表意见的机会,有的虽在现场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但采用率不高,一定程序上打击了参与的积极性,甚至有群众认为参不参与一个样。
  
  三、创新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的对策建议
  
  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要始终按照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要求,着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配套制度,使之充分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
  
  (一)突出顶层设计,坚持在体系建设上宏观谋划。思路决定出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要搞好顶层设计和整体布局,明确工作的目标、方向和路径。一要明确指导思想。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努力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二要遵循基本原则。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原则,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原则。三要强化根本目标。紧紧围绕党的十八提出的党建工作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各项党建工作落到实处,做到组织坚强有力、党员作用突出、工作得到促进、人民群众满意。四要把握基本路径。紧紧抓住党组织书记这个关键人,牢牢把握党建工作责任述职测评这个关键环节,全面推行“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不断强化党组织书记的管党责任。要科学设计党建责任述职流程,扎实开展述前考核、从严把关述职报告、精心组织述职会议、切实强化述后整改。要把年初谋划部署党建工作、平时推进落实、阶段性督导检查、随机抽查、年底考核测评都作为述职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完整的述职体系“链条”,不断增强党建责任述职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实效性。
  
  (二)突出建章立制,坚持在运行机制上强化保障。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是复杂的系统,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是可靠保证。一要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地方党委和部门党组(党委)要把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以书记为组长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每年初根据中央有关精神和当地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平时要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集中督查等形式,加强检查指导,帮助分析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二要建立健全公开承诺和联系点制度。各级党组织书记将抓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举措,以“责任状”的形式公开承诺,促使书记“亲自部署重要工作、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点环节、亲自督办重点事项”,增强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党员群众监督评议的针对性。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选择党的工作力量比较薄弱、工作难度大的地方作为联系点,深入联系点开展调研,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以点上经验指导面上工作,做到联系一个点,抓好一条线,促进一大片。三要完善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各党组织召开述职会议前,要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上一级党组织要规范述职要求、派人到会指导。党组织书记进行党建工作述职,既要向上级党委述职、接受上级领导点评,还应向本级全委会或党代表会议、党员群众大会述职,接受全委会委员、党代表、党员群众代表测评。通过党组织书记自找差距、自加压力,进一步强化履责意识。四要健全落实党建责任体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明确各级党组织书记的管党责任和基层党建工作目标任务,着力增强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党建工作仅靠“书记抓”还不够,要切实抓好责任分解,科学界定责任主体,明确党组织班子成员各自职责,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纵向到底的层级责任体系和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协调、行业系统具体指导、有关方面积极履责的横向到边的齐抓共管格局。五要建立健全党员群众参与机制。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要坚持走群众路线。注重激发群众参与积极性,认真总结推广基层党建创新的成功经验,积极拓宽群众参与渠道。突出群众主体地位,构建群众参与机制,在电视台、广播、报刊、网站开辟党建工作专栏,建立党委部门新闻发言人制度,积极推进基层党务公开,充分调动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关心党建、关注党建、参与党建的积极性。要充分听取吸收群众意见,把民意作为评价党建工作的重要标准,把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过程作为集思广益解决党建工作问题的过程。
  
  (三)突出量化管理,坚持在科学考评上破解难题。着眼常态长效,创新考核办法。紧扣中心、服务发展,科学制定党建工作规划,把党建工作纳入全局性工作来考核,把考核工作同发展目标结合起来,以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成效作为考核评价的基本依据,推动基层组织围绕科学发展改进工作、提高水平、增强能力。要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科学设置考核内容和指标,坚持责权利相统一、注重指标设置的系统性、全面性和差异性,实出考核指标的合理性、可操作性和针对性,最大限度地量化党建工作目标内容和考核标准,对确实难以量化的内容,进行定性分析,提炼出精炼准确的考核指标,努力把党建工作由标准模糊的“软任务”转变为责任量化的“硬指标”。要加强分类指导、完善考核办法。根据不同区域、不同层次、不同类型,构建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机关、乡镇、街道、社区、村、学校、医疗卫生单位、国有企业、非公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改进考核方式方法,把基层党建工作综合考核同分领域考核、分行业考核、分群体考核结合起来,统筹年终考核和平时考核、组织考核与群众测评、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资料台账考核与实绩考核,力戒繁琐,讲求实效,避免形式主义。
  
  (四)突出整改提高,坚持在跟踪问效上有所突破。正确运用考评结果是考核评议工作的重要环节。一要及时通报结果。各级党委要将所属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和测评情况,进行汇总梳理,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群众测评结果还要以适当方式向群众反馈、向社会公示,广泛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二要加强整改问效。对工作中和述职时发现的党建工作问题,党组织要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时限和责任人,作出整改承诺。上级党组织对重点问题整改情况要跟踪督查问效,对整改意识不强、整改措施不力、整改效果不好的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同时将整改情况纳入下年度专项述职的重要内容,防止“年年提问题、年年是问题”。三要严格责任追究。对思想不重视、抓基层党建工作不力、没有达到目标要求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整改落实不到位,不及时解决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五)突出结果运用,坚持在激励约束上树立导向。合理运用党建责任考核结果,有力地调动了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积极性。要把党建责任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把考核结果与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结合起来,实行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形成激励机制。对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领导干部给予奖励。对落实党建工作成绩突出的领导班子予以表彰,对考核优秀的领导干部优先予以提拔重用;对考核较差的班子和个人,要进行诫勉谈话,必要的及时进行调整,予以交流、降职、辞职和免职等处理。要把党建责任考核结果作为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依据。分析干部考核结果,找出干部知识、经验、能力、修养等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干部教育培训活动。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在电视台、广播、报刊、网站开辟党建工作专栏,广泛宣传党建工作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扩大党建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坚持示范带动和典型引路,开展“优秀党组织书记”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活动,加大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增强责任感和荣誉感。
  
  文/庄超 彭江龙 许益 黄斌 卿伟(作者单位:湖南省党的建设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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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庄超

编辑:宋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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