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中国农村改革再次处于新的转折点上

来源:红网 作者:王惠敏 编辑:司马清 2014-12-08 08:41:58
时刻新闻
—分享—

 

 

  2014年12月6~7日在湖南省汉寿县举办的第八届县乡干部论坛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城乡发展一体化与农村改革的主题,通过主旨报告会、专场讨论会和自由交流专场,进行了多角度、宽视野、深层次的探讨,取得了丰硕的实践成果和理论成果。与会者普遍认为:
  
  随着新一轮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城乡一体化将是中国新型城镇化与农村现代化的主旋律,是今后中国农村改革的核心,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城镇化和工业化是中国未来发展不可阻挡的趋势,并正在加速推进,在这个进程中,如何确保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成为当前中国改革的关键所在。在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以来,一旦农业大幅度减产,高层决策和社会舆论就非常重视三农问题;一旦到粮食增收,高层决策和地方政府乃至社会舆论就忽视三农问题的战略性和重要性。整个社会的共识仅仅把三农问题归结于国家粮食安全问题,这是对中国三农问题极为狭隘和极为简单化的粗浅认识。因此,迫切需要建立一个能适应时代要求、不断创新的三农国家战略。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推进依法治国,提高农村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是今后相当长时期内县乡干部的重大历史使命。
  
  基层政府是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重要主体。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乡村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传统“绅族治乡”的社会结构已经被现代的“乡党政加村级自治”的治理体系彻底取代。乡镇行政人员在村级自治的基础上,以一套党政人大政协的政治架构管理乡镇、农村事务,乡镇党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是我国行政体系中与村治、村民直接联系的层级,他们的行政能力对乡村事务管理产生直接影响,进入增长新常态下的中国经济更对县乡干部队伍提出了发展县域经济、实现农村经济模式转型的新要求。201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风扎实、精干高效、适应农村工作需要的乡镇干部队伍”。因此,加强县乡干部队伍建设的制度安排和制度激励日益凸显其重要性,县乡成为农村改革的前沿阵地。
  
  激活县域经济是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任务。县域经济都是现阶段工业化和城镇化的重点,也是新一轮经济增长最具潜力的增长点。在我国经济总体上告别过去传统粗放的高速增长阶段,进入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包容发展的中高速发展阶段,发展红利正在发生变化:从外部环境看,WTO红利正在削减,外需主导型的经济增长模式已不复存在;从市场规律看要素红利在削减,土地指标、环境保护、居民诉求、税收政策、法治生态和劳动力成本等将逐步去差异化,传统增长动力将衰减,这必然影响到县乡企业生产的规模扩大和需求的增加。要转变思想观念,跳出县级层次发展县域经济,推进产城融合,打通各类要素流通渠道,加快城乡物质资金双向流动,加速城乡一体化发展是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主要趋势。
  
  优化市场机制是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重要途径。当前,由于僵化的户籍制度、权责不清的集体所有制、计划经济思维的教育体制、效率低下交通运输体制、计划市场双轨运行的医疗卫生体制和定位错误的乡镇政府等诸多因素影响,我国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并不顺利。构筑城乡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离不开市场机制的运作。缩小城乡差距的关键就是通过创新机制废除造成城乡二元结构的制度政策,构建人财物自由流通城乡一体的大市场,把市场活力释放出来,充分发挥出城乡各自优势,实现城乡均衡和谐发展。因此,十八大三中全会强调强调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我们应合理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实现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辅相成;以人为本,尊重群众的话语权和市场需求;结合市场需求、乡情村情,强化市场运作,走出一条政府既不负债又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就业状况的城乡发展一体化新路子。
  
  农村土地制度创新是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城乡一体化的焦点。农村经济制度的核心是农村土地制度。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现行农村土地制度的弊端日益凸显,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成为目前农村改革的焦点问题。加快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积极推动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纵深发展,对农民承包耕地实行确权,完善农民土地承包经营产权主体地位的法律制度;建立土地流转市场,建立、健全土地交易平台,尽快完善土地市场交易规则,积极探索、创新土地流转机制,扶持发展适度的规模经营;完善物权法律制度,确保权利人依法对土地权利的充分享有,构建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土地制度体系。
  
  户籍制度改革是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环节。现有户籍制度是与城乡二元的体制相适应的制度,如何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是形成城乡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环节。2014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指明了户籍改革的方向。户籍改革应充分体现以下三个层次的内涵:从工业化为中心的户籍制度转向新型城镇化为中心的户籍制度,户籍所包含的福利差别将从城乡差别为主转向区域差别为主;社会管理功能将从实施社会管制到支撑社会治理。这就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力:一是加强户籍立法建设,通过统一立法,规范户口管理,为保障公民在法治基础上的迁徙自由确立一个法律制度框架。二是大力张扬户籍制度改革对推进民主化进程的意义,提高全民的公民意识和平等意识,做到不仅在制度上而且在思想上解放农民,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三是彻底打破城乡二元户籍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废止阻碍公民迁徙就业的行政限制,培育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四是建立以法制加市场调节机制,处理好公平、效益、稳定三者关系,通过科学地设置门槛,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创新农村金融体系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抓手。农村金融是三农问题得以解决的关键之一。但是,现行农村金融体系,尤其是农村正规金融为中国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能力不断减弱,农村资金需求难以得到满足,资金缺口扩大,有关资料显示,正规金融提供的贷款只占农村贷款客观需求量的30%以下,紧缺的农村资金资源正在通过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加速外流,资金供求矛盾更加突出,“贷款难”的尴尬在农村极为普遍,与此同时,在不同层面逐步展开的农村正规金融的改革方向是效益指向的商业化,这种改革趋势加剧了弱势农业应对自然风向和市场风险挑战的难度。因此,迫切需要建设一个以政策性金融为主导,强化政府行政能力,辅之以产业支持、技术支撑和政策倾斜的综合金融体系,要创新正规金融机构改革,引导和监督非正规金融的良性发展,采用建立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完善自律联保管理机制等多种方式构筑新型农村金融体系。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乡村是新时期城乡发展战略目标。尽管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得到了大幅提升,但还面临许多问题和困难:传统陋习和落后观念影响着农村环境卫生,农村的生活垃圾正日益“城市化”影响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机制不完善影响着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等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能把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倡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等仅仅作为经济问题,这里面有很大的政治。因此,农村实现改革要强化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基于此,我们要着力实施生态保护工程,全面实施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加大污染物减排和治理力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城市污染企业和项目及有害有毒物体向农村转移;加强城乡污水和垃圾及工业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体系,维护城乡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环境。
  
  (湖南省农村发展研究院供稿)

来源:红网

作者:王惠敏

编辑:司马清

本文为论道湖南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ldhn.rednet.cn/c/2014/12/08/3542864.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论道湖南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