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上午,湖南省委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这一主题,在前一天自学的基础上,进行了集中学习研讨。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守盛主持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实质,结合湖南实际,增强法治自觉,提高法治能力,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工作实践。(11月13日新华网)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任何一个政权或社会想要维持下去,都离不开法治建设。十八届四中全会就有力回应了社会各界对法治建设的关注和期待,实现了依法治国的历史新跨越。只是“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法律的生命力最关键的还在于实施。徐守盛如今强调做好领导干部工作推进法治湖南落地,无疑抓住了问题的牛鼻子。
从另一方面来看,“子率以正,孰敢不正”。一个组织、一个单位、一个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的政治立场和思想行为,甚至已经直接影响到这个组织、单位和部门的政治方向、立场、观点和行动。也正是看到了领导干部的重要作用,徐守盛就明确要求领导干部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怎不令三湘人民为之满怀期待?
其实,法治湖南要落地,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最关键。因为法律要想被有效实施,就必须为最广大的民众所知晓,而领导干部若能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对于全民普法无形中具有着重要的表率作用。对于法治湖南来说,就是领导干部具有着示范效应,已经倒逼着其要充分发挥领学促学作用,在身体力行下推动法治湖南进机关、企业、农村、学校、社区,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法治湖南要落地,还应排除领导干部对司法的干扰。毋庸置疑,党内不应存在不遵守法律的特殊公民,也不应存在不遵守党章党纪的特殊党员。过去曾经有领导者个人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不仅影响了司法公正还严重地制约了依法执政实现。在破解领导干部干扰司法这一顽疾上,徐守盛明确强调领导干部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真可谓给权力套上了“紧箍咒”。
法治湖南要落地,亦离不开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能力的提高。在当前中国政治生态下,领导干部都有着一定权力,但如此并不等于权力不受约束,倒逼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做到依法执政。而今湖南主政者徐守盛就要求领导干部带头遵守纪律、依法办事,坚持依法决策、自觉接受监督,这种将依法执政纳入法制轨道的自缚手脚做法无疑值得我们肯定。
“说一千道一万,不如做出样子流身汗”,党的事业进一步发展、“中国梦”顺利实现,从来都离不开领导干部与人民群众的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可以肯定的是,各级领导干部若能始终靠前指挥、身先士卒,与民众“汗往一处流”,就必然能在带头示范、上行下效中凝聚起广大干部群众攻坚克难、奋勇向前的不竭动力,推动法治湖南建设不断取得新发展、新创造、新成效。
文/雪花飘
来源:红网
作者:雪花飘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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