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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传统工业转型升级拐点上的出路

来源:红网 作者:邓向东 编辑:程赛 2014-11-11 11:3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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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娄底市是全国典型的资源型城市,改革开放以来,娄底的传统产业突飞猛进,形成了千万吨煤、千万吨钢、千万吨水泥和千亿度电的生产能力,成为娄底提供财税和就业的支柱产业。目前娄底的传统工业在转型发展、优化升级的进程中普遍受制于传统发展模式、宏观政策调整和环境容量压力,在经济新常态下,娄底传统工业举步维艰,更是娄底新一轮可持续发展难以逾越的“坎”。娄底传统工业转型升级的出路在哪里?机遇在哪里?本文从娄底传统工业工艺流程升级、产品升级、功能升级和链条升级等方面进行了粗浅研究,笔者认为,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引下,以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和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为机遇,以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精细发展为转型路径,抓住生产过程中的六个环节,建设三大体系,培育九大示范工程,在全国成功探索可借鉴可推广可复制的循环经济发展“娄底模式”。这才是娄底传统工业转型升级的不二选择。
  
  突出生产过程中的六个关键环节
  
  娄底要实现传统工业转型升级,关键要真正做好“质”的文章,守住生态底线,引导企业将绿色低碳循环理念贯穿于生产过程的每个环节之中,突出精细发展,加大节能减排降碳力度,练好“内功”,在成本控制上“做减法”,在循环利用上“做加法”。
  
  在资源开发环节,大力提高资源循环利用率。在资源枯竭的严峻形势下,引导企业推广先进适用煤炭、有色金属、非金属矿等重要矿产资源的开采技术、工艺和设备,提高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程度,提高矿产资源回采率、选矿和冶炼回收率。加强资源开采过程中低品位矿、共伴生矿、难选冶矿、尾矿等的综合利用,提高矿产资源回收率,减少资源的开采。加强与国内外资源富集地区的合作,闪星锑业建立与省内郴州、湘西以及贵州、广西等有色资源合作的战略联盟,缓解娄底资源枯竭压力,延长矿山服务年限,延伸“世界锑都”的产业优势。
  
  在资源消耗环节,大力提高资源产出率。在“市场倒逼”机制的影响下,加强信息化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营销中的应用,引导企业在“减源头、精过程、重效益”上做文章,切实提高精细化发展水平。积极推进有色、煤炭、钢铁、建材、化工和电力等产业节能减排降碳技术改造,进一步优化产品设计和生产工艺,降低单位产品能耗、物耗和废物排放,提高资源产出率;在钢铁、有色、建材等高耗能行业,特别是涟钢、冷钢等重点能耗企业要积极推进“三余”(余热、余压、余气)生产电力和热力等方面的技术改造,实现能量的梯级利用;在钢铁、电力、化工等高耗水行业,积极推进工业再生水循环利用技术改造,鼓励水资源梯级利用。
  
  在废弃物产生环节,大力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以实施国家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示范基地和湘江流域污染防治“一号工程”为契机,强化污染预防和全过程控制,强制性要求企业开展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吃干榨尽”,“变废为宝”,使各类废弃物真正成为“放错地方的资源”,实现“零排放”,消除大气、土壤和水污染安全隐患。在固体废弃物排放量较大的钢铁、有色、电力、煤炭、建材等领域,鼓励企业利用工业废弃物生产化工和新型建材产品;在钢铁、钢铁、有色、电力、煤炭、建材、焦化等领域,加强烟气脱硫脱硝和烟气回收利用技术改造,提高工业烟气治理水平;在化工、焦化、煤炭采掘、洗煤等废水排放量较大的煤炭领域,加强废水深度处理,提高水循环利用率;鼓励钢铁、水泥企业积极参与城市废弃物排放处置,协同推进生活垃圾、建筑废弃物、餐厨废弃物、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等城市建设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推进城市建设绿色化低碳化循环化。
  
  在再生资源产生环节,大力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抓住实施国家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的机遇,引导企业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向规模化发展,尽快形成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链。加快推进娄星工业集中区、冷水经经济开发区静脉产业园建设,以废旧钢铁、废旧机电产品、废旧轮胎、废旧塑料、废旧电池等为重点,实施绿色再制造和回收利用工程。
  
  在能源开发利用环节,大力提高能源产出率。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力度,支持钢铁、建材、煤炭、电力和化工等企业实施燃煤锅炉窑炉改造、煤炭气化及液化、热电联产、电机系统优化、能源系统优化、余热余压余气等技术改造,提高能源综合利用和产出率。如:“十一五”以来,涟钢在“三余”循环发电技术改造上取得了显著成效,自备供电率达到70%左右,目前循着设备的老化,余热余压余气的收集率不高,有效利用率较低,节能技改的潜力和空间很大。
  
  在产业链拓展延伸环节,大力提高循环型产业链完备率。娄底传统工业企业如何才能顺利踩过盈亏生死线生存下去?按照绿色化、网络化、融合化、服务化的要求,将对标挖潜工作做到极致,推进产业链延伸到尽头,实现产业链由“低端”向“高端”的攀升。一是扎实推进传统产业循环化改造,进一步整合、延伸、扩展产业链,引导企业在循环链条中占有“一席之地”。有色行业:采选—尾矿—有价组分—冶炼—有色金属,冶炼—废渣—有色金属,冶炼—炉渣—建材,冶炼—尾气—磷、硫—化工产品,冶炼—余热—发电,冶炼—有色金属—再生金属—冶炼等产业链;煤电建行业:完善煤—电—建材,煤—焦—化,发电—粉煤灰—建材、筑路、建筑工程,发电—高铝粉煤灰—氧化铝,发电—脱硫石膏—建材及装饰材料,煤矸石、垃圾、污泥—发电—灰渣—建材等产业链;钢铁行业:进一步完善焦化、冶炼—副产煤气—居民生活用气、余热余压—发电,冶炼—废渣—建材,冶炼—含铁尘泥—烧结,炼焦—焦油—化工产品,冶炼—钢铁产品—废钢铁—“城市矿产”再生利用等产业链。二是积极发展先进制造业。推进传统制造企业由单一生产向系统集成生产服务结合转变,推动产品向高端制造、绿色制造、智能制造方向转型,提高制造业的竞争力。一方面务实推进长株潭产业协作区建设。目前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已与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签订了战略联盟,只是“纸上谈兵”,尚未实质推进,打造长株潭“加工厂”的空间较大,打造薄板深加工产业园和长沙汽车零配件产业基地有可能成为娄底“十三五”一大亮点;另一方面积极发展环保制造业。这是真正“朝阳产业”,市场潜力巨大。充分利用娄底市的钢铁和熟练技工资源,引导企业加强与长株潭、长三角、珠三角的技术合作,打造钢铁—机械零部件—环保制造业、钢铁—汽车零部件—环保车产业链。
  
  构建三大体系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幸福指数的不断提升,老百姓过去“盼温饱”现在“盼环保”,过去“求生存”现在“求生态”,新修订的《环保法》将实施最严格的保护制度,国家对娄底市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湘江源头及武陵山片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府要及时“入位”,以系统工程思路抓紧抓实抓好传统工业转型升级的顶层设计,建立系统完整的制度体系,用制度规范企业行为,用制度推进节能减排降碳,用制度保障循环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1、制度规范体系。循环经济既是一种经济模式,更重要的是一种社会经济运行机制,关键是解决发展与资源、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要从制度入手,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遵循循环经济“3R”原则(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将循环经济发展制度体系建设作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建立健全制度体系。一是建立健全循环型市场制度。循环经济发展的过程离不开市场的推动,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利用市场化社会化的手段,建立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市场机制。利用价格杠杆对资源利用、清洁生产和废弃物排放等方面进行管理与协调。二是建立健全循环经济规范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制定出台循环经济发展的规划制度、循环经济发展产业指导制度、节能减排管理制度、循环经济发展的科技支撑和示范制度、循环经济发展标准化制度、循环经济文化与教育制度、绿色标志制度、政府优先采购制度、生产者责任延伸及产品回收利用制度、奖惩制度、消费者责任和绿色消费制度等,用相关的规则与体制来约束和激励企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三是建立健全企业行为规范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法律法规,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明确主体责任,找准关键问题、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将节能减排降碳管理责任具体化、明确化、制度化。推进企业循环经济文化建设,建立绿色精神文化体系,进一步增强企业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实施“责任文化”,将节能减排降碳作为共同的责任、共同的事业,攻克企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中重重难关;实施“阳光文化”,及时公布企业节能减排降碳有关信息,坚守污染防治底线;实施“绿色文化”,积极推进企业美化建设,实现厂区园林化、道路林荫化、环境生态化。
  
  2、激励机制体系。一是价格和收费政策。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中的作用。完善电力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加大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实施力度,完善鼓励煤矸石、余热余压、垃圾和沼气等发电的价格政策,试行脱硝价格政策。建立健全污泥处理处置、生产过程协同资源化处理废弃物、餐厨废弃物处理和建筑垃圾处理等价格体系,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城市建设废弃物处理处置。研究减征实现废水“零排放”企业和园区污水处理费的政策,严格执行对实现废水“零排放”的企业免征排污费的政策。二是财政政策。扩大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设立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循环经济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及能力建设。落实并完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再制造产品推广应用、强制回收产品及包装物的财政补贴政策。加大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对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支持力度。对属排污费资金支持范围的循环经济类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建立对国家认定再生产品的推广机制。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优先采购节能节水环保产品和再生利用产品。三是税收政策。继续落实和完善国家和省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推进环境税费改革。研究制定并完善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减少使用一次性消费品等税收政策。研究完善的税收政策。对国内不能生产、国家鼓励引进的循环经济技术装备,在规定范围内减免进口关税。研究完善鼓励资源性产品进口的关税政策。四是金融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对循环经济重点项目给予包括信用贷款在内的多元化信贷支持,创新信贷产品,拓宽抵押担保范围,完善担保方式。指导并争取循环经济示范试点企业发行企业(公司)债券、项目收益债券、可转换债券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直接融资工具。探索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园区内的中小企业发行集合债券、集合票据。支持符合条件的资源循环利用企业申请境内外上市和再融资。五是用地政策。优先保障节能减排降碳技改和传统工业企业“转向”项目建设用地,将确需在规划范围外选址的重大产业项目纳入规划建设用地范围。
  
  3、监督考核体系。抓住湖南省纳入全国能源统计试点城市的机遇,娄底市在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创建过程中,率先开展能源统计试点工作。一是引导企业加强能源和碳排放计量基础工作,强制性要求企业配备计量仪器仪表,定期或不定期对企业计量仪表的配备率和完好率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建立企业能源统计数据库和能源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健全企业能源统计平衡表,强化数据收集、分析、汇总工作,指导企业节能降耗降碳。三是严格考核。认真落实娄底市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方案,明确行政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依法查处违法用能排污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发改部门加强对36家国家万家节能低碳行动企业、商场、学校、医院等节能专项监察;环保部门持续开展专项执法,公布违法排污企业,发布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信息,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公开通报或挂牌督办。
  
  培育九大示范工程
  
  引导企业组织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工作,着重抓好九大循环经济示范工程,积极探索重点行业、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模式,总结推广一批典型经验,表彰一批发展循环经济先进企业,同时引导传统中小企业适时适度“转向”,鼓励进驻循环型农业、循环型服务业和节能环保型产业等领域,实现“华丽转身”。
  
  国家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示范基地工程。扎实实施娄底市国家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示范基地工程,重点建设有色、钢铁、化工、电力、机械制造、煤炭、建材等循环经济产业链,积极开展有色渣、钢渣、高炉水渣、高炉除尘灰、粉煤灰、煤矸石和建筑废弃物等产业固废深层次利用,实现产业固废综合利用产品向高附加值转化。重点支持泰基建材、涟钢环保科技、博环渣业等20家骨干示范企业建设,综合利用率98%以上。对排放出的大量废水、废液、废气等废弃物进行处理,再循环利用,延长产业链,推进企业废物"零排放"。重点支持湖南宜化、涟钢、冷钢等“三余”循环发电、华润电力热电联产技术改造和废水处理及回收工程等一批污水处理示范工程。
  
  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工程。支持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冷水江、涟源、双峰和新化省级经济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推动园区、产业和企业间横向耦合、纵向延伸、循环链接。通过示范,凝练和推广一批适合娄底市市情的园区循环化改造范式,提高园区主要资源产出率、土地产出率、资源循环利用率,基本实现“零排放”。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示范工程。依托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冷水江经济开发区、娄星工业集中区建设娄底静脉产业园,重点支持巨星建材废旧塑料回收利用、森泰、联强和百加壹再生资源公司废旧钢铁回收利用、红太阳电源新材料废旧电池回收利用等项目,推动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电池、废电机和废橡胶等再生资源集中拆解处理、集中治理污染、合理延伸产业链,促进“城市矿产”资源高值化利用和集聚化发展,切实解决再生资源利用中存在的经营分散、技术落后、利用水平低和二次污染等问题。
  
  再制造产业化示范工程。依托三泰轧辊、光华机械等企业,建设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钢铁辊环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推动钢铁再制造业集聚发展。依托农友机械等企业,建设双峰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机械再制造示范基地,重点支持建立发动机、变速箱、车轴等旧件回收、再制造加工、检测和质量控制体系。
  
  生产过程协同资源化处理废弃物示范工程。发挥建材、钢铁、电力等行业消纳废弃物的功能,培育协同资源化处理废弃物示范企业,消纳铬渣、污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等。重点支持华新水泥、双峰海螺和国产实业协同处理生活垃圾、裕德科技处理污泥,推动企业建立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探索建立企业与政府在协同资源化处理废弃物方面的合作机制。
  
  清洁生产示范工程。严格执行《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发改、环保和经信等部门应制定清洁生产推行计划,强制性对有色、钢铁、煤炭、建材、电力、化工、焦化等六大高耗能高污染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及评估验收,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培育一批清洁生产带头示范企业。对于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但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者虽经审核但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企业,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依法从重处罚。加强企业排污口督查,对于污染物超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规定限额甚至采用逃避监管排放污染物的污染严重企业,不公布或者未按规定要求公布污染物排放情况的,责令停业、关闭,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问题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传统工业“转向”示范工程。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的政策要求,“消化一批、转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过剩产能。娄底传统工业依托现有的装备和技术,适时“转向”生态环保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可以有效地化解置换过剩产能。一是“转向”生态环保产业。生态环保产业是国家最近发布的“七大工程”之一,娄底传统工业拥有装备、技术和熟练工人的优势,积极融入长江经济带和长株潭城市群“一带一部”战略,在节能减排、环保制造业、生态旅游等生态环保产业有所作为。二是“转向”服务业。鼓励和引导老工业企业大力发展与之业务密切相关的现代制造服务业,把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作为老工业优化升级的重点和增长点,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有机融合联动发展,培育发展制造服务业集聚区;鼓励有条件的老工业企业要积极发展现代物流业,增强中转、配送、采购功能,积极发展生活性服务业;抓住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机遇,建设锡矿山-涟钢工业文化旅游带,改造一批特色商业街。
  
  循环经济标准化建设示范工程。以劳动密集、粗放经营方式占领低端市场是娄底传统工业过去几十年发展的特色,现在这种方式已不可持续。积极推进国家循环经济综合标准化试点城市建设,建立健全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在内的有色、钢铁、建材、电力、化工等循环经济标准体系,使“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渗透在产品的研发、生产、检验、销售等各个环节,使生产活动在技术上保持高度统一和协调。大力实施质量、品牌和标准战略,加强新技术、新理念、新产品对传统工业的渗透,加大传统工业的技术研发力度,提高R&D的比重。引导和扶持传统工业企业大力加强区域品牌建设,提高知名度和美誉度。
  
  节能减排降碳技术产业化示范推广工程。娄底多数企业研发投入比例不高,自主创新能力较弱,创新能力亟待提高。一是政府要建立循环经济发展技术战略联盟。多途径、多形式开展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合作,建立紧密型的合作关系,构建产学研对接平台,建立科研成果产业化机制,在源头减量、循环利用、再制造、零排放、产业链接等循环经济发展方面研发一批共性技术,突破一批关键技术、推广一批先进装备和产品,使科技成果最大程度、最快时速转化为生产力,为企业循环经济发展提供技术创新支持。二是充分发挥闪星锑业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和涟钢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优势引导企业应用先进技术,通过自主创新,推进节能减排降碳技改、优化工艺流程、提升产品质量,研制开发适销对路的新产品。三是充分发挥市经开区、双峰经开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优势,引导企业间通过联合协作,资源共享,达到优势互补,取长补短,使技术和设备的效能得到充分发挥。
  
  文/邓向东(作者系娄底市政协常委、市发改委总经济师)
  
  (来源:湖南政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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